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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2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1、同意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交董事会审议;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监察工作计划》;3、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监察部2021年工作总结》。

(二)2022年5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

第二次会议,会议对三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题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2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同意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2年9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2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同意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对公司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并提出指导建议。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仔细审阅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问询了相关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适用过程等,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及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会导致上述报告期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出现前述会计差错,对公司相应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我们也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内控监督检查,使内控体系更加完整、有效,确保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关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整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详细了解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充分利用已有的项目管理经验,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标准执行内控程序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对标的企业进行管理与整合,确保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公司对交易标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符合预期,能够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监察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同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

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能,以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特此报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O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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