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吉鑫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6578.13 | 2022/6/28 | 2033/8/18 |
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向其他关联方担保情况。
3、经核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的担保,我们认为,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并且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经查验,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此页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世璋 陈 莹 陆文龙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