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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全面有效的工作,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范了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额,是为了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而做出的适当调整,同时也考虑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效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其中的2022年度薪金兑现额度建议方案符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表现,符合公司所在行业水平和公司的发展现状,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务考核方案系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虹孙为张海燕

时间: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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