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08 公司简称:永茂泰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徐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玥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9元(含税),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不送红股。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53,8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98,200.00元(含税);合计拟转增76,14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29,940,000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含有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前瞻性陈述,包括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该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四)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他备查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永茂泰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零部件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零部件 | 指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铝业 | 指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四川铝业 | 指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新能源 | 指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重庆新材料 | 指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烟台通泰 | 指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辽宁永学泰 | 指 | 辽宁永学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山东永茂泰 | 指 | 山东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广德大益 | 指 | 广德大益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安徽环保 | 指 | 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安徽运输 | 指 | 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一汽大众 | 指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长安马自达 | 指 |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
皮尔博格 | 指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科尔本 | 指 | 华域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
一汽铸造 | 指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苏州三电 | 指 | 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
大众动力 | 指 | 上海大众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博格华纳 | 指 | BorgWarner Inc. |
华域麦格纳 | 指 | 华域麦格纳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磊昶投资 | 指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宏芝投资 | 指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乐丰 | 指 | 杭州乐丰永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华创投 | 指 | 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景润 | 指 | 杭州景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创投 | 指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舜璟 | 指 | 上海舜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集众 | 指 | 深圳市集众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圆惠 | 指 | 宁波圆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废铝 | 指 |
铝材加工企业与铸件生产企业在制造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工艺废料以及因成份、性能不合格而报废的铝产品
旧废铝 | 指 |
铝制品经过消费后,从社会上回收的废铝与废铝件,主要来源于报废的建筑材料、汽车、通用机械、电器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永茂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Yongmaotai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ONGMAOTA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宏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树祥 | 曹李博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电话 | 021-59815266 | 021-59815266 |
传真 | 021-59815199 | 021-59815199 |
电子信箱 | ymtauto@ymtauto.com | ymtauto@ymtauto.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716 |
公司网址 | www.ymtauto.com |
电子信箱 | ymtauto@ymtauto.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永茂泰 | 605208 | 无变更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林旺、王建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卢旭东、张志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3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533,960,816.20 | 3,289,673,661.11 | 7.43 | 2,696,218,12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194,192.69 | 227,324,418.01 | -58.56 | 173,221,97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3,580,892.81 | 142,234,090.06 | -34.21 | 131,407,552.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55,014.88 | -159,941,346.16 | 25,149,407.08 |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73,146,383.07 | 2,007,711,910.67 | 3.26 | 1,243,190,299.61 |
总资产 | 3,354,420,578.29 | 2,917,977,241.16 | 14.96 | 2,244,978,538.1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96 | -61.46 | 0.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96 | -61.46 | 0.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60 | -38.33 | 0.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2 | 12.87 | 减少8.25个百分点 | 1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9 | 8.05 | 减少3.46个百分点 | 11.3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实施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5股,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作相应调整。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系本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及时收回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18,184,033.98 | 747,042,075.23 | 1,005,320,020.04 | 863,414,686.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463,445.10 | -34,417,419.31 | 12,428,260.14 | 31,719,90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4,877,997.26 | 20,109,002.93 | 15,791,491.60 | 22,802,401.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515,750.43 | 53,461,026.90 | -80,360,525.94 | 236,470,264.3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1,842.93 | -306,676.15 | -3,070,064.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985,383.74 | 40,574,006.40 | 15,105,450.9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735,930.00 | 63,994,650.73 | 42,893,914.0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2,813.03 | -135,809.96 | -3,107,810.3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20,678.70 | 66,648.60 | 281,252.1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17,823.40 | 19,102,491.67 | 10,288,320.3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13,299.88 | 85,090,327.95 | 41,814,421.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200,363.29 | 2,076,557.48 | -10,123,805.81 | -10,123,805.81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753,622.18 | 265,156,996.27 | 120,403,374.0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28.34 | 2,728.34 | -2,728.34 | |
合计 | 156,953,985.47 | 267,236,282.09 | 110,282,296.62 | -10,126,534.15 |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度,公司面对宏观经济下行、汽车产业供应链冲击、大宗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全球经济走向“滞胀”等严峻形势,始终坚持“成为行业最优秀的世界级公司”的发展目标,围绕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主业,沿着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汽车方向布局,形成了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资源化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公司克服不利因素,控制相关风险,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3,396.08万元,同比增长7.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9.42万元,同比下降58.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58.09万元,同比下降34.21%。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产销量基本稳定,毛利率下降。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受到来自宏观经济、汽车及有色金属行业和外部不利因素影响,经营风险和压力增大。尤其上半年汽车产业供应链冲击,打乱了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的节奏,宏观经济下行、需求收紧、预期转弱,大宗金属价格大幅下跌,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欧美经济通胀和随之而来的持续加息,引发世界经济衰退担忧,加剧了这一局面。公司产品定价主要采用铝基价+加工费模式,其中铝基价对于铝合金是按月度均价执行,对于汽车零部件是按半年度或季度均价执行,汽车零部件由于调价周期较长,每年末或季度末客户会根据铝价波动幅度给予公司部分价格补差。由于这一定价模式,铝价大幅下跌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采购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错配,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为刺激汽车消费,国家出台车辆购置税优惠、购车补贴、限购放宽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了汽车产销量的恢复和增长,尤其新能源汽车保持爆发式增长,汽车出口也大幅增长,带动了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快速恢复和增长,汽车行业大幅反弹。公司保持与皮尔博格、科尔本、上汽、一汽、大众、通用等客户的密切合作,克服不利因素,公司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的产销量缺口基本回补,收入也实现增长。公司持续拓展市场,开始向文灿、拓普、晋拓等新客户供应铝合金,与特斯拉、蔚来等新能源车企开展汽车零部件相关前期合作,公司制动卡钳取得了大陆制动器订单,未来业务有望放量。
2、在建项目稳步推进,不断强化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
公司持续发展再生铝合金业务,实现废铝、铝屑、铝灰资源化综合利用,低碳、绿色发展。公司在安徽广德新建的16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其中6万吨铝合金液项目是配套原客户的汽车零部件项目、1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是为了配套新增客户及原客户的增量需求。公司在安徽广德新建的10万吨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建成一期3.3万吨并于2022年11月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进入正式运营,一方面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节省了委托第三方处理的费用,降低了公司综合成本,并可以进一步回收铝灰渣中的铝资源,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铝灰可作为脱氧剂、铝酸钙及建筑材料的原料对外销售;另一方面为推动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成立了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灰渣及铝合金液运输,不仅加快了公司铝灰渣资源化利用业务的落地实施,也使公司铝合金液不再局限于厂内直供、铝合金液对外运输销售成为现实,将大大
促进公司铝合金液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公司在安徽广德新建的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第一阶段部分设备已投产,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横梁构件、逆变器壳体及端盖、汽车发动机油底壳等,并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为主。公司新能源电子部件(一期)项目建设完成,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busbar(电芯连接铜排)。公司2022年和云南砚山政府签订20万吨铝合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拟在云南布局绿色铝合金生产基地,采用水电和大型电解铝企业的液态原铝,满足汽车行业一体化压铸所需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需求和“双碳”趋势,并节省能源成本,截止2022年底,公司还在对项目的原料供应等前期条件进行考察准备。同时,公司对在东南亚国家布局废铝回收、加工以及生产再生铝合金进行考察论证,以降低原材料成本,提升毛利率,并拓展海外市场,截止2022年底尚未确定投资方案。上述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汽车用再生铝合金+汽车零部件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完善和强化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资源化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
3、从铝合金材料、汽车零部件到铝危废处置,技术研发实力进一步增强。一体化压铸是汽车轻量化的一部分,公司主营业务沿着轻量化趋势在发展,目前突出优势主要在材料端,也就是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2022年,公司获得爱尔思和上海交通大学的JDA1系列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的专利实施许可,许可期限2年;公司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皮尔博格等合作研发免热处理铝合金,并申请了专利(截止2022年底尚未授权),与部分车企进行生产配套试验。一体化压铸具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壁垒,还处于产业前期,存在成本控制、技术、合格率等问题。公司与皮尔博格、大众等客户合作多年,未来如要布局一体化压铸,将与客户合作进行,重点发挥公司在材料端的优势,同时公司也具有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术,各方可在下游环节也开展产业链合作。2022年度,公司获得26项专利授权,其中6项发明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专利类型 |
1 | 一种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及制法与应用 | ZL202111019838.1 | 永茂泰;上海零部件 | 20210901 | 20220712 | 发明 |
2 | 一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小样制作用原材料熔融机构 | ZL202110992034.3 | 安徽铝业 | 20210827 | 20220322 | 发明 |
3 | 工件落座气检系统有效性检验系统和方法 | ZL202010779134.3 | 上海零部件 | 20200805 | 20220315 | 发明 |
4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用电加热磨具温度控制装置 | ZL202110995575.1 | 安徽零部件 | 20210827 | 20220401 | 发明 |
5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用周转装置 | ZL202110969180.4 | 安徽零部件 | 20210823 | 20220322 | 发明 |
6 | 一种工位自动防护栅栏安全系统 | ZL202011551112.8 | 安徽零部件 | 20201224 | 20220628 | 发明 |
7 | 铝合金熔液缓存转运装置 | ZL202221476074.9 | 安徽铝业 | 20220614 | 20220909 | 实用新型 |
8 | 具有冷却功能的铝液定量分配装置 | ZL202221050614.7 | 安徽铝业 | 20220505 | 20220906 | 实用新型 |
9 | 方便调节的铝合金熔液取料机构 | ZL202220943243.9 | 安徽铝业 | 20220422 | 20220906 | 实用新型 |
10 | 一种铝液除杂装置 | ZL202023160120.8 | 安徽铝业 | 20201224 | 20220222 | 实用新型 |
11 | 一种铝合金锭用放置机构 | ZL202022699732.8 | 安徽铝业 | 20201120 | 20220222 | 实用新型 |
12 | 一种废旧金属回收用破碎装置 | ZL202022699720.5 | 安徽铝业 | 20201120 | 20220218 | 实用新型 |
13 | 工装吹扫装置 | ZL202220551921.7 | 上海零部件 | 20220314 | 20220812 | 实用新型 |
14 | 一种用于制造汽车零部件铝制品的排气组件 | ZL202220541841.3 | 上海零部件 | 20220312 | 20220826 | 实用新型 |
15 | 一种用于制造汽车零部件的模具型芯结构 | ZL202220538457.8 | 上海零部件 | 20220312 | 20220816 | 实用新型 |
16 | 一种用于制造汽车零部件的压铸模具模架结构 | ZL202220541836.2 | 上海零部件 | 20220312 | 20220823 | 实用新型 |
17 | 三维孔加工用定位装置 | ZL202220579346.1 | 上海零部件 | 20220312 | 20221014 | 实用新型 |
18 | 加速冷却的铝锭浇注模具 | ZL202221466760.8 | 安徽零部件 | 20220613 | 20221104 | 实用新型 |
19 | 新能源驱动电机端盖用上下料装置 | ZL202221413751.2 | 安徽零部件 | 20220607 | 20220909 | 实用新型 |
20 | 压铸机用自动化取件机构 | ZL202221356461.9 | 安徽零部件 | 20220601 | 20220906 | 实用新型 |
21 | 方便调节温度的砂芯模具 | ZL202221120476.5 | 安徽零部件 | 20220511 | 20221018 | 实用新型 |
22 | 铝合金铸件用自动化输送设备 | ZL202221010095.1 | 安徽零部件 | 20220428 | 20220906 | 实用新型 |
23 | 铝灰煅烧料定量运输设备 | ZL202221168162.2 | 安徽环保 | 20220516 | 20220906 | 实用新型 |
24 | 一种用于铝灰渣加工的破碎设备 | ZL202122995181.4 | 安徽环保 | 20211129 | 20220513 | 实用新型 |
25 | 一种铝灰渣输送装置 | ZL202122865047.2 | 安徽环保 | 20211122 | 20220513 | 实用新型 |
26 | 一种铝灰生产加工用筛分设备 | ZL202122786311.3 | 安徽环保 | 20211115 | 20220408 | 实用新型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提交尚未授权的在审专利申请35项,其中,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相关设备4项,新能源汽车电池隔板生产工艺1项,新能源汽车制动卡钳加工工艺1项,铝灰渣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艺及相关设备8项,其他分别为其他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用铝合金生产工艺或设备。
4、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货账户发生较大亏损。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控制因大宗金属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公司原材料成本上升、库存商品价格下跌等生产经营风险,以控制并降低原材料成本、锁定利润,从而保持公司盈利的稳定,降低公司整体经营风险。2022年,受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宏观经济下行、美联储加息等宏观因素叠加影响,大宗金属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及子公司所买入套期保值的铝、
铜、镍期货价格呈下跌趋势,期货账户累计发生较大亏损,公司采取了减仓直至平仓措施。由于2022年度公司尚未适用套期会计准则,上述期货账户亏损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针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制定了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规模,原材料期货每月开仓量不得超过当月用量的50%,期限控制在未来3个月内;期货账户当年度累计亏损(包括平仓亏损、持仓浮亏合计)达到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的,应全部平仓;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如存在因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原因导致公司变更策略选择卖出期货操作导致出现止损情况,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当期期货平仓实现的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期末持仓浮动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均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公司执行了上述整改措施。此外,2022年,公司根据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或制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8项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打好基础。公司积极开展了投资者交流,及时披露了接待机构投资者的调研记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处于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生产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趋势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时,汽车消费活跃,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增加;反之,当宏观经济衰退时,汽车消费低迷,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减少。同时,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回款周期变长。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铝产业链上游主要为铝土矿开采、氧化铝提炼、电解铝和回收铝;中游主要为铝和铝合金加工,将其通过熔铸、轧制、挤压和表面处理等工艺和流程,生产出各类铝材;下游则为铝材的应用行业。其中,铝合金是以铝为基添加一定量的其他合金元素的合金,除具有铝的一般特性外,由于添加合金元素的种类和数量的不同又具有一些合金的具体特性,具有密度低、力学性能及加工性能好、易回收、导电性、导热性及耐腐蚀性优良等特点。铝合金按其成分和加工方法分为铸造铝合金和变形铝合金。铸造铝合金是将配料熔炼后用砂模、铁模、熔模和压铸法等直接铸成各种零部件的毛坯,主要用于汽车、内燃机、摩托车、电机、汽油泵、传动机械等行业。变形铝合金是先将合金配料熔铸成坯锭,再通过轧制、挤压、拉伸、锻造等方法制成板材、带材、管材、棒材、箱材、型材和锻件等各种塑性加工制品,主要用于建筑、家电、光伏等领域。
再生铝合金是以废铝(新、旧废铝)为原材料,经过预处理、熔化、精炼等环节重新生成铝合金锭及铝合金液等可供后续加工状态。受限于废铝原材料成分复杂的限制,再生铝一般延展性较差,较少用于生产变形铝合金。铸造铝合金对杂质允许含量比较宽,特别是铝合金中对力学性能影响比较敏感的铁含量,在铸造铝合金中允许含量较高,同时铸造铝合金根据不同合金牌号,生产过程中需要添加一定量的Si、Cu、Mg、Mn、Zn及稀土等合金元素,而废铝本身含有上述部分合金元素,生产过程中进行除杂、成分调配,即可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种牌号的铝合金,省
去了添加合金元素的费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因此再生铝主要用于生产铸造铝合金。目前工业领域中铸造铝合金主要有Al-Si系、Al-Mg系、Al-Si-Mg系、Al-Si-Cu等,其中Al-Si系合金牌号繁多,如ADC12、A380、A356等,是应用极为广泛的一类铸造铝合金,适于大型薄壁复杂零件的生产,如减震塔、副车架、液压泵壳体等;Al-Mg系合金耐腐蚀性能强,室温力学性能优良,但是铸造性能较差,力学性能受壁厚影响较大;Al-Cu系合金的铸造性能不如Al-Si系,容易在压铸过程中产生裂纹,由于Cu元素的添加,合金流动性有所提高,但是耐腐蚀性急剧降低,Al-Cu系合金具有优越的热处理强化效果,并且在高温下性能稳定,一般用于在高温下服役的零部件。再生铸造铝合金主要用于燃油及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等领域。在节能减排政策和电动化加速的驱动下,汽车轻量化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汽车能耗主要来自汽车的自重,因而减轻自重是汽车轻量化的首选方向,使用轻量化材料是汽车轻量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汽车轻量化材料中,铝合金材料综合性价比要高于镁合金、塑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在应用技术成熟度、安全性、循环再生利用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铝合金减重率比高强度钢更加显著,除了减重外,汽车制造中还需要高强度、可焊接性和可成型性;铝合金在侵蚀性工作条件下的性能远高于传统钢,是将耐腐蚀、强度和刚性等特性结合到同一产品上的最佳材料。总体来看,中低端车主要发展高强钢+结构优化,中高端车逐渐规模应用铝合金。汽车用铝合金主要包括铸造铝合金和变形铝合金,其中铸造铝合金占据主导地位。铸造铝合金主要用于制造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壳体类零件和底盘上的其他零件,如发动机缸体、缸盖、离合器壳、保险杠、车轮毂、发动机托架等几十种零件,轧制材、锻造材、挤压材等变形铝合金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罩、车顶棚、车门、翼子板、行李箱盖、地板、车身骨架及覆盖件。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部件主要有车身、三电系统及结构件,包括电池包壳体、电池模组前后端板、水冷板、电机壳体、减速器壳体、逆变器壳体、高压配电壳体、车载充电机壳体及各类端盖等。与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在车身、底盘结构件上更加积极采用铸造铝合金,整体用铝量高于燃油车。随着铝合金工艺的逐步成熟,成本有望下降,同时铝合金车身和底盘结构件大批量应用,单车铝合金用量将大幅增加。
随着压铸件的不断大型化,热处理可能造成大型、薄壁压铸件变形,后续整形难度以及报废率将大幅提升。免热处理铝合金可以克服上述问题,近年来其开发与应用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免热处理铝合金牌号众多,可分为Al-Si系和Al-Mg系两大类,各个牌号在此框架下进行成分调整和工艺路线制定。美国铝业公司是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先行者,形成了一系列免热处理铝合金牌号,包括Al-Si系的C611合金,Al-Mg系的560合金及A152/A153合金,均已有大规模应用。德国莱茵菲尔德开发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有Al-Si系的Castasil 37合金,即AlSi9MnMoZr,以及Al-Mg系的Magsimal 59合金。整车企业特斯拉也申请了3个免热处理合金牌号并用于结构件生产,均为Al-Si系。国内企业也在积极研发适用于大型薄壁压铸件的免热处理材料,广东鸿图是唯一一家自研自制免热处理材料的压铸企业,立中也已掌握一项免热处理铝合金专利。另外,上海交通大学已成功开发2种合金体系5个亚型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包括JDA1(Al-Si-Mn-Mg-RE)和JDA2(Al-Mg-Si-Mn)两类,并申请了一系列专利。目前免热处理铝合金处于大规模推广初期,对各合金成分控制严格,需使用电解铝,精确添加各类合金元素制造。铸造是实现汽车零部件成形的基础工艺之一,其具有生产效率高、一次成形复杂铸件、生产成本低等优点,铸造按工艺可分为重力铸造、离心铸造、挤压铸造、压力铸造等。铝合金铸造件
在汽车铝材中占主要地位,其中主要是发动机缸体缸盖和各类壳体,其次是铝合金车轮以及散热系统、底盘及悬架系统、车身覆盖件等。国内铝合金压铸企业主要有文灿、旭升、拓普、鸿图、爱柯迪、嵘泰、派生、泉峰等,汽车一体化大型铝合金压铸结构件应用成为汽车轻量化市场热点,随着铝合金压铸件渗透率持续增长,铝合金车身和底盘结构件的大批量应用,一体化压铸应用范围提升。文灿、鸿图、拓普、爱柯迪均已布局一体化压铸。整车企业中,除特斯拉外,蔚来、小鹏、理想、华为小康、小米、高合等新势力车企,沃尔沃、大众、奔驰、福特等国际车企,长城、长安、一汽、吉利、东风等自主品牌也在布局一体化压铸。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2022年度,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汽车用再生铝合金包括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包括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时公司开展废铝回收和铝灰渣资源化利用业务,形成了废铝回收、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现主要有上海、安徽、四川、重庆、山东、辽宁等生产基地,具体业务布局如下图:
1、汽车用再生铝合金
公司以纯铝、废铝、硅、铜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熔炼、成份调整、精炼等生产工序,生产各种牌号的再生铝合金锭和铝合金液,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活塞、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组件、电机端盖、逆变器壳体等。截止2022年末,公司在运行产能23.7万吨,其中铝合金锭10万吨、铝合金液13.7万吨,可生产AlSi7Mg、A356、AlSi10MgCu、WT-01、AlSi10MnMg、AlSi12Fe、AlSi9Cu3Fe、ADC12、R14、AlSi12Cu、KS309、KS1295、KS1275、LM25、AlSi10MgFe、AlCu5Mn、AlSi6Cu4Mg、KS1180等各种牌号的铝合金,具体如下:
产品类别 | 所属公司 | 所在地 | 年产能 (万吨) | 主要客户 | 主要用途 |
铝合金锭 | 安徽铝业 | 安徽广德 | 10 | 华域皮尔博格 | 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车身结构件、5G散热器基板 |
苏州三电 | 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 | ||||
长安马自达 | 汽车发动机缸体 | ||||
铝合金液 | 安徽铝业 | 安徽广德 | 8 | 华域皮尔博格 | 汽车发动机缸盖 |
四川铝业 | 四川成都 | 3.5 | 一汽铸造 | 汽车发动机缸体 | |
永茂泰 | 上海嘉定 | 1.2 | 华域科尔本 | 汽车发动机活塞 | |
重庆新材料 | 重庆江北 | 1 | 华域科尔本 | 汽车发动机活塞 |
公司在安徽广德在建的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项目,尚未建成投产;公司与云南砚山政府签订的20万吨硅铝合金及深加工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2、汽车零部件
公司主要通过压铸、浇铸和机加工等工艺生产汽车零部件,年产汽车零部件2,400万件以上,主要产品为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油底壳、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涡轮增压器壳体、变速箱端盖,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横梁构件、模组支架、电机端盖、逆变器壳体、减速器壳体、制动卡钳等铝合金铸件及高压连接铜排等,具体如下:
(1)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汽车发动机下缸体 | 长安马自达、上汽通用 | 汽车涡轮增压器壳体 | 博格华纳 | ||
汽车发动机油底壳 | 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大众动力、上汽集团 | 汽车变速箱端盖 | 上汽通用 |
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 | 华域三电 | 其他各类支架 | 大众动力、上汽集团、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 |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减速器壳体或端盖 | 大众、通用 | 电池包横梁构件 | 大众 | ||
电池包模组支架 | 大众 | 电机端盖 | 联合汽车电子 | ||
电池包前端板 | 大众 | 控制器壳体 | 联合汽车电子、上海伊控动力 |
3、其他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烟台通泰、广德大益开展废铝回收;公司之孙公司安徽永茂泰环保10万吨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3.3万吨建成,于2022年11月取得危废经营许可,开始正式运营,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回收其中的铝资源,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铝灰可作为脱氧剂、铝酸钙及建筑材料的原料对外销售,公司之孙公司安徽永茂泰运输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铝灰渣运输。
(二)经营模式
1、汽车用铝合金业务
(1)采购模式
为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公司制定了《供方选择与评价管理规定》、《采购管理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在开发新供应商时,采购部门根据《供方调查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背景调查后筛选出符合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再由采购部门组织质保部、技术中心通过实地考察、样品检验等方式对供应商技术水平与生产能力、产品的符合性及稳定性、交货周期、价格合理性、付款方式等评定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列入合格供应商。采购部门定期会同质保部对供应商日常供货
情况进行管理评估,确保所采购的物资供货及时、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满足生产交付和技术标准的需求。
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及库存情况组织采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纯铝、废铝、硅、铜等,不同原材料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①纯铝、硅和铜
纯铝、硅和铜的市场供应充分,价格透明,公司与合格供应商通常通过询价、议价、竞价的方式按批次签署合同,采购价格主要参考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等价格。此外,应个别铝合金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要求,公司会根据客户销量预测情况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部分纯铝,锁定纯铝采购的价格,同时公司向客户销售铝合金锭价格根据其指定供应商的纯铝供货价格加固定加工费的方式确定。
②废铝
公司对外采购的废铝包括新废铝和旧废铝。新废铝价格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故价格也相对透明,公司主要通过与合格供应商签署季度或年度采购合同,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分批次供货,或向合格供应商按批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旧废铝种类相对较多,价格也参差不齐,对于此部分原材料,公司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对合格供应商以询价、议价的方式按批次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①生产模式概况
公司铝合金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安排规模化生产。目前,公司铝合金业务的主要生产基地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型 | 所属公司 | 生产基地所在地 | 备注 |
铝合金锭 | 安徽铝业 | 安徽省广德市 | 生产的铝合金锭销售给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等铝铸件 |
铝合金液 | 永茂泰 | 上海市嘉定区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上海科尔本生产汽车零部件 |
四川铝业 | 四川省成都市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一汽铸造成都有色生产汽车零部件 | |
安徽铝业 | 安徽省广德市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华域皮尔博格(广德)生产汽车零部件 | |
重庆新材料 | 重庆市江北区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重庆科尔本生产汽车零部件 |
此外,公司会将熔炼过程中产生的部分铝灰渣进行处理,对铝灰渣中含有的铝进行回收利用。
②铝合金液生产模式
与传统的铝合金锭销售的供货模式相比,铝合金液销售省去了客户二次重熔铝合金锭的熔炼工序,可以减少客户对熔炼设备和工人的投入,避免铝合金锭重熔造成的材料和能源损耗,并能有效防止由于铝合金锭重熔所造成的质量波动,为铸造工序提供更可靠的原料,同时可以减少客户铝合金锭的采购库存及对客户流动资金的占用,是较为先进的铸造行业铝原料的供应方式。
铝合金液的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模式是在同一厂区内主要为一家客户配套生产铝合金液;第二种模式是以铝合金液生产基地为中心覆盖周边客户。具体情况比较如下:
项目 | 第一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 第二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
适用范围 | 单一客户的铝合金使用量大 | 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铝合金使用量大 |
客户数量 | 以一家客户为主 | 以多家客户为主 |
生产场地 | 与客户的铸造车间处于同一厂区 | 在客户周边选址建厂 |
运输情况 | 同一厂区内叉车运输 | 短途汽车运输 |
客户关系 | 与客户的合作更为紧密,互相依赖程度更高 | 如果服务多家客户,则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但同时客户对其依赖程度会有所减弱 |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第一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即在客户铸造车间的同一厂区内生产铝合金液并直接销售给客户使用。此外,公司之孙公司安徽永茂泰运输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合金液运输,使公司铝合金液不再局限于厂内直供、铝合金液对外运输销售成为现实,大大促进公司铝合金液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后续公司将逐步开展第二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③铝合金受托加工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为铝合金业务客户提供了受托加工服务,具体模式主要为:公司客户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料柄、浇冒口、废铸件、铝屑等返回料交付公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加工成一定重量和标准的铝合金液或铝合金锭交还客户并向客户收取加工费。
铝合金受托加工业务与铝合金销售业务的实质差异如下:
项目 | 受托加工业务 | 购销业务 |
定价方式 | 合同约定以返回料加工费方式定价,或同时约定返回料和铝合金产品的定价方式,其中返回料价格以铝合金产品价格的一定折率确定 | 合同约定销售铝合金产品的定价方式 |
原材料来源 | 原材料为客户提供的返回料 | 原材料由公司自主对外采购 |
原材料用途 | 返回料型号与受托加工完成后的铝合金产品型号之间具有较为明确的对应关系 | 原材料通用,可用于各种铝合金产品的生产 |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均直接销售给下游用户。客户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凭借良好的品质,在市场享有较高美誉度,拥有一批稳定的客户。公司产品定价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有色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2、汽车零部件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纯铝、废铝、硅和铜等,采购模式和价格确定方式与铝合金业务类似。除主要原材料采购外,公司还需要采购一些密封嵌件、刀具、脱模剂、切削液、包装物等辅料。
(2)生产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获得客户订单后,由制造管理部编制《月份生产任务书》,制订出合理的生产周期,经总经理审批后,及时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制造管理部、质保部、技术中心、销售部等密切配合,实时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基地主要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和安徽省广德市。汽车零部件受托加工业务与汽车零部件购销业务的实质差异如下:
项目 | 受托加工业务 | 购销业务 |
定价方式 | 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加工费方式定价 | 合同明确规定零部件名称、价格 |
原材料来源 | 汽车零部件毛坯件由客户提供 | 原材料由公司自主采购 |
不良品责任 | 公司需根据客户提供的毛坯件数量返还完工品,对于超过免责比率的加工不良品需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向客户销售合格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自行负责 |
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料及残次品直接回收利用。此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部分外协加工,主要是针对部分产品进行辅助工序的加工,如热处理、浸渗、机加工等。公司外协加工过程中不涉及关键工序,且具备这类加工能力的外协供应商数量众多,公司在该类供应商的选取上存在较大的选择空间,因此,公司对该类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企业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需要通过客户对公司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
公司成为候选供应商后,会与客户沟通新项目的开发内容,公司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及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研发,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由销售部和技术中心根据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进行报价。公司中标或与客户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项目合同,对产品系列、每年采购价格、每年预计采购数量、项目各主要节点进行约定。项目开发过程主要包括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生产设备配置、样件试制、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通常需要1-2年的周期,而从PPAP至项目达产,则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爬坡期。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
(三)市场地位
在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领域,公司处于行业第一梯队,为国内规模较大、管理和技术先进的铝合金生产企业之一,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理事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单位。公司铝合金产品被评为上海名牌产品。2022年,公司被上海有色网评选为“中国铝合金锭企业二十强”,被上海钢联评选为“2022(第四届)中国华东优质铝合金锭供应商二十强”,安徽永茂泰铝业产品被安徽省经信厅评为“安徽省工业精品”,安徽永茂泰铝业被宣城市委市政府评为“2021年度宣城市民营经济综合20强”。
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是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上海市压铸技术协会理事长单位,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承担单位,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综合百强企业及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有色及压铸分行业排头兵企业,连续多年获得上汽通用“优秀供应商”称号,2022年获得大众动力“特殊贡献奖”。公司业绩主要影响因素包括:(1)大宗金属价格波动,尤其是铝价波动,主要影响原材料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2)汽车消费及产业链景气度,主要影响产销量;(3)原材料以外的经营成本和各项费用控制,对毛利率和净利润率也有较大影响;(4)套期保值策略是否能实现降低和控制原材料成本、锁定销售利润的目标等。2022年度公司业绩变化与行业发展状况基本相符。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链一体化
公司自1987年始创于浙江永康,2002年成立上海永茂泰,2003年成立上海零部件,2022年取得铝危废处置资质,至今从事汽车用再生铝合金业务已有30多年,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也有近20年,目前具备年产铝合金产能23.7万吨,汽车零部件2,400万件以上,铝危废处置产能3.3万吨,已形成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资源化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
公司铝合金业务与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公司汽车用铝合金根据下游汽车零部件、整车企业需求,共同开发,为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配套产能,形成了长期稳定合作,带动了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市场开拓;在汽车零部件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利用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优势协同研发,对材料成份进行优化调整,进而提高汽车用铝合金零部件的产品性能,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提升汽车零部件业务的竞争力,同时研发出更多高性能的铝合金材料。公司开展铝危废处置业务,一方面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节省了委托第三方处理的费用,且充分回收铝灰渣中的铝资源,降低了公司综合成本,另一方面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铝灰可作为脱氧剂、铝酸钙及建筑材料的原料对外销售,公司也可对外承接其他企业的铝危废处置业务,增加公司盈利。公司取得危险品运输资质,使公司铝合金液不再局限于厂内直供、铝合金液对外运输销售成为现实,大大促进公司铝合金液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
公司不仅可以为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提供铝合金材料,还可以为其下游的整车企业提供部分汽车零部件,且能够提供铝危废处置和铝合金液运输服务,从而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提升了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业务覆盖面和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了与上汽、一汽、大众、通用等长期客户合作的紧密度。同时,形成多元化业务格局,也有利于公司抓住汽车产业链材料环节、零部件环节、危废处置环节等不同领域的更多发展机遇,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降低整体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2、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
公司生产的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空调压缩机、变速箱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相关核心零部件,其需在严苛的工作条件下进行长时间的稳定运行,对
材料性能要求较高,且制造工艺复杂、精密度高,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作为支撑。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属于危废,需要由具备危废处置技术和经营资质的主体进行处理。公司具备与大众、通用等知名整车厂的同步开发能力,从铝合金新材料研发、模具设计制造、铸造技术方案、机加工技术方案等专业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公司具备铝危废处置相关技术和经营资质。
铝合金材料方面,公司掌握了高强韧压铸铝合金(非热处理自强化材料,用于汽车发动机油底壳)、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用于汽车发动机活塞、汽车刹车盘)、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用于汽车制动卡钳)等高性能铝合金材料专利技术,以及蓄热式熔炼炉生产工艺、旋转除气工艺、铝合金纯净度控制工艺等生产技术。汽车零部件方面,公司掌握了真空铸造技术、流量监控水冷技术、原液喷涂技术、局部挤压技术、挤压铸造技术、异常监控技术、智能集约化机加工生产线的运用技术、精确追溯系统的运用技术等。模具方面,公司掌握了模具设计的标准化建设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CAE模拟分析及经验教训库应用技术、高精度、高寿命模具制造工艺。此外,公司还掌握了铝危废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并取得部分专利。公司于2015年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2018年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与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建立研发合作,并享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公司注重技术人才引进,组建永茂泰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公司建立了《新产品研发管理办法》等研发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促进技术的持续研究及应用推广;制定了《研发部绩效考核办法》、《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激励制度,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创新,并结合研发人员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奖励,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研发工作绩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2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08项。公司还获得了爱尔思与上海交通大学的“非热处理自强化铝硅合金及其制备工艺”(专利号:ZL201510167760.6)专利实施许可,许可期限2年,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铝合金材料可用于汽车大型一体化压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所有权人持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如下: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一种高强韧压铸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910228703.2 | 20201106 |
一种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010650942.X | 20210723 |
一种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及制法与应用 | ZL202111019838.1 | 20220712 |
一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小样制作用原材料熔融机构 | ZL202110992034.3 | 20220322 |
一种铝锌合金熔体流变制备方法 | ZL201910442739.0 | 20200501 |
自动出料型铝液中转运输机 | ZL201510586098.8 | 20170912 |
旋转开合式铝锭用熔化炉 | ZL201510586013.6 | 2017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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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质的客户资源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取得汽车零部件订单前,通常需要通过客户审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公司客户主要为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其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企业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需要通过客户对公司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公司成为候选供应商后,与客户沟通新项目的开发内容,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进行报价,中标或与客户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开发过程主要包括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生产设备配置、样件试制、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通常需要1-2年的周期,而从PPAP至项目达产,则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爬坡期。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此外,公司铝合金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汽车发动机等相关核心零部件,为了保证产品性能,最终客户通常需要对核心零部件的铝合金供应商进行审核,铝合金供应商一旦选定,就不会轻易更改。公司与主要客户均有多年合作历史,并且签订了年度协议或长期合作协议。公司与上汽、一汽、大众、通用等客户长期紧密合作,是大众、通用的一级供应商。公司汽车用铝合金客户主要为上汽集团旗下华域皮尔博格、华域科尔本及一汽铸造、苏州三电、长安马自达等,其中与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采用了铝合金液厂内直供合作模式,同时,根据客户新增项目配套新建铝合金产能,双方形成了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合作关系,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并开展同步研发合作,带动了公司铝合金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铝合金业务还开拓了拓普、文灿、晋拓等上市公司客户,未来将扩大合作规模。公司汽车零部件与上汽集团、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长安马自达等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开拓了博格华纳、联合电子、华域麦格纳等客户,同步开发、共同发展,为客户向新能源汽车转型提供从铝合金材料到零部件的产业链配套。公司汽车零部件配套大众MEB和通用BEV3新能源车型平台,合作广度在扩大,另外与特斯拉、蔚来也在开展前期合作。公司主要客户如下:
皮尔博格 | 科尔本 | 一汽铸造 | 上汽集团 | 上汽通用 |
上汽大众 | 博格华纳 | 苏州三电 | 一汽大众 | 长安马自达 |
奥迪 | 北美通用 | 名爵 | 长安福特马自达 | 上汽荣威 |
华域麦格纳 | 伊控动力科技 | 大陆制动系统 | 华域博世 | 联合汽车电子 |
4、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以“务实求精、持续改进、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公司质量管理的方针,坚持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坚持精细化生产管理,建立了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目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零部件、安徽零部件、山东零部件、辽宁零部件均分别通过了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认证,按照国际汽车行业质量体系标准组织产品生产,并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实施质量控制,持续保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实验室拥有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包括德国Wenzel三坐标测量仪、英国LK三坐标测量仪、英国Taylor轮廓仪、德国蔡司金相显微镜、X光探伤仪、德国YXLON工业CT、美国Thermo直读光谱仪、德国Oblf直读光谱仪、德国Ideco热分析和密度当量测试仪、光学投影仪、拉力机、硬度计等,具备了合金化学成份分析、机械性能分析、产品内部质量分析、精度尺寸检测等能力。公司实验室通过了上汽通用GP-10认证及一汽大众和上汽集团的实验室认证。公司所有产品出厂前均需通过实验室的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公司制定了系统的质量控制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检验,以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一体化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四个层级文件即质量手册、控制程序文件、支持性管理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各类质量记录。通过《产品设计评审规定》、《采购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以及《检验规范》等制度对从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制造过程到成品出厂均做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公司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各个不同的层次和职能部门,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改善措施,以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受控的状态下有效运行。公司积极应用信息网络和大数据等先进手段记录铸造、机加工等环节信息,在产品上刻印二维码,将产品与生产时间、班次、设备编号、测量数据、检查员工号、包装箱编号等信息绑定,实现产品生产制造过程可追溯。公司采用异常监控系统,通过将铸造设备和周边设备参数集成实现监控功能,降低人为判定铸件品质出现偏差的风险,有效防止操作工误将不良品混入合格品并流至下道工序甚至到客户处。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4亿元,较上年同期32.90亿元增长7.43%;全年铝合金业务销售额25.21亿元,较上年同期24.95亿元增长1.05%;全年汽车零部件业务销售额9.36亿元,较上年同期7.47亿元增长25.40%;营业成本31.96亿元,较上年同期28.60亿元增长11.74%。营业收入上涨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带动产业链需求的上升,公司努力提高销量;同时原材料铝均价同比上涨,也提高了单位产品的销售价格。但受国内外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的节奏被打乱,原材料采购成本高,同时产能利用率低,固定费用分摊成本增加,产品综合成本偏高。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33,960,816.20 | 3,289,673,661.11 | 7.43 |
营业成本 | 3,195,615,430.74 | 2,859,855,404.65 | 11.74 |
销售费用 | 12,174,030.74 | 14,846,929.72 | -18.00 |
管理费用 | 89,917,424.19 | 103,399,267.60 | -13.04 |
财务费用 | 22,555,957.57 | 19,910,495.97 | 13.29 |
研发费用 | 73,904,206.02 | 48,924,349.58 | 51.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55,014.88 | -159,941,346.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451,919.22 | -211,490,025.5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188,710.15 | 423,493,412.76 | -47.7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铝均价上升,单位产品销售价格上升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铝、铜和硅等主要原材料均价同比上涨,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所致,同时,固定分摊费用和海外运保费的增加也导致营业成本上升;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服务费下降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绩效奖励下降且无大型厂区修理需求所致;上期上市期间发生的会务费招待费等费用高也是差异原因之一;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增加,相应财务利息费用增加所致;上期募集资金到账,资金相对充裕,归还了利率较高的融资租赁款项,上期利息支出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新研发项目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销售款项大部分已回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设备或工程项目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增加和本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平仓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铝合金业务 | 2,521,332,435.74 | 2,338,546,027.36 | 7.25 | 1.05 | 6.97 | 减少5.13个百分点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936,310,222.45 | 818,770,033.54 | 12.55 | 25.40 | 26.91 | 减少1.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铝合金锭 | 1,507,894,831.47 | 1,399,284,353.30 | 7.20 | -4.47 | 1.35 | 减少5.33个百分点 |
铝合金液 | 983,927,058.55 | 915,065,626.66 | 7.00 | 10.61 | 16.70 | 减少4.85个百分点 |
铝合金加工 | 29,510,545.72 | 24,196,047.40 | 18.01 | 9.35 | 12.52 | 减少2.32个百分点 |
汽车零部件 | 936,310,222.45 | 818,770,033.54 | 12.55 | 25.40 | 26.91 | 减少1.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3,326,573,387.45 | 3,048,726,803.22 | 8.35 | 5.63 | 10.35 | 减少3.92个百分点 |
境外 | 131,069,270.74 | 108,589,257.68 | 17.15 | 41.93 | 58.41 | 减少8.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本期铝、铜和硅等铝合金原材料均价上涨,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所致;
2) 境外地区销售的均系汽车零部件产品,本期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原材料均价上涨,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所致;同时,受国内外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的节奏被打乱,公司产能利用率低,固定费用分摊成本增加,产品综合成本偏高;
3)本期铝合金板块和汽车零部件板块营业收入都有所增长,是由于铝均价处于高位,单位产品的销售单价提高所致。但由于受国内外形势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的节奏被打乱,原材料采购成本高,产能利用率低,固定费用分摊成本较高;同时国际物流费用上升,也导致了营业成本的上升。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铝合金锭 | 吨 | 85,325.87 | 83,990.40 | 6,444.73 | -6.34 | -6.55 | 26.14 |
铝合金液 | 吨 | 84,786.36 | 84,751.77 | 67.59 | 7.71 | 7.65 | 104.82 |
汽车零部件 | 万件 | 2,546.08 | 2,465.46 | 206.35 | -3.39 | -4.65 | 64.1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铝合金锭和铝合金液的销售量包括销售给本公司零部件子公司的自用量;铝合金液的销售量包括铝合金加工业务的销售量;本期铝合金锭产销量下降和铝合金液产销量上升,主要系部分客户由购买铝合金锭产品转为购买铝合金液产品。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 | 本期金额较上 | 情况 说明 |
比例(%) | 成本比例(%) | 年同期变动比例(%) | |||||
铝合金业务 | 直接材料 | 222,014.33 | 94.94 | 208,209.46 | 95.24 | 6.63 | 材料价格上升 |
铝合金业务 | 直接人工 | 1,866.44 | 0.80 | 1,610.17 | 0.73 | 15.92 | 职工薪酬增加 |
铝合金业务 | 制造费用 | 9,973.83 | 4.26 | 8,806.92 | 4.03 | 13.25 | 天然气费用增加等 |
铝合金业务 | 成本小计 | 233,854.60 | 100.00 | 218,626.55 | 100.00 | 6.97 |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直接材料 | 42,412.07 | 51.80 | 31,787.29 | 49.27 | 33.42 | 材料价格上升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直接人工 | 9,675.03 | 11.82 | 8,603.68 | 13.34 | 12.45 | 职工薪酬增加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制造费用 | 29,789.91 | 36.38 | 24,123.14 | 37.39 | 23.49 | 折旧、运输等费用增加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成本小计 | 81,877.01 | 100.00 | 64,514.11 | 100.00 | 26.9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铝合金锭 | 直接材料 | 134,224.64 | 95.92 | 132,680.39 | 96.10 | 1.16 | |
铝合金锭 | 直接人工 | 772.49 | 0.55 | 686.54 | 0.50 | 12.52 | 职工薪酬增加 |
铝合金锭 | 制造费用 | 4,931.30 | 3.53 | 4,699.58 | 3.40 | 4.93 | |
铝合金锭 | 成本小计 | 139,928.43 | 100.00 | 138,066.51 | 100.00 | 1.35 | |
铝合金液 | 直接材料 | 87,789.69 | 95.94 | 75,529.07 | 96.33 | 16.23 | 销量和材料均价上升 |
铝合金液 | 直接人工 | 630.61 | 0.69 | 528.93 | 0.67 | 19.22 | 职工薪酬增加 |
铝合金液 | 制造费用 | 3,086.26 | 3.37 | 2,351.76 | 3.00 | 31.23 | 天然气、电费等费用增加 |
铝合金液 | 成本小计 | 91,506.56 | 100.00 | 78,409.76 | 100.00 | 16.70 |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材料 | 42,412.07 | 51.80 | 31,787.29 | 49.27 | 33.42 | 材料均价上升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人工 | 9,675.03 | 11.82 | 8,603.68 | 13.34 | 12.45 | 职工薪酬增加 |
汽车零部件 | 制造费用 | 29,789.91 | 36.38 | 24,123.14 | 37.39 | 23.49 | 折旧、运输等费用增加 |
汽车零部件 | 成本小计 | 81,877.01 | 100.00 | 64,514.11 | 100.00 | 26.9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成本构成中的制造费用增加,主要系天然气、电、运输费用增加及相关固定分摊费用增加导致;
2)直接人工增加,主要系员工薪酬社保费用增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1,714.2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2.5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
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194,813.94 | 55.13 |
[注]:上述销售额包括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的销售额,合并计算的主体包括皮尔博格(昆山)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华域皮尔博格(广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皮尔博格(昆山)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华域皮尔博格泵技术有限公司、华域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和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4,632.1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1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广东翔澳金属有限公司 | 23,799.67 | 8.58 |
2 | 厦门国贸同歆实业有限公司 | 23,170.41 | 8.36 |
3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710.56 | 7.83 |
4 |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13,358.72 | 4.82 |
5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12,592.78 | 4.54 |
其他说明
以上供应商是前五名的供应商,厦门国贸集团、厦门国贸同歆、远大物产和浙江省冶金均是采购A00的供应商。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费用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12,174,030.74 | 14,846,929.72 | -18.00 | 主要系本期销售服务费下降所致 |
管理费用 | 89,917,424.19 | 103,399,267.60 | -13.04 | 主要系本期职工绩效奖励下降且无大型厂区修理需求所致;上期上市期间发生的会务费招待费等费用高也是差异原因之一 |
财务费用 | 22,555,957.57 | 19,910,495.97 | 13.29 | 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增加,相应财务利息费用增加所致;上期募集资金到账,资金相对充裕,归还了利率较高的融资租赁款项,上期利息支出少 |
研发费用 | 73,904,206.02 | 48,924,349.58 | 51.06 | 主要系公司新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3,904,206.0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73,904,206.0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1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4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40 |
专科 | 70 |
高中及以下 | 9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6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现金流量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55,014.88 | -159,941,346.16 | 主要系公司销售款项大部分已回款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451,919.22 | -211,490,025.58 | 主要系本期设备或工程项目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增加和本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平仓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188,710.15 | 423,493,412.76 | -47.77 | 主要系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63,415,709.06 | 4.87 | 126,778,014.11 | 4.34 | 28.90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0.06 | 12,200,363.29 | 0.42 | -82.98 | [注2] |
应收账款 | 718,193,077.92 | 21.41 | 652,624,944.27 | 22.37 | 10.0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5,156,996.27 | 7.90 | 144,753,622.18 | 4.96 | 83.18 | [注3] |
其他应收款 | 5,056,379.32 | 0.15 | 1,575,757.50 | 0.05 | 220.89 | [注4] |
其他流动资产 | 45,215,735.86 | 1.35 | 28,966,622.15 | 0.99 | 56.10 | [注5] |
投资性房地产 | 97,599,055.25 | 2.91 | 65,987,625.68 | 2.26 | 47.91 | [注6] |
固定资产 | 1,013,143,528.76 | 30.20 | 912,757,200.17 | 31.28 | 11.00 | |
无形资产 | 74,037,717.86 | 2.21 | 51,477,071.34 | 1.76 | 43.83 | [注7] |
长期待摊费用 | 79,475,758.62 | 2.37 | 50,844,442.27 | 1.74 | 56.31 | [注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45,238.49 | 0.59 | 14,431,988.97 | 0.49 | 37.51 | [注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444,170.79 | 0.58 | 29,083,934.06 | 1 | -33.14 | [注10] |
短期借款 | 846,902,488.65 | 25.25 | 523,434,704.17 | 17.94 | 61.80 | [注11] |
合同负债 | 44,447,882.36 | 1.33 | 1,133,492.46 | 0.04 | 3,821.32 | [注12] |
应交税费 | 32,385,958.20 | 0.97 | 84,427,122.68 | 2.89 | -61.64 | [注13] |
其他应付款 | 2,235,810.86 | 0.07 | 529,290.36 | 0.02 | 322.42 | [注14] |
其他流动负债 | 5,771,843.63 | 0.17 | 31,014.23 | 0.00 | 18,510.31 | [注15] |
预计负债 | 986,055.35 | 0.03 | 1,951,659.36 | 0.07 | -49.48 | [注16] |
其他说明[注1]:主要系本期资金回笼及时,资金较为充裕;[注2]:主要系本期下半年严格控制期货规模,期货均已平仓,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结售汇保证金余额;
[注3]:主要系期末货币资金充裕,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且未贴现所致;[注4]:主要系预付材料款保证金增加所致;[注5]:主要系本期原料备货及设备采购增加,相应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同时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注6]:主要系子公司新增部分房产出租所致;[注7]:主要系子公司新增土地所致;[注8]:主要系本期产品模具增加所致;[注9]:主要系本期可弥补亏损增加所致;[注10]:主要系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已转为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所致;[注11]:主要系本期贷款增加所致;[注12]:主要系预收款项增加所致;[注13]:主要系本期毛利率下降,相应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下降所致;[注14]:主要系子公司本期社保、公积金享受缓缴政策所致;[注15]:主要系预收款增加,合同负债增加所致;[注16]:主要系质量索赔发票及时入账冲销了预计负债金额。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6,931,913.08 | 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远期结售汇及期货持仓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80,828,361.73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107,742,772.53 | 借款及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无形资产 | 30,252,824.89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75,755,872.23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其中汽车用铝合金业务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细分行业为再生铝行业;汽车零部件业务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2022年度,我国经济发展受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面对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国家果断应对、及时调控,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部署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全年GDP同比增长3%,经济展现出坚强韧性。公司所处的汽车产业链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走出年中波动震荡,保持
了恢复增长态势,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公司所处产业链及上下游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1、铝价大幅波动,先抑后扬再震荡,铝加工开工率有所分化。
2022年铝价大起大落,一季度延续2021年末持续上涨的态势震荡上行,且不断逼近2021年10月份的高点,其主要驱动因素为地缘政治因素导致的欧洲天然气价格飙升,能源危机不断发酵,欧洲电解铝产能持续减产。2022年二季度以后,随着全球通胀的飙升,美联储开始持续加息,全球被动跟随,美元指数开启了加速上涨模式;国内方面,需求端下滑,供给端的持续复产,铝价开始承压下行,开启了长达近4个多月的下行周期。2022年下半年,随着我国西南地区因为水电不足所带来的产能缩减以及欧洲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所带来的诸多扰动,铝价在跌破行业平均成本线大关时企稳回升,并且开启了从7月份持续至今的上有顶、下有底的宽幅震荡行情,其中波段行情的主要驱动因素是宏观消息、美元走势以及供给端扰动,在供给缩量的同时,需求端也较为疲软,总体表现为供需双弱。
在铝加工行业中,再生铝领域表现最好,再生铝合金下游行业主要是汽车制造、机械设备等,汽车行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在2022年的亮眼表现,使得上游再生铝合金开工维持在较高水平。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总量增加,精废价差在2022年7月份曾经有过短暂的显著收窄,但全年大部分时间基本维持在相对合理的区间波动。铝棒以及铝板带箔的开工相对平稳,整体上较2021年略有下降。铝盐方面则呈现出前低后高的态势,开工率在二季度直线上涨。
在铝下游消费领域,2022年,房地产行业继续下滑,竣工数据持续负增长,建筑铝材需求持续下降。虽然在此期间出台了多次政策性微调,“保交房”也成为下半年地产行业的工作重点,但整体上依然疲软。2022年,汽车行业此前备受困扰的“缺芯”问题有所缓解,但是供应链受到冲击,随后在第二季度生产开始触底反弹,虽然需求后置,但是在消化完这部分需求后,汽车行业整体依然能够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
2、汽车产销量延续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
我国汽车产销总量已经连续14年稳居全球第一。2022年,尽管受芯片结构性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局部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但在购置税减半等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中国汽车市场在逆境下整体复苏向好,实现正增长,展现较大的发展韧性。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与上年相比,产量增速持平,销量增速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实现较快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超68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6%,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引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汽车出口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屡创月度历史新高,自8月份以来月均出口量超过30万辆;中国品牌表现亮眼,紧抓新能源、智能网联转型机遇全面向上,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其中乘用车销量1,176.6万辆,同比增长22.8%,市场份额达到49.9%,上升5.4个百分点,为近年新高。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高速发展,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2年,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高于上年12.1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536.5万辆,同比增长81.6%;插电式混动汽车销量151.8万辆,同比增长1.5倍。
2022年,由于海外供给不足和中国车企出口竞争力的大幅增强,出口突破300万辆,达到
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其中,乘用车出口252.9万辆,同比增长
56.7%;商用车出口58.2万辆,同比增长44.9%。新能源汽车出口67.9万辆,同比增长1.2倍。
3、一体化压铸产业链兴起,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备受关注。
一体化压铸具有简化制造工艺、减少设备投入、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轻量化等优势,对整个汽车产业链的降本增效有重大意义。一体化压铸需要需采用超大型压铸机、定制化模具、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等,其产业链包括工业设备制造企业、模具制造企业、铝合金生产企业、汽车零
部件压铸企业、整车企业。面对一体化压铸降本增效等诸多优势,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压铸企业大力布局一体化压铸技术。整车企业中,除特斯拉外,蔚来、小鹏、理想、华为小康、小米、高合等新势力车企,沃尔沃、大众、奔驰、福特等国际车企,长城、长安、一汽、吉利、东风等自主品牌也在布局一体化压铸。国内汽车零部件压铸企业为满足下游新能源汽车客户需求,积极修建新工厂采购大型压铸机,并拓展材料端与模具端业务。文灿、拓普大型压铸机已正式投入量产。拓普联合华人运通、上海交大研发出流动性强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文灿设立模具公司,专注于模具设计和开发,其所有车身结构件项目的模具均实现自研自制,积累了大量车身结构件的项目经验。广东鸿图设立模具公司,致力于模具的研发与设计,以求提升模具制备能力,减低模具使用成本。在一体化压铸件生产过程中,压铸企业希望通过集合材料端、模具端、工艺端等各项技术能力,积累更多专业技术以求扩大自身综合竞争力,为整车厂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随着一体化压铸的发展,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开发热度提高、进程加快,国外的美国铝业公司、德国莱茵菲尔德对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早有研究并拥有成熟的合金牌号,整车企业特斯拉也申请了一系列免热处理合金牌号并用于结构件生产,国内企业也在积极研发适用于大型薄壁压铸件的免热处理材料,目前拥有相关专利的既有压铸企业如鸿图,再生铝生产商如立中、瑞格等,高校如上海交大。其中美铝专利包括Al-Si系C611合金、Al-Mg系560合金及A152/A153合金;莱茵菲尔德专利包括Al-Si系的Castasil37合金,即AlSi9MnMoZr,以及Al-Mg系的Magsimal59合金;特斯拉的免热处理铝合金牌号包括Tesla Alloy 1、Tesla Alloy 2、Tesla Alloy 3等;上海交大的免热处理铸造铝合金材料包括JDA1(Al-Si-Mn-Mg-RE)和JDA2(Al-Mg-Si-Mn)铝合金等2种合金体系5个亚型。还有很多免热处理材料专利没有获得实际应用。另外也有不少企业在积极研发、送样,并申请专利。目前一体化压铸尚处于发展前期,资本开支较大,良品率受材料、模具、压铸设备等因素限制,成本控制难度较大,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目前仅特斯拉、蔚来、极氪等少数汽车品牌车型应用了一体化压铸工艺,仅有少数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得到成功运用。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2.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3.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 | 产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铝制零部件(万件) | 2,465.46 | 2,585.59 | -4.65 | 2,546.08 | 2,635.47 | -3.39 |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4.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200,363.29 | -10,123,805.81 | 2,076,557.4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753,622.18 | 120,403,374.09 | 265,156,996.2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28.34 | 2,728.34 | ||||||
合计 | 156,953,985.47 | -10,126,534.15 | 120,403,374.09 | 267,236,282.0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零部件 | 制造业 | 铝合金汽车零部件 | 25,000 | 119,631.45 | 57,944.56 | 90,978.03 | 3,082.25 |
安徽零部件 | 制造业 | 铝合金汽车零部件 | 20,000 | 118,997.18 | 41,512.36 | 73,959.91 | 1,522.91 |
安徽铝业 | 制造业 | 铝合金锭铝合金液 | 3,800 | 85,038.15 | 36,753.21 | 245,932.14 | 658.74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有年产汽车用铝合金产能23.7万吨、汽车铝合金零部件2,400万件以上以及铝危废处置能力3.3万吨,处于行业第一梯队,主要经营区域为长三角和西南地区。公司所处再生铝合金行业主要企业包括立中集团、顺博合金、怡球资源、新格集团、华劲铝业、明泰铝业、帅翼驰等;铝合金压铸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企业包括旭升集团、拓普集团、文灿股份、广东鸿图、爱柯迪、嵘泰股份、派生科技、泉峰汽车、晋拓股份等。行业趋势分析如下:
1、汽车轻量化大趋势下,铝合金材料及铝合金零部件需求将持续增长。
汽车轻量化是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共性基础技术,不但可以降低燃油车油耗和污染物排放,提升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还能提升车辆加速性、制动性、操稳性等诸多性能,其中最主要的是汽车轻量化材料的应用。铝的密度仅为钢的34%、铜的30%,且成本较低,添加合金元素后的铝合金强度大幅提高,且塑性优良,可加工成复杂形状,是目前主流的汽车轻量化材料。根据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汽车轻量化技术路线图》,对于车用材料,短期以完善高强度钢应用体系为重点,中期以形成轻质合金应用体系为方向,远期形成多材料混合应用体系为目标,其中铝在轻质合金应用当中居于主体地位。汽车零部件“以铝代钢”,铝用量逐年增加。汽车轻量化带动单车用铝量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25、2030年我国汽车单车用铝量有望分别达250kg、350kg,而根据国际铝业协会数据,2020年我国乘用车单车用铝量约140kg,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同时,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需求更为迫
切,单车用铝量较传统燃油车大幅增长,汽车零部件呈现铝合金化趋势,目前部分新能源汽车车型已使用全铝车身。成本过高是限制铝合金在汽车上大规模应用的主要难题,一方面铝合金材料比钢材成本高,另一方面铝合金零部件焊接组装难度更大。当前汽车发动机、传动、热管理系统及车轮毂的铝制零部件较为成熟,铝渗透率相对较高,而车身、底盘、刹车系统等零部件铝渗透率相对较低。一体化压铸有望降低铝合金使用成本,推动大型铝合金零部件量产。随着一体化压铸的推广,汽车压铸铝合金零部件将应用于底盘、车身等领域,未来汽车各大零部件系统有望采用更多铝合金零部件,提高汽车铝渗透率。公司一直围绕汽车轻量化发展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铝合金零部件,作为行业第一梯队企业,将充分受益汽车轻量化和铝合金材料及零部件发展机遇。
2、一体化压铸成为新趋势,将带动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需求增长。
一体化压铸是一种新的颠覆传统冲压和焊接的汽车制造工艺。传统汽车车身结构零部件较多,焊接等制造工序复杂,一体化压铸可以大幅提升生产效率。传统车身制造工序包括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整车厂通过四大工艺实现从原材料、零部件到整车的制造过程。通常,白车身的来料包括了300-500个零部件,焊接点位达到了4,000-6,000个,每个零件的误差波动都会影响整车的精度。为了保证整车质量达到要求,各个零部件在组装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来料检查,汽车总装出厂前需要进行半年左右的多轮匹配联调,时间和经济成本耗费相对比较高。特斯拉提出的一体化压铸将车身一次性成型,多个零部件合并为几个甚至是一个,简化了制造工艺,减少了设备数量、占地面积及人工,可大幅降低时间成本和制造成本。同时一体化压铸采用铝合金材料,轻量化效果明显,有效提高汽车续航里程。面对一体化压铸降本增效等诸多优势,整车厂及压铸企业大力布局一体化压铸,一体化压铸成为行业主流趋势愈发明显。除特斯拉及拓普、文灿、鸿图、爱柯迪外,蔚来、小鹏、理想、小康、小米、高合等新势力车企,沃尔沃、大众、奔驰、福特等国际车企,长城、长安、一汽、吉利、东风、北汽等自主品牌也在布局一体化压铸。未来一体压铸产品有望从后底板拓展至前舱、前底板等零部件,车型也将从电动车一二线龙头企业的中高档车型逐渐向三、四线车企和中低档车型以及传统车企渗透。随着一体化压铸的发展,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开发热度提高、进程加快,国外的美国铝业公司、德国莱茵菲尔德对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早有研究并拥有成熟的合金牌号,整车企业特斯拉也申请了一系列免热处理合金牌号并用于结构件生产,国内企业也在积极研发适用于大型薄壁压铸件的免热处理材料,目前拥有相关专利的既有压铸企业如鸿图,再生铝生产商如立中、瑞格等,高校如上海交大。其中美铝专利包括Al-Si系C611合金、Al-Mg系560合金及A152/A153合金;莱茵菲尔德专利包括Al-Si系的Castasil37合金,即AlSi9MnMoZr,以及Al-Mg系的Magsimal59合金;特斯拉的免热处理铝合金牌号包括Tesla Alloy 1、Tesla Alloy 2、Tesla Alloy 3等;上海交大的免热处理压铸铝合金材料包括JDA1(Al-Si-Mn-Mg-RE)和JDA2(Al-Mg-Si-Mn)铝合金等2种合金体系5个亚型。还有很多免热处理材料专利没有获得实际应用。另外也有不少企业在积极研发、送样,并申请专利。一体化压铸件相比普通压铸件体积更大、形状更复杂,需采用超大型压铸机、定制化模具、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同时在生产中需对真空环境、压射、冷却等环节严格把控,全流程品控与
稳定性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目前一体化压铸尚处于发展前期,资本开支较大,良品率受材料、模具、压铸设备等因素限制,成本控制难度较大,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目前仅特斯拉、蔚来、极氪等少数汽车品牌车型应用了一体化压铸工艺,仅有少数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得到成功运用。公司优势主要在材料端,已取得爱尔思和上海交大的JDA1系列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的专利实施许可,并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等合作开展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研发并申请专利,目前处于市场推广和部分整车企业的配套试验过程中,尚未进入大批量生产和销售;一体化压铸存在较高的资金和技术壁垒,公司经营资金和汽车零部件经营成本压力较大,需谨慎投资布局,将与客户合作开发和布局一体化压铸。
3、“双碳”目标下,再生铝合金和绿色铝合金成为新产能布局方向,并向铝危废处置延伸。我国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双碳”目标下,低碳、绿色发展成为各行业发展趋势。汽车用铝合金根据原材料来源分为原生铝合金和再生铝合金,其中原生铝合金主要采用电解铝,再生铝合金主要采用废铝。电解铝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2017年,国家开始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限制新增产能规模,国内电解铝产能“天花板”限定为4,500万吨,目前国内建成电解铝产能规模接近红线。国家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对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大力发展再生铝。根据《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与原生铝生产相比,每吨再生铝相当于节能3,443千克标准煤,节水22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20吨。且再生铝具备可回收、再循环的优势。根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及《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0年我国再生铝产量为740万吨,目标2025年达到1,150万吨。目前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再生铝占比大大超过原铝,我国再生铝行业整体原料补充速度慢,且废料回收体系不完善,再生铝占比较低。原生铝的产能已接近天花板,未来供给的缺口主要依靠再生铝弥补,再生铝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由于再生铝中本身含有Mg、Si、Mn等合金元素,生产过程中对元素进行除杂、调配,即可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铝合金牌号,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传统及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机械制造以及建筑五金等行业,其中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是再生铸造铝合金主要的消费领域,在汽车工业中,再生铝合金主要用于发动机系统、壳体和车轮毂等。目前国内再生铝合金龙头企业产能主要包括立中集团130万吨、顺博合金60多万吨。同时,顺博、怡球等还在进一步扩大再生铝合金产能。铝冶炼为我国有色金属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力争2025年、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电解铝产能从山东、河南等地向云南、广西等水电丰富地区转移。再生铝合金生产需要加入一定的纯铝对其金属元素比例进行调整,且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能耗,在全球推动绿色发展的趋势下,使用绿色电力生产的电解铝和再生铝合金因其绿色碳足迹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尤其是欧盟征收碳关税,将提升高排放铝制品的出口成本,使用绿色能源和再生铝的企业将长期具备出口优势,且可以获得更多采购量和产品溢价。受此影响,再生铝合金企业也出现向水电丰富地区布局的趋势。铝合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已认定为危废,需要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由于数量较大,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管理压力和处置成本,包括立中、顺博等龙头企业开始向铝危废处置领域布局,形成产业链闭环。公司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形成了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
部件生产、铝危废资源化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目前具备再生铝合金产能23.7万吨,产能距行业龙头仍有一定差距,铝危废处置产能3.3万吨,公司目前正在建设新增16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并将开展铝危废处置二期3.3万吨项目,另外规划将在云南布局绿色铝合金生产基地。
4、需求回暖及供给受限,对未来铝价构成一定支撑,但仍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我国铝消费的四大行业分别为建筑、交通运输、电力和包装,建筑和交通运输是最主要的消费下游。建筑用铝主要是门窗、建筑装饰等型材,与地产高度相关。2022年四季度以来,对房企信贷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房地产扶持政策陆续出台,房地产行业有所回暖,后续随着“保交楼”政策实施,竣工面积增速逐渐改善,房地产行业的铝消费有望改善。交通运输领域的铝消费主要用于各类车辆的制造,主要由于其质量轻、耐腐蚀等,随着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车的快速放量,交通运输领域的铝消费也迎来新的增长点。电网投资相对稳定,对铝合金需求也保持稳定。“双碳”目标背景下,新能源装机规模将持续增长,光伏耗铝具备增长潜力。此外,由于能源价格具备优势,国内铝出口规模扩大,成为铝消费的重要去向。总体来看,随着2023年各行业需求改善,稳经济措施的实施,铝消费需求有望回暖。供给方面,欧洲天然气短缺,造成电价高位运行,铝厂因难以承受高电价而陆续宣布减产,生产端受到限制导致海外铝库存走低;国内电解铝产能已接近上限,且云南地区水电受季节、气候影响,电力紧张、不稳定导致电解铝限产减产等,将导致电解铝供给端增长受限。上述供需矛盾对铝价有一定的支撑作用,但同时也受到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欧美通胀及随之而来的持续加息,导致流动性趋紧,硅谷银行破产、瑞信银行风波等事件影响下,市场流动性风险以及系统风险担忧情绪升温,资金避险也会导致大宗金属期货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如风险蔓延导致系统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将对铝价造成严重影响。公司产品价格受铝价影响较大,尤其汽车零部件价格根据铝价进行调价比较滞后,公司通过铝、硅、铜、镍等期货品种进行套期保值以控制并降低成本、锁定利润,但铝价波动的影响因素变动,导致公司对铝价的预判难度加大,铝价波动与公司判断方向相反时,会给公司主业经营带来损失。
5、汽车降价潮给汽车零部件及上游铝合金材料企业带来降本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和国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家庭对汽车的需求持续提升,汽车千人保有量持续增长,但仍有提升空间,汽车进入家庭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市场由首购逐渐转向增换购。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趋势下,新能源汽车销量及渗透率持续提升,市场竞争走向激烈。新能源汽车国补及燃油车购置税优惠于2022年底全面退出,透支部分需求于2022年底提前释放。2023年,在消费回暖、需求恢复的强预期下,汽车销量下滑、库存压力增大,导致汽车降价潮到来。在特斯拉带头降价影响下,比亚迪、极氪、埃安、蔚来、小鹏、零跑、赛力斯等其他新能源汽车品牌纷纷跟进降价;新能源汽车降价给传统燃油车市场也造成冲击,东风汽车在湖北省开启大额补贴引发车企降价促销潮,北京现代、吉利汽车等多个汽车品牌跟进,多地政府密集推出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汽车降价向全国、全品牌蔓延。受降价潮影响,车企在价格上调方面更加谨慎,对于销量诉求较大的车企会更倾向于保守的价格策略。自降价潮开启以来,汽车销量呈弱复苏态势,主要系价格体系紊乱导致的终端消费者观望情绪加重。本次降价潮中,二三线品牌销量有望超预期,导致汽车市场交付量的重新洗牌。后续伴
随供给全面发力、降价后带动库存回落、消费信心恢复,尤其是降价后刺激汽车消费,预计汽车行业景气度有望加速恢复。本次降价潮,除政府补贴外,降价成本主要由整车厂与供应链共同承担,其中整车厂定价是市场行为,调整空间较大,供应链定价是成本定价,价格较为刚性,空间相对较小,整车厂向供应链进行成本传导,给上游零部件及铝合金材料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特斯拉较强的系统性降本能力和单车盈利能力为其冲量提供了降价空间,但从新能源汽车行业总体来看,由于主要电池原材料价格仍处于相对高位,导致电动车整车成本居高不下,新势力单车收入更高但盈利差甚至处于亏损状态,新能源整车厂降本诉求强烈;同时,传统燃油车受新能源汽车发展影响占比在逐步下降,以及国内自主品牌凭借新车型周期强势崛起,整体竞争加剧,燃油车面临销量承压、终端折扣放大趋势,在规模缩量与折扣放大双重压力下,燃油车也存在较强的降本诉求。汽车降价潮给供应链企业带来了严峻的降本考验。公司产品定价基本采用原材料+加工费的模式,终端降价会进一步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尤其公司汽车零部件在前期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存在较大的折旧摊销费用,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的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空调压缩机、变速箱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相关核心零部件,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的质量审核和资质认定,确定合作关系后不会轻易变更,对拟新进入者存在较强的资质和客户壁垒;公司产品相关的汽车零部件需在严苛的工作条件下进行长时间的稳定运行,对材料性能要求较高,且制造工艺复杂、精密度高,需要较强的工艺、技术人才团队作为支撑,国内具备与整车厂商及其配套一级供应商实现同步开发的零部件供应商和铝合金原料供应商仅占少数,行业存在着一定的技术壁垒和人才壁垒;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设备、研发、人才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日常经营也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存在资金壁垒。目前,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催生了汽车零部件一体化压铸和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的开发需求,尚处于产业发展初期。公司铝合金业务上游为废铝回收加工和电解铝行业,最下游为铝危废处置行业,公司从事的再生铝合金行业存在往上游废铝回收加工和下游铝危废处置行业延伸布局的趋势,同时电解铝行业也存在往下游铝合金业务延伸布局的趋势。公司所处行业主要采用铝基价加加工费的产品定价模式,受汽车终端消费及下游客户降价、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术趋于成熟、行业产能增加、电解铝企业提高合金化率、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产品加工费存在下降压力;同时,除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外,随着新项目的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折旧、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总体存在上升压力。
公司需要巩固现有的客户、资质、技术、人才等优势,同时也需要面对开拓新客户需要付出的时间、资金、人力等成本,需要面对同行业企业产能提升、质量更优的竞争,需要面对国内外技术更新超越的压力和在公司经营波动中关键人才流失的风险,此外,公司还存在资金压力。对于一体化压铸和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公司具备材料端的技术优势,具有爱尔思和上海交大的免热处理材料专利实施许可,也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等合作研发了新的免热材料技术,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试用,有望抓住免热材料市场机遇,但同时国内免热处理材料研发较多,且有来自国外的技术竞争,公司技术存在市场推广和竞争压力;对于一体化压铸,公司具有与客户共同开发、共
同布局的优势,但一体化压铸固定资产投入较大,且目前经营成本较高,受限于资金压力,公司需根据客户要求布局。行业产业链延伸,一方面提升了行业竞争压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公司形成了从废铝回收、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行业加工费下降、成本上升给公司带了较大的经营压力,但同时也促进了优胜劣汰,促使公司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提升管理水平,巩固了公司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提升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面对以上发展机遇和挑战,公司拟定如下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重点研发、开拓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高强度、高韧性、自强化型铝合金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重点开发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电机、减速箱、电控、车身等的铝、铜等部件;持续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和再生铝合金业务,实现废铝、铝屑、铝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高度关注其他行业铝合金的应用,利用自身优势开拓产品线宽度。基于以上发展战略,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的研发,加快已有专利许可技术和合作研发技术的市场推广和客户开拓;(2)完成安徽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建项目,并逐步提升与拓普、文灿、晋拓等新客户的合作规模;(3)布局绿色铝合金生产基地;(4)拓宽废铝采购渠道,降低废铝采购成本;(5)拓展铝危废处置业务,并开展二期3.3万吨建设项目;(6)持续投入安徽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并与客户合作开发一体化压铸;(7)推动新能源电子部件(一期)项目铜排产品的客户试样和进一步市场开拓,实现量产;(8)开发更多轻量化产品,推动与新能源汽车客户的合作走向规模化。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按照既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各项业务,持续推进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项目和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建设,公司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得到加强,并向下游延伸到铝危废处置领域,形成了废铝回收、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公司针对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控制原材料成本,但受铝、铜、镍等大宗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影响,期货账户发生较大亏损,2022年度公司尚未适用套期会计准则,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同比大幅减少,同时铝价大幅下跌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采购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错配,导致公司原材料成本相对偏高。公司与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原材料供应相对稳定。公司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第一阶段已投入部分压铸设备,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横梁构件、逆变器壳体及盖等。公司新能源电子部件(一期)项目建设完成,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busbar(电芯连接铜排)。公司10万吨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的一期3.3万吨已进入正式运营。
2023年,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营业收入稳定提升和市场份额扩大,并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推动公司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市场应用:
1、推动在建项目建设和规划项目落地,培育新的增长点。
公司16万吨铝合金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目前正在采购设备,其中6万吨铝合金液项目是配套原客户的汽车零部件项目、1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是为了配套新增客户及原客户的增量需求,该项目预计下半年投产,将增加公司盈利规模。公司10万吨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
3.3万吨已进入正式运营,一方面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节省了委托第三方处理的费用,降低了公司综合成本,另一方面可对外承接业务,增加公司盈利,公司2023年还将启动二期3.3万吨项目。公司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目前第一阶段部分设备已投产,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横梁构件、逆变器壳体及端盖、汽车发动机油底壳等,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为主,第二阶段还在规划设计,该项目将助力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规模及盈利稳步增长。公司新能源电子部件(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并向客户送样试样,预计上半年投产运营,公司还将启动二期项目。
公司规划在云南布局绿色铝合金生产基地,采用水电和电解铝企业的液态原铝,满足目前汽车行业一体化压铸所需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需求和“双碳”趋势,并节省能源成本,公司2022年已经和云南砚山政府签订20万吨铝合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目前还在对项目的原料供应等前期条件进行考察准备。同时,公司正在对在东南亚国家布局再生铝回收、加工以及生产再生铝合金进行考察论证,该项目的开展将有利于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提升毛利率,并拓展海外市场。对规划中的项目,公司在实施之前还将谨慎论证,如项目所依据的各项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将调整规划或终止项目前期工作,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审慎开展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经营成本。
公司铝合金产品定价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汽车零部件定价主要考虑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其中铝价作为产品定价的基价,铝合金基价按每月铝均价执行、汽车零部件基价按季度或半年度铝均价执行。因此,公司日常经营中存在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公司采购成本上升、库存价格下跌等生产经营风险,公司拟运用铝、硅、铜、镍等期货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出口,收款以美元或欧元结算,鉴于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公司出口业务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为了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远期结汇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将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主业,严格按照上交所发布的第5号自律监管指引关于套期保值的监管规定和公司的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断完善内控流程,以达到控制经营成本的目标。除此之外,公司将拓宽废铝采购渠道,降低废铝采购成本,并充分运用预决算管理,控制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开拓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客户,提升新客户合作规模。
公司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技术主要包括爱尔思和上海交大许可专利技术、以及公司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等合作研发技术。公司与爱尔思及上海交大合作进行市场开拓,上海交大的专利技术市场认可度较高,促进了公司免热材料业务拓展,公司运用上海交大专利实施生产,双方对销售价
格中的浮动价格部分按照生产成本及利润、销售成本及利润、技术支持成本及专利费等构成按比例结算。公司合作研发的技术采用不同于现有专利的技术路线,并申请专利。目前公司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正在与部分车企进行生产配套试验,未来如大规模生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毛利率。2023年,公司将加大免热材料的市场推广力度,开拓更多客户。一体化压铸还处于前期,部分车企购置了一体化压铸设备,但存在成本、技术、合格率等问题,公司与皮尔博格、大众等客户合作多年,将与客户合作布局一体化压铸,重点发挥公司在材料端的优势,同时公司也具有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术,各方可在下游环节也开展产业链合作。公司铝合金产品与拓普、晋拓、文灿等新客户合作,公司汽车零部件配套大众MEB和通用BEV3新能源车型平台,合作广度在扩大,制动卡钳已取得大陆制动器订单,电池连接器铜排已向客户交样,另外公司与特斯拉、蔚来也在开展前期合作,2023年将扩大上述业务合作规模。公司将持续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研发,为公司新业务、新产品提供更完善的技术支持。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需要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公司主营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业务,属于汽车产业链,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趋势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时,汽车消费活跃,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增加;反之当宏观经济下行时,汽车消费低迷,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减少。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回款周期变长。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较低。近年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各国共识,部分国家和车企已公开禁售油车时间表,英国计划从2030年开始禁售汽油和柴油汽车,部分混合动力汽车的销售将持续到2035年,挪威、法国分别计划2025、2040年禁售燃油车,瑞典、丹麦、荷兰、爱尔兰明确表示禁售燃油车时间将早于2035年;车企方面,大众承诺最迟从2033年开始在欧洲完全停产燃油车,宝马和奔驰计划到2030年实现全面电动化。各大汽车厂商纷纷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制造,全球汽车工业正开展一轮新的变革。由于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均无需配备内燃机,因此,新能源汽车发展对以生产传统燃油汽车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将造成较大冲击。如果公司未能快速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产品结构,及时向新能源汽车领域转型,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内主要汽车用铝合金生产企业不断扩大产能,电解铝企业提高合金化率往下游铝合金延伸,汽车轻量化趋势所带来的良好行业前景也正在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存在行业竞争加剧、利润空间缩小的风险。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若公司无法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控制产品生产和经营成本,将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汽车生产消费情况等,根据市场情况制订和调整经营计划,公司投资布局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所需铝合金材料和零部件项目,加大
投入开拓新能源汽车客户和产品开发,提升新能源汽车业务比例;另一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和零部件,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绿色能源利用比例,发展绿色铝合金和零部件,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完善公司产业链,拓展公司废铝采购渠道、降低废铝采购成本,拓展公司铝合金液远距离运输供应和铝危废运输及处置业务,以更具优势的产业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巩固和加强与长期客户的业务合作,并促进新客户的开拓。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苏州三电、长安马自达、大众动力、上汽通用、上汽集团、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和博格华纳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或零部件厂商,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互相依赖的合作关系,与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开展铝合金液配套厂内直供,其中皮尔博格8万吨、科尔本2.2万吨、一汽铸造3.5万吨。优质大客户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但同时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尤其是对皮尔博格的销售占比较高,存在对大客户的依赖风险。近年来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80%以上,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皮尔博格的销售收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占同期营业收入的50%以上。铝合金液厂内直供项目及汽车零部件产能利用率受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较大,若皮尔博格或者其他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业务变化、产品结构调整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产销量及销售收入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对于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在巩固与现有客户尤其是长期合作的主要大客户合作关系的前提下,提升自身技术实力,以性能更优的产品开拓新客户,并逐步扩大新客户的合作规模;另一方面,完善公司产业链和配套能力,拓展公司铝合金液远距离运输供应和铝危废运输及处置业务,以更具综合性的解决方案获得更多长期客户,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3、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需采购纯铝、废铝、硅、铜、镍等原材料,合计占总采购额的比重在90%左右,所占比重较高,其中纯铝、硅和铜的采购价格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和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市场价格确定,废铝的采购价格与纯铝的价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其中新废铝采购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旧废铝采购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同时需根据废铝所含金属量和回收率协商定价。公司产品铝合金定价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和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铝、硅、铜等)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汽车零部件定价主要考虑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其中铝价作为产品定价的基价,铝合金基价按每月铝均价执行、汽车零部件基价按季度或半年度铝均价执行。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产品的销售价格均受大宗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其波动趋势又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货币政策、供需关系、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波动趋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价格波动幅度及波动时间存在差异,日常经营中存在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公司采购成本上升、库存价格下跌等生产经营风险,可能对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强对大宗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分析预判,并根据产品销售计划、具体订单情况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调整采购策略,控制采购成本,汽车零部件产品由于调价周期
较长,每年末公司会根据铝价波动幅度及市场情况,通过与下游客户协商补差的方式弥补铝价波动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利用期货市场,通过开展铝、铜、镍、硅等期货交易对原材料采购及现货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销售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4、资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周转,同时汽车零部件行业设备投资规模较大,产品开发至达产周期较长。公司日常经营采购纯铝、废铝、硅、铜等原材料,需要垫付大量的流动资金,同时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销售付款结算存在一定账期,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相应增大,给公司营运资金带来压力,2020、2021、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140.76万元、-15,994.13万元、5,105.50万元;公司属于行业第一梯队,但规模距龙头企业仍有一定差距,目前处于资金投入和业务扩张期。公司正在扩大产能,并转型新能源汽车领域,尽可能缩小与龙头企业的差距,目前在安徽广德在建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项目、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并计划开展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3.3万吨等项目,公司研发投入也在增加。目前公司主要通过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融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128,127.42万元,资产负债率38.20%,公司担保余额32,000万元。其中抵押资产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如果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及时偿还融资款项,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抵押、质押权处置相应资产,或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于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做好资金预算和决算,控制各项经营成本和费用支出,并根据资金状况调整采购策略,控制库存规模,并提高存货周转率,加大销售回款力度,改善经营现金流,同时根据资金状况谨慎投资规划,密切关注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确保经营资金周转和公司经营稳定,另一方面,公司将优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银行融资比例,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5、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销售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但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1)公司锁定期货价格后,其后续价格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可能导致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或销售锁定价格低于最终市场价,另外,期货和现货基差也可能因市场波动而拉大,导致公司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存在给公司主业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2)如持仓期货大幅亏损,可能存在因公司资金划拨延迟、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如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公司无法及时以预定价格成交,导致交易结果与预定方案偏差较大,从而带来损失;(3)公司到期如拟进行实物交割,存在因交易对手方不履行合约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4)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如业务和内控流程执行偏差、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发生信息和交易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可能导致部分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从而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或者造成损失的风险;(5)期货品种所在行业监管政策,以及期货或
套期保值监管规则发生重大变化,或对相关监管规则、公司内控流程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违规风险。公司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套期保值,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如下风控措施:(1)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由业务、交易、内控、财务、信披、决策等不同职能的人员负责,各司其职,对现货及期货价格及套期保值策略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并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2)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等风控措施;(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在履行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前提下,在日常执行中,需由不同部门申请或审核后,提交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决策;(4)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了现货、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盈亏信息汇总并定期报告的流程,以便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进展;(5)公司内控部门负责关注和评估各类风险,将风险信息定期发送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做出预警,与相关部门拟订风险处置方案并执行;(6)公司设定: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人民币,为止损预警线;上述指标达到5%且超过1,000万元,为止损平仓线;(7)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规模,要求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数量、期限不得超过销售计划或合同、订单对应的现货数量、期限,对于因市场、政策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销售减少或销售计划缩减,从而出现超出销售用量之外的现货库存,需要开展现货库存的卖出套期保值时,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数量、期限不得超过库存现货数量和卖出期限。
6、汇率波动风险及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出口,收款以美元或欧元结算,鉴于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公司出口业务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为了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远期结汇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但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1)在公司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后,市场汇率后续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导致公司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存在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的风险;(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会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在交割时也需要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可能存在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而无法完成交割的风险;(3)存在因交易对手方不履行合约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的风险,或者客户订单调整、应收款项逾期等原因,导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4)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如业务和内控流程执行偏差、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发生信息和交易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可能导致部分交易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从而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或者造成损失的风险;(5)国内外法律法规、进出口及外汇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对相关监管规则、公司内控流程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违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是为了控制出口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如下风控措施:(1)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由财务部门拟订方
案和操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对汇率波动及远期结售汇策略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并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2)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等风控措施;(3)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履行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前提下,日常执行中,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测算情况拟订交易方案,提交总经理决策;(4)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了远期结售汇交易信息登记及盈亏汇总并定期报告的流程,以便总经理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进展;(5)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关注和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各类风险,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总经理,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内控部门监督风控执行情况;(6)公司设定:
远期结售汇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或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为亏损预警线;达到10%且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为止损线;(7)公司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长期合作的外汇指定银行为交易对手方,并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不得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公司关注出口合同履行和客户应收账款管理,并控制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不超过出口业务所需。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权责清晰、规范运作。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治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有律师出席见证;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规定程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和勤勉的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在董事会讨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报告期内,1名独立董事离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了新的独立董事,现有6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人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中均有独立董事参与,其中审计委员会中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投资战略、审计、人事和薪酬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职能,运作良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准确性,降低了公司运营风险。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现任监事共3名,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人员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司召开董事会聘任了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3名。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考核管理制度体系,董事、监事的绩效与履职评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每年度提交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由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每年度提交总经理工作报告,由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和履职评价纳入公司内部考核管理。公司员工薪酬实行按岗定薪、并与绩效表现紧密挂钩,与公司发展同步增长,核心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管理团队较为稳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交董事会审议,董监高薪酬均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严格实行“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的能力;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方面,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在财务方面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并有独立的机构和职能部门。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
6、关于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设置了投资者咨询专线、电子邮箱,并通过投资者咨询专线、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或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方式与投资者开展沟通,公平对待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及时披露了接待机构投资者的调研记录。
7、关于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守信的原则对待利益相关者,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同时,能够充分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与利益相关者建立互信互利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注重安全环保,持续进行环保投入和重点环境治理设施的改造,通过改进工艺,推行清洁生产,严格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环保“三同时”管理,确保足额投入安全环保费用,安全设备设施及三废处置设备工艺符合规定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向所在地政府提供捐赠资助,促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教育和福利等公益事业发展。
8、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并做好披露前的保密和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平透明、满足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4-22 | www.sse.com.cn | 2022-4-23 |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关于拟定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确认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确认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13项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7-18 | www.sse.com.cn | 2022-7-19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等14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徐宏 | 董事长 | 男 | 61 | 2017-5-23 | 2023-4-20 | 58,112,773 | 78,452,244 | 20,339,47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183.49 | 否 |
总经理 | 2019-5-8 | ||||||||||
徐文磊 | 董事 | 男 | 30 | 2018-6-28 | 2023-4-20 | 10,000,000 | 13,500,000 | 3,50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68.21 | 否 |
徐娅芝 | 董事 | 女 | 36 | 2017-5-23 | 2023-4-20 | 10,000,000 | 13,500,000 | 3,50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30.25 | 否 |
孙福荣 | 董事 | 男 | 61 | 2017-5-23 | 2023-4-20 | 1,630,000 | 2,200,500 | 570,5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138.29 | 否 |
副总经理 | 2019-5-8 | ||||||||||
朱永 | 董事 | 男 | 54 | 2019-5-29 | 2023-4-20 | 0 | 0 | 0 | / | 53.25 | 否 |
孙晓鸣 | 董事 | 男 | 41 | 2017-5-23 | 2023-4-20 | 300,000 | 405,000 | 105,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0.00 | 否 |
张志勇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2-4-22 | 2023-4-20 | 0 | 0 | 0 | / | 6 | 否 |
李英 | 独立董事 | 女 | 54 | 2018-6-28 | 2023-4-20 | 0 | 0 | 0 | / | 7.25 | 否 |
李小华 | 独立董事 | 男 | 71 | 2018-6-28 | 2023-4-20 | 0 | 0 | 0 | / | 7.25 | 否 |
王美英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2 | 2017-5-23 | 2023-4-20 | 0 | 0 | 0 | / | 24.01 | 否 |
章妙君 | 监事 | 女 | 46 | 2018-6-28 | 2023-4-20 | 0 | 0 | 0 | / | 20.29 | 否 |
张发展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0 | 2017-5-18 | 2023-4-20 | 0 | 0 | 0 | / | 54.79 | 否 |
张树祥 | 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57 | 2022-6-27 | 2023-4-20 | 0 | 0 | 0 | / | 43.99 | 否 |
王吉位 | 独立董事 (离任) | 男 | 56 | 2018-6-28 | 2022-4-22 | 0 | 0 | 0 | / | 1.25 | 否 |
姜留奎 | 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秘书(离任) | 男 | 42 | 2017-5-23 | 2022-3-10 | 500,000 | 506,250 | 6,25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175,000股,二级市场减持168,750股 | 20.3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80,542,773 | 108,563,994 | 28,021,221 | / | 658.64 | / |
注:孙晓鸣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张志勇、张树祥、王吉位、姜留奎的薪酬为2022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或高管期间应发薪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徐宏 | 初中学历,永茂泰创始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压铸技术协会理事长,GBT13586-2006《铝及铝合金废料》国家标准起草人之一。1987年开始创办公司前身,2002年开始陆续创办上海永茂泰及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
徐文磊 | 本科学历,机械自动化专业。曾在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采购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徐娅芝 | 本科学历,管理学和经济学专业。2015年至2019年6月先后在公司采购部、财务部任职,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规划部总监,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孙福荣 | 高中学历,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朱永 | 本科学历,机械制造专业,工程师。曾任长春汽油机厂技术员和车间主任、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发动机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特毅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旺大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11月至今任辽宁永学泰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上海零部件技术总监。 |
孙晓鸣 |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4年7月至2010年3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张志勇 | 本科学历,铸造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中铸协专家委员会和标准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副理事长、国家工信部重大技术装备评审专家、国家铸造标准委员会和国家铸造机械标准委员会委员。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铸造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18年5月至2022年7月任中国铸造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2022年7月至今任中国铸造协会常务副会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任日月股份、隆基机械独立董事。 |
李英 | 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明食品集团冷食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6年9月任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小华 | 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2001年至2004年6月任上海市复兴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年7月至今任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主任,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美英 | 职高学历,曾任上海申新第九纺织厂细纱部班长。2003年5月至今历任上海零部件质保部经理、质保部副总监,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章妙君 | 职高学历,2003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经理助理、内审部经理助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张发展 |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上海众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财务经理,2011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内审部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张树祥 | 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7月任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3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东北亚创新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2022年6月历任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财务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王吉位 | 本科学历,采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1999年至2006年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6年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集团副秘书长,2002年至今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8年6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
姜留奎 |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16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徐文磊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6-10 | |
徐娅芝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1-26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孙晓鸣 | 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伙人、高级副总裁 | 2015-3-1 | |
杭州卓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8-23 | ||
杭州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9-25 | ||
杭州财滚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5-16 |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11-18 | ||
洲宇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9-16 | ||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9-25 | ||
戏逍堂(北京)娱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11-9 | ||
张志勇 | 中国铸造协会 | 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 | 2018-5-1 | 2022-7-26 |
常务副会长 | 2022-7-26 | |||
北京中铸世纪展览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8-20 | 2022-4-26 | |
监事 | 2022-4-26 | |||
中铸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7-20 | ||
中铸鼎盛杂志社(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4-1 | 2022-4-26 | |
北京铸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7-19 |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5-18 | ||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7-27 | ||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7-25 | 2022-12-31 | |
李英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师 | 2017-01-01 | |
李小华 |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04-01-01 | |
王吉位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 副会长兼秘书长 | 2002-01-01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分工及绩效拟定年度薪酬,其中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监事薪酬由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参考同类行业、同类地区、同等规模公司薪酬平均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及岗位职责确定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经审议批准后,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和发放管理办法兑现。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58.6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姜留奎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个人原因 |
王吉位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张志勇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补选 |
张树祥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补聘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3-10 | 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关于拟定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确认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8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4-25 |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6-27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
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29项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7-14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8-24 | 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等2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10-27 |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徐宏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徐文磊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徐娅芝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孙福荣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朱永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孙晓鸣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张志勇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李英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李小华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王吉位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英、李小华、孙晓鸣 |
战略委员会 | 徐宏、孙福荣、张志勇 |
提名委员会 | 李小华、李英、徐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志勇、李英、徐宏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10 |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拟定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8项议案。 | 无 | 无 |
2022-4-25 |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无 | 无 |
2022-6-27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等13项议案。 | 无 | 无 |
2022-8-24 | 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无 | 无 |
2022-10-27 |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无 | 无 |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6-27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 | 无 | 无无 |
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等10项议案。 | |||
2022-7-9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8-24 |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 无 | 无 |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10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2项议案。 | 无 | 无 |
2022-6-27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 | 无 | 无 |
(5).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10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等2项议案。 | 无 | 无 |
2022-6-27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无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9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7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090 |
销售人员 | 28 |
技术人员 | 179 |
财务人员 | 25 |
行政人员 | 155 |
合计 | 147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0 |
大学本科 | 93 |
大学专科 | 138 |
中专及以下 | 1236 |
合计 | 147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行政部负责确定公司薪酬政策、薪酬结构、薪酬水平,公司员工根据职级分为总经理级、总监级、经理级、主管级、段长级、班组级、职员级和普工级。公司生产人员实施计时与计件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其他人员实行计时薪酬制度。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技能工资、加班费、计件工资、工龄工资、年终奖以及其他福利费用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级别设置以及所承担的工作设置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员工个人能力确定不同工资水平;
3、绩效技能工资: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估考核表确定;
4、加班费: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及双休或法定休息日加班,按国家规定核算加班费;
5、计件工资:根据工序和岗位确定的计件定额和实际工作工时核算;
6、工龄工资: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之后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享受工龄工资;
7、年终奖: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核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员工培训旨在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提供人才和技能保障,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持续推进职业发展通道,通过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及梯度培养计划,建立内部人才梯队,并有效提升业务及管理能力,增强员工归属感。根据企业年度目标,每年年初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有序实施,培训项目涵盖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培训、班组培训、部门培训和管理层专项培训及特种作业培训等。此外,公司大力提倡员工业余自学和参加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考试,员工业余学习期间,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尽量提供其参加面授和考试的时间。
(四) 劳务外包情况(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56,245.0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905,256.33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制定了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
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最新《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的,应说明下列情况:
①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其相关预计收益情况;
③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发生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5股,不送红股;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88,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84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89%;合计拟转增65,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53,800,000股。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方案,并于2022年6月实施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9 |
每10股转增数(股) | 3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898,2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4,194,192.6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0.5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898,2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0.51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年薪制的基础上,参与年终述职和考评。公司根据考评结果和绩效实现情况提出年终奖建议,并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公司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或制订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工作制度》或《行为规范》,以及内部审计、子公司管理、重大财务决策、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董监高持股、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内幕登记、外部信息使用人等28项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提交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上述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并推进实施。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合计13家,均为全资控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资金、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子公司管理控制情况良好。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359.0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排污单位 | 分类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mg/m?) | 排放浓度限值(mg/m?) | 2022年度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年度排放总量(吨)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 | 60米烟囱检测口+25米排口 | 8.3 | 10 | 15.087 | 27.95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2 | 60米烟囱检测口+25米排口 | 2.1 | 100 | 1.413 | 36.375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60米烟囱检测口+25米排口 | 55 | 100 | 17.901 | 89.5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 | 25米排口 | 2.3 | 100 | 3.885 | /(注1)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2 | 25米排口 | <3 | 850 | 0 | /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25米排口 | 66.83 | 240 | 105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废气(注2) | 颗粒物 | 有组织 | 3 | 15米排口 | <1.0 | 30、20 | 0 | 6.1436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15米排口 | 3.8 | 100 | 0.3594 | 0.36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15米排口 | <3 | 200 | 0 | 11.74 | |||
VOCs | 有组织 | 2 | 15米排口 | 0.781 | 70 | 0.5307 | 0.57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注1:排污许可证未对该项指标作出许可限制。注2:根据自行监测方案,VOCs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次,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染物类别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废水 | (1)铝合金锭冷却用水:经冷却水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2)清洗废水:采取混凝沉淀、气浮法等方式处理,达标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或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分离出的水循环利用; (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 经设施处理后污水可达相应标准 |
废气 | (1)熔炼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 (2)铸造废气:经铸造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除尘设施(主要由布袋除尘装置+排气筒组成); 铸造废气处理设施(主要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过滤棉组成) | 处理后熔炼废气、铸造废气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
固废 |
铝灰渣由公司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其他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铁皮打包带、废塑料、废纸板等固废由公司或第三方综合回收利用
铝灰渣综合利用设施 | 公司回收利用及第三方单位危废处置能力可满足公司处置需求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零部件、安徽铝业取得了新的《排污许可证》。子公司安徽铝业新增年产3万吨汽车用铝合金项目,已于2022年12月5日取得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土地。
子公司四川永学泰新增2台抄灰机用于铝灰渣中铝元素的回收,已于2022年8月在成都区龙泉驿区环保局备案。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了安徽铝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对厂区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了风险分析,对重大危险场所(设备)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而导致的环境事件进行了相关程序控制,为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岗位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的有效控制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内容。
四川铝业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四川铝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和通报、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应急监测、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应急终止、应急终止后的行动、善后处置、应急培训和演习、奖惩、保障措
施等,预案分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上海零部件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上海零部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环境风险分析、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适用于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造成环境质量下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等。上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已报当地生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及企业环境管理方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环保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排污口个数、污染物名称、监测方式、采样频次、采样次数、检测单位等,以及实验室检测的质量控制措施。四川铝业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执行标准及其限值、自行监测内容(污染源类别、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监测内容、污染物名称、监测设施、自动监测、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频次、测定方法等)、监测报告、监测点位、采样及样品保存方法、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等。上海零部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排放设备及编号、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废水、废气情况进行监测,根据委托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公司废水、废气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达标排放。公司还按照相关法规委托了第三方有资质单位以及利用自身的铝灰渣综合利用设施对固废进行安全处置。子公司安徽零部件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制定了《环保监测方案》。孙公司安徽环保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了安徽环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对厂区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了风险分析,确定了空气、水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并根据不同的环境配备了响应的应急资源,为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岗位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的有效控制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状态控制、人员安全及救护、应急装备、应急预防和保障方案、突发性环境时间现场处置方案等。安徽环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批复,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污染类类型、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
报告期内,孙公司安徽环保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子公司安徽零部件新上6套X光射线实时成像系统用于汽车零部件无损检测,已于2022年3月3日取得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
子公司安徽零部件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因生产设备、铸造产能、原辅材料发生变化,属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该项目已取得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铸造产能置换,且公司已于2022年9月16日取得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
子公司安徽新能源年产500万件新能源电子部件(一期),已于2022年8月29日取得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孙公司安徽环保于2021年通过10万吨/年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评批复,于2022年11月23日取得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获准开展相关生产业务。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铝灰渣(含二次铝灰)等纳入危险废物名录。根据新要求,公司成立安徽环保从事铝灰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安徽广德开展10万吨/年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一期3.3万吨已建设完成;为推动项目落地
实施,公司成立了安徽运输,并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灰渣运输。公司还积极开展铝灰资源化工艺及设备研发,为项目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持续发展再生铝合金业务,利用废铝可以多次循环利用的优势,大力收购废铝进行再生铝合金的生产,实现废铝、铝屑、铝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低碳、绿色发展。公司有烟台通泰、广德大益两家回收公司,专业从事各类废铝收购,公司还不断拓展废铝采购渠道和再生铝的应用范围,为不断提升社会再生铝的利用比例和铝行业节能减排做出积极贡献。公司现有再生铝合金产能23.7万吨,另拟在安徽新建16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公司发展汽车用再生铝合金,符合汽车轻量化要求。公司积极研发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有利于减少汽车零部件生产能耗,助力新能源汽车和一体化压铸,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积极推广铝合金液直供业务模式,减少铝合金锭二次重熔能耗,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上海科尔本、安徽皮尔博格、一汽铸造成都有色、重庆科尔本合计建成铝合金液直供产能13.7万吨,同时公司拟在安徽为客户配套新建6万吨铝合金液项目。公司管理团队积极跟踪研究行业先进生产技术,推广运用蓄热式燃烧、低温熔炼、沉浸式熔炼和在线精炼等技术降低生产能耗;在各个工厂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和节能设备,并对各工厂主要耗能设备进行了节能化改造。通过对生产工艺进行节能化设计、简约化包装,与供应链企业携手共同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其中安徽零部件工厂入选工信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5 | 见具体说明 |
其中:资金(万元) | 35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向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捐款
15万元用于助老、助困,向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捐款10万元用资助贫困大学生,向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捐款10万元,用于应急保供。同时,公司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努力发展主营业务,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2022年度公司各生产基地向当地政府纳税合计约1.77亿元,吸纳社会劳动力,解决就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提供劳保用品、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和就业生活条件,关爱员工健康,并提供各项福利,保障员工权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0.2 | 见具体说明 |
其中:资金(万元) | 10.2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出台的乡村振兴政策文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承担企业应尽责任。公司向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捐款1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包括改善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并向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横岗村帮扶慰问0.2万元。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永茂泰 |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30日内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承诺,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其他 | 永茂泰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110%时,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2、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公司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当符合预警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1;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1、投资者见面会公司应自达到预警条件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 2、公司回购股份在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达成后,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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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公司回购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五)约束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其他 | 永茂泰 |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不因不再作为永茂泰实际控制人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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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累计持有永茂泰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且本人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永茂泰,并由永茂泰及时予以公告;自永茂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永茂泰的股票。 3、本人不因不再作为永茂泰实际控制人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26年3月7日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稳定股价措施2、3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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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 (五)约束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不得参与公司现金分红,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利用对公司的控股地位促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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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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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同业竞争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于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含永茂泰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永茂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永茂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永茂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永茂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三、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如永茂泰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与永茂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永茂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永茂泰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永茂泰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章荣剑、姜留奎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10月2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章荣剑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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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
其他 | 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章荣剑、姜留奎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姜留奎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磊昶投资、宏芝投资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其他 | 磊昶投资、宏芝投资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企业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永茂泰股票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累计持有永茂泰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本企业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永茂泰,并由永茂泰及时予以公告;自永茂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永茂泰的股票。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6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章雄辉、徐精女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杭州乐丰、 廖若雅、德华创投、 陆莺、 杭州景润、浙江创投、 李昱桦、许建刚、徐宪德、王梅艳、尤敏卫、沈文财、上海舜璟、 袁嘉懿、徐智勇、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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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玲敏、应留威、胡志军、陈樟军、吴建航、深圳集众、 张磊、 马荷英、陶根明、陶斌健、徐连英、李青、 杨万锁、高玉萍、彭英姿、童富强、由旭华、沈梦晖、于忠、 陈永富 | |||||||
股份限售 | 陈广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4月28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蒋芝龄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4月3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周晓鹏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4月18日,期限至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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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7日 | |||||||
股份限售 | 宁波圆惠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5月21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4、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4。稳定股价措施2、3、4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控股股东已经履行增持义务的,可豁免本项增持义务)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少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公司将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应承诺作为未来聘任公司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并在将来新聘该等人员时,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重新启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五)约束措施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姜留奎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1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重新启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五)约束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长期有效 | |||||
其他 |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姜留奎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1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解决关联交易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章荣剑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11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姜留奎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3月1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磊昶投资 | 一、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永茂泰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企业在永茂泰中的地位,为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在与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永茂泰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永茂泰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永茂泰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司法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果投资者依据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其他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公司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为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7020001号),如果因出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旺、王建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9月2日出具《关于对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119号):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17日下午收盘,公司及子公司期货账户累计亏损2,338.16万元(其中持仓浮亏1,713.29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9%,前述重大损失事项已达到临时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迟至损失进一步扩大,于7月2日才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此外,公司还存在期货套期保值相关制度不完善,未能对止损限额、止损程序等作出规定的问题。公司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徐宏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对公司及董事长徐宏予以监管警示。针对上述期货账户亏损事项,公司采取了减仓直至平仓措施。针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制定了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规模,原材料期货每月开仓量不得超过当月用量的50%,期限控制在未来3个月内;期货账户当年度累计亏损(包括平仓亏损、持仓浮亏合计)达到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的,应全部平仓;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如存在因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原因导致公司变更策略选择卖出期货操作导致出现止损情况,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当期期货平仓实现的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期末持仓浮动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均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公司认真执行了整改措施。同时,公司对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完善,并推进实施。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1,6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2,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2,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4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未包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1,000,000 | 75.00 | 32,193,000 | -49,020,000 | -16,827,000 | 124,173,000 | 48.9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200,000 | 1.17 | -2,200,000 | -2,200,00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8,800,000 | 73.83 | 32,193,000 | -46,820,000 | -14,627,000 | 124,173,000 | 48.9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4,160,000 | 12.85 | 3,500,000 | -14,160,000 | -10,660,000 | 13,500,000 | 5.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4,640,000 | 60.98 | 28,693,000 | -32,660,000 | -3,967,000 | 110,673,000 | 43.6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7,000,000 | 25.00 | 33,607,000 | 49,020,000 | 82,627,000 | 129,627,000 | 51.0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7,000,000 | 25.00 | 33,607,000 | 49,020,000 | 82,627,000 | 129,627,000 | 51.07 | ||
三、股份总数 | 188,000,000 | 100.00 | 65,800,000 | 0 | 65,800,000 | 253,80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中一年期限售股因12个月限售期满解禁并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包括:杭州乐丰永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廖若雅、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陆莺、杭州景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昱桦、许建刚、徐宪德、孙福荣、王梅艳、尤敏卫、沈文财、上海舜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袁嘉懿、徐智勇、章玲敏、宁波圆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留威、胡志军、陈樟军、吴建航、深圳市集众投资有限公司、张磊、马荷英、姜留奎、陶根明、陶斌健、徐连英、周晓鹏、李青、杨万锁、高玉萍、彭英姿、孙晓鸣、蒋芝龄、童富强、由旭华、沈梦晖、陈永富、于忠、陈广等42名股东,合计持股49,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7%。
2022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18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5股。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8,000,000股增至253,800,000股。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 | 发生股份变动 | 如未发生股份变动 |
每股收益 | 0.37 | 0.50 |
每股净资产 | 8.17 | 11.03 |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徐宏 | 58,112,773 | 0 | 20,339,471 | 78,452,244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文磊 | 10,000,000 | 0 | 3,500,000 | 13,500,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娅芝 | 10,000,000 | 0 | 3,500,000 | 13,500,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60,000 | 0 | 2,786,000 | 10,746,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0,000 | 0 | 1,108,529 | 4,275,756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周秋玲 | 3,167,227 | 0 | 714,000 | 2,754,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章雄辉 | 600,000 | 0 | 210,000 | 810,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精女 | 100,000 | 0 | 35,000 | 135,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杭州乐丰永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60,000 | 5,66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廖若雅 | 4,500,000 | 4,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80,000 | 3,38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陆莺 | 2,300,000 | 2,3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杭州景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0,000 | 2,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0 | 2,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李昱桦 | 2,000,000 | 2,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许建刚 | 1,900,000 | 1,9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徐宪德 | 1,690,000 | 1,69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孙福荣 | 1,630,000 | 1,6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王梅艳 | 1,600,000 | 1,6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尤敏卫 | 1,400,000 | 1,4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沈文财 | 1,400,000 | 1,4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上海舜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袁嘉懿 | 1,200,000 | 1,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徐智勇 | 1,130,000 | 1,1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章玲敏 | 1,120,000 | 1,1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宁波圆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0,000 | 1,1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应留威 | 1,100,000 | 1,1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胡志军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陈樟军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吴建航 | 870,000 | 8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深圳市集众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 | 6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张磊 | 560,000 | 56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马荷英 | 510,000 | 51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姜留奎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陶根明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陶斌健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徐连英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周晓鹏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李青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杨万锁 | 410,000 | 41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高玉萍 | 400,000 | 4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彭英姿 | 310,000 | 31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孙晓鸣 | 300,000 | 3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蒋芝龄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童富强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由旭华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沈梦晖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陈永富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于忠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陈广 | 130,000 | 1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合计 | 141,000,000 | 49,020,000 | 32,193,000 | 124,173,000 | / | /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18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5股。本次共计转增65,8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53,800,000股。本次转增导致公司资本公积由96,836.47万元减少到90,256.47万元,减少6,580万元;实收资本由18,800万元增加到25,380万元,增加6,580万元,对公司净资产总额及负债结构没有影响。
(二)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25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48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徐宏 | 20,339,471 | 78,452,244 | 30.91 | 78,452,24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徐文磊 | 3,500,000 | 13,500,000 | 5.32 | 13,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徐娅芝 | 3,500,000 | 13,500,000 | 5.32 | 13,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46,065 | 11,846,065 | 4.67 | 0 | 无 | 0 | 其他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86,000 | 10,746,000 | 4.23 | 10,746,000 | 无 | 0 | 其他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68,155 | 4,768,155 | 1.88 | 0 | 无 | 0 | 其他 |
周秋玲 | 1,108,529 | 4,275,756 | 1.68 | 4,275,75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3,085,447 | 3,085,447 | 1.22 | 0 | 无 | 0 | 其他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4,000 | 2,754,000 | 1.09 | 2,754,000 | 无 | 0 | 其他 |
廖若雅 | -1,772,400 | 2,742,900 | 1.0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46,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46,065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68,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8,155 |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3,085,4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5,447 | ||||
廖若雅 | 2,74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2,9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2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8,900 | ||||
孙福荣 | 2,2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5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5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2,400 | ||||
张东东 | 1,973,3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3,325 |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1,59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0,500 | ||||
王梅艳 | 1,56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2,3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周秋玲为徐宏配偶,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周秋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磊昶投资为徐娅芝控制的企业,宏芝投资为徐文磊控制的企业,磊昶投资、宏芝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徐宏 | 78,452,244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2 | 徐文磊 | 13,500,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3 | 徐娅芝 | 13,500,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4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46,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5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75,756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6 | 周秋玲 | 2,754,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7 | 章雄辉 | 810,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8 | 徐精女 | 135,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周秋玲为徐宏配偶,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周秋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磊昶投资为徐娅芝控制的企业,宏芝投资为徐文磊控制的企业,磊昶投资、宏芝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徐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徐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控股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姓名 | 周秋玲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徐娅芝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徐文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1828号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茂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茂泰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永茂泰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五(二)1。
永茂泰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铝金属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收入。2022年度,永茂泰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353,396.08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永茂泰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永茂泰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客户领用清单或结算清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客户领用清单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九)及五(一)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茂泰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6,018.90万元,坏账准备为4,199.59万元,账面价值为71,819.31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永茂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永茂泰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永茂泰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永茂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永茂泰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永茂泰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旺(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建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3,415,709.06 | 126,778,014.1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12,200,363.2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18,193,077.92 | 652,624,944.2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5,156,996.27 | 144,753,622.18 | |
预付款项 | 81,575,864.95 | 88,931,352.7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056,379.32 | 1,575,757.5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94,319,649.29 | 515,892,542.8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0,669.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215,735.86 | 28,966,622.1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5,280,639.69 | 1,571,723,219.1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78,885.99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7,599,055.25 | 65,987,625.68 | |
固定资产 | 1,013,143,528.76 | 912,757,200.17 | |
在建工程 | 173,144,116.66 | 218,694,188.1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71,466.18 | 2,977,571.34 | |
无形资产 | 74,037,717.86 | 51,477,071.3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9,475,758.62 | 50,844,442.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45,238.49 | 14,431,988.9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444,170.79 | 29,083,934.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79,139,938.60 | 1,346,254,021.98 |
资产总计 | 3,354,420,578.29 | 2,917,977,241.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46,902,488.65 | 523,434,704.1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28.34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360,000.00 | 29,9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89,353,033.61 | 158,113,704.3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4,447,882.36 | 1,133,492.4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1,686,443.31 | 44,347,772.68 | |
应交税费 | 32,385,958.20 | 84,427,122.68 | |
其他应付款 | 2,235,810.86 | 529,290.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65,432.28 | 1,112,833.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5,771,843.63 | 31,014.2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03,311,621.24 | 843,029,934.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39,993.30 | 1,905,425.5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86,055.35 | 1,951,659.36 | |
递延收益 | 76,236,525.33 | 63,378,310.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962,573.98 | 67,235,395.67 | |
负债合计 | 1,281,274,195.22 | 910,265,330.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3,800,000.00 | 18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2,564,677.33 | 968,364,677.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0,942,477.70 | 15,862,197.99 |
盈余公积 | 31,679,838.76 | 31,266,632.6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64,159,389.28 | 804,218,402.6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73,146,383.07 | 2,007,711,910.6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73,146,383.07 | 2,007,711,910.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54,420,578.29 | 2,917,977,241.16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341,804.22 | 55,302,287.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5,839,348.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93,338,113.38 | 201,455,601.9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1,380,253.16 | 54,243,385.57 | |
预付款项 | 659,948.84 | 208,624.58 | |
其他应收款 | 673,109,045.89 | 719,861,086.4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673,705.53 | 35,103,105.7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0,669.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751,343.91 | 3,587,670.7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8,601,441.95 | 1,075,601,110.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78,885.99 | ||
长期股权投资 | 818,325,834.47 | 798,325,834.4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5,334,786.61 | 38,231,082.87 | |
固定资产 | 17,711,158.73 | 13,723,272.9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69,354.85 | 2,004,585.6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36,992.40 | 1,287,427.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54,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4,357,013.05 | 855,126,202.91 | |
资产总计 | 1,962,958,455.00 | 1,930,727,313.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6,164,521.99 | 250,243,4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5,000,000.00 | 94,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2,076,942.58 | 12,449,102.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92,824.60 | 17,208,003.86 | |
应交税费 | 13,582,713.97 | 39,229,411.70 | |
其他应付款 | 73,817,039.88 | 70,464,404.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45,834,043.02 | 483,594,394.0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33,454.66 | 1,534,023.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33,454.66 | 1,534,023.46 | |
负债合计 | 547,067,497.68 | 485,128,417.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3,800,000.00 | 18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6,807,848.76 | 972,607,848.7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679,838.76 | 31,266,632.67 | |
未分配利润 | 223,603,269.80 | 253,724,414.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15,890,957.32 | 1,445,598,896.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62,958,455.00 | 1,930,727,313.84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533,960,816.20 | 3,289,673,661.11 | |
其中:营业收入 | 3,533,960,816.20 | 3,289,673,661.1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406,114,976.84 | 3,060,146,264.95 | |
其中:营业成本 | 3,195,615,430.74 | 2,859,855,404.65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947,927.58 | 13,209,817.43 | |
销售费用 | 12,174,030.74 | 14,846,929.72 | |
管理费用 | 89,917,424.19 | 103,399,267.60 | |
研发费用 | 73,904,206.02 | 48,924,349.58 | |
财务费用 | 22,555,957.57 | 19,910,495.97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363,236.07 | 20,281,510.63 | |
利息收入 | 769,940.57 | 1,597,547.87 | |
加:其他收益 | 46,893,562.44 | 40,640,655.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368,118.02 | 35,045,544.4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73,829.14 | 12,200,363.2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76,998.30 | -13,868,120.6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642,924.08 | -10,195,482.7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3,868.57 | -99,421.2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571,321.97 | 293,250,934.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52,130.40 | 38,640.79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61,259.28 | 1,859,217.3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1,062,193.09 | 291,430,357.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6,868,000.40 | 64,105,939.6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194,192.69 | 227,324,418.0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194,192.69 | 227,324,418.0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194,192.69 | 227,324,418.0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4,194,192.69 | 227,324,418.0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194,192.69 | 227,324,418.0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9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96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37,985,995.93 | 1,690,945,408.31 | |
减:营业成本 | 1,540,118,250.70 | 1,519,784,057.49 | |
税金及附加 | 1,477,967.72 | 1,873,272.91 | |
销售费用 | 1,916,232.98 | 2,837,867.17 | |
管理费用 | 35,202,380.50 | 44,400,729.1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5,361,583.00 | 5,400,631.0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810,389.99 | 6,266,289.90 | |
利息收入 | 544,228.60 | 965,889.71 | |
加:其他收益 | 1,150,005.05 | 9,340,788.5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234,601.06 | 35,471,246.5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76,557.48 | 5,839,348.4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5,082.06 | 104,135.0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9,426.0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877,198.53 | 167,404,369.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2,5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5,159.63 | 18,668.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12,038.90 | 167,388,200.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79,977.96 | 42,876,462.7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32,060.94 | 124,511,738.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32,060.94 | 124,511,738.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32,060.94 | 124,511,738.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46,043,018.83 | 3,740,598,059.6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79,706.92 | 11,394,074.5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407,965.29 | 75,394,822.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9,930,691.04 | 3,827,386,956.9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40,602,517.00 | 3,585,983,692.7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0,352,309.17 | 198,687,322.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688,504.58 | 151,505,199.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232,345.41 | 51,152,089.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88,875,676.16 | 3,987,328,303.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55,014.88 | -159,941,346.1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86,880.66 | 209,291.3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500,966.01 | 143,472,294.6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187,846.67 | 143,681,586.0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6,006,374.16 | 235,163,259.5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633,391.73 | 120,008,352.0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7,639,765.89 | 355,171,611.6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451,919.22 | -211,490,025.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4,404,016.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49,483,375.85 | 601,936,285.1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8,283,375.85 | 1,186,340,301.1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3,000,000.00 | 546,947,4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813,146.11 | 46,198,961.5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281,519.59 | 169,700,526.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7,094,665.70 | 762,846,888.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188,710.15 | 423,493,412.7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72,859.61 | -977,541.6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64,665.42 | 51,084,499.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719,130.56 | 43,634,631.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483,795.98 | 94,719,130.56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81,641,898.95 | 1,090,697,593.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861,501.25 | 112,623,776.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7,503,400.20 | 1,203,321,369.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31,337,625.26 | 812,474,198.9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530,733.49 | 32,286,458.9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648,023.06 | 46,423,867.7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898,833.67 | 511,212,469.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7,415,215.48 | 1,402,396,995.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88,184.72 | -199,075,625.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9,880.6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800,000.00 | 67,798,356.2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299,880.66 | 67,798,356.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68,286.75 | 3,123,041.4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354,253.57 | 5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722,540.32 | 460,123,041.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22,659.66 | -392,324,685.1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4,404,016.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2,680,000.00 | 31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2,680,000.00 | 898,404,016.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0 | 24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459,801.19 | 34,423,139.9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49,085.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4,459,801.19 | 304,272,225.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20,198.81 | 594,131,790.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48,725.50 | -69.3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336,998.37 | 2,731,410.1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004,805.85 | 25,273,395.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341,804.22 | 28,004,805.85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68,364,677.33 | 15,862,197.99 | 31,266,632.67 | 804,218,402.68 | 2,007,711,910.67 | 2,007,711,910.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8,000,000.00 | 968,364,677.33 | 15,862,197.99 | 31,266,632.67 | 804,218,402.68 | 2,007,711,910.67 | 2,007,711,910.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5,080,279.71 | 413,206.09 | 59,940,986.60 | 65,434,472.40 | 65,434,472.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4,194,192.69 | 94,194,192.69 | 94,194,192.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3,206.09 | -34,253,206.09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3,206.09 | -413,206.0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五)专项储备 | 5,080,279.71 | 5,080,279.71 | 5,080,279.71 | ||||||||||||
1.本期提取 | 13,469,384.16 | 13,469,384.16 | 13,469,384.16 | ||||||||||||
2.本期使用 | 8,389,104.45 | 8,389,104.45 | 8,389,104.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2,564,677.33 | 20,942,477.70 | 31,679,838.76 | 864,159,389.28 | 2,073,146,383.07 | 2,073,146,383.0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000,000.00 | 452,777,007.28 | 13,052,674.99 | 18,815,458.85 | 617,545,158.49 | 1,243,190,299.61 | 1,243,190,299.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000,000.00 | 452,777,007.28 | 13,052,674.99 | 18,815,458.85 | 617,545,158.49 | 1,243,190,299.61 | 1,243,190,299.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2,809,523.00 | 12,451,173.82 | 186,673,244.19 | 764,521,611.06 | 764,521,611.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7,324,418.01 | 227,324,418.01 | 227,324,418.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562,587,670.05 | 562,587,670.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562,587,670.05 | 562,587,670.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451,173.82 | -40,651,173.82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451,173.82 | -12,451,173.8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809,523.00 | 2,809,523.00 | 2,809,523.00 | ||||||||||||
1.本期提取 | 11,166,345.08 | 11,166,345.08 | 11,166,345.08 | ||||||||||||
2.本期使用 | 8,356,822.08 | 8,356,822.08 | 8,356,822.0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68,364,677.33 | 15,862,197.99 | 31,266,632.67 | 804,218,402.68 | 2,007,711,910.67 | 2,007,711,910.67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72,607,848.76 | 31,266,632.67 | 253,724,414.95 | 1,445,598,896.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8,000,000.00 | 972,607,848.76 | 31,266,632.67 | 253,724,414.95 | 1,445,598,896.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413,206.09 | -30,121,145.15 | -29,707,939.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32,060.94 | 4,132,060.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3,206.09 | -34,253,206.09 | -33,8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3,206.09 | -413,206.0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725,424.80 | 1,725,424.80 | |||||||||
2.本期使用 | 1,725,424.80 | 1,725,424.8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6,807,848.76 | 31,679,838.76 | 223,603,269.80 | 1,415,890,957.32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000,000.00 | 457,020,178.71 | 458,429.90 | 18,815,458.85 | 169,863,850.61 | 787,157,918.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000,000.00 | 457,020,178.71 | 458,429.90 | 18,815,458.85 | 169,863,850.61 | 787,157,918.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458,429.90 | 12,451,173.82 | 83,860,564.34 | 658,440,978.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511,738.16 | 124,511,738.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562,587,670.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562,587,670.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451,173.82 | -40,651,173.82 | -28,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451,173.82 | -12,451,173.8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58,429.90 | -458,429.90 | |||||||||
1.本期提取 | 1,429,281.45 | 1,429,281.45 | |||||||||
2.本期使用 | 1,887,711.35 | 1,887,711.3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72,607,848.76 | 31,266,632.67 | 253,724,414.95 | 1,445,598,896.38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徐宏、徐小飞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8月12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上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742121602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5,380.00万元,股份总数25,3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2,417.3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2,962.7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3号)核准,公司已于202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铝合金锭、铝合金液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4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款项性质 |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的,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款项性质 |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的,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保证金 | 逾期天数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周转材料
按照使用期限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保证金 | 逾期天数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
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19.00%-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
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同时对不同方法及客户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1)铝合金销售业务
公司铝合金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客户签收单或结算清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
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对于直接发往客户的,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对于采用中间仓的,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指定的中间仓、取得客户实际领用清单后确认。外销收入采用EXW条款的,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采用FOB条款的,以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采用FCA条款的,以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承运人并办理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采用DAP条
款的,以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客户验收或领用后确认。
39.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按13%、9%的税率计缴,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15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1月12日,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10035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2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2020年8月17日,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400181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2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月10日下发的《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子公司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和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标准,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上述公司本期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7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3号),本公司本期免征租金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6).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 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0〕3号),本公司本期减免第二、三季度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上述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39 | 1,895.64 |
银行存款 | 156,380,758.74 | 74,714,909.42 |
其他货币资金 | 7,034,933.93 | 52,061,209.05 |
合计 | 163,415,709.06 | 126,778,014.1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有50,000,000.00元定期存单用于借款质押;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有远期结售汇保证金3,781,913.08元,保函保证金3,150,000.00元,使用受限。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12,200,363.29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2,076,557.48 | 2,383,314.80 |
期货合约 | 9,817,048.49 | |
合计 | 2,076,557.48 | 12,200,363.29 |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45,416,497.51 |
1年以内小计 | 745,416,497.51 |
1至2年 | 1,758,327.56 |
2至3年 | 12,092,729.27 |
3年以上 | 921,479.66 |
合计 | 760,189,034.00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0,189,034.00 | 100.00 | 41,995,956.08 | 5.52 | 718,193,077.92 | 694,012,546.93 | 100.00 | 41,387,602.66 | 5.96 | 652,624,944.2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60,189,034.00 | 100.00 | 41,995,956.08 | 5.52 | 718,193,077.92 | 694,012,546.93 | 100.00 | 41,387,602.66 | 5.96 | 652,624,944.27 |
合计 | 760,189,034.00 | 100.00 | 41,995,956.08 | 5.52 | 718,193,077.92 | 694,012,546.93 | 100.00 | 41,387,602.66 | 5.96 | 652,624,944.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745,416,497.51 | 37,270,824.88 | 5 |
1至2年 | 1,758,327.56 | 175,832.76 | 10 |
2至3年 | 12,092,729.27 | 3,627,818.78 | 30 |
3年以上 | 921,479.66 | 921,479.66 | 100 |
合计 | 760,189,034.00 | 41,995,956.08 | 5.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387,602.66 | 2,775,448.87 | 2,167,095.45 | 41,995,956.08 | ||
合计 | 41,387,602.66 | 2,775,448.87 | 2,167,095.45 | 41,995,956.08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167,095.4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116,891,010.05 | 15.38 | 5,844,550.50 |
华域皮尔博格(广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75,676,023.20 | 9.95 | 3,783,801.16 |
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69,914,121.68 | 9.2 | 3,495,706.08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56,146,495.69 | 7.39 | 6,486,301.47 |
BorgWarner Turbo and Emissions Systems de MexicoSA de CV | 38,812,780.11 | 5.11 | 1,940,639.01 |
合计 | 357,440,430.73 | 47.03 | 21,550,998.2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5,156,996.27 | 144,753,622.18 |
合计 | 265,156,996.27 | 144,753,622.1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23,517,508.00 |
小计 | 723,517,508.00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9,996,590.39 | 98.06 | 87,824,026.60 | 98.76 |
1至2年 | 1,256,842.25 | 1.54 | 1,096,643.69 | 1.23 |
2至3年 | 322,432.31 | 0.40 | 10,682.50 | 0.01 |
合计 | 81,575,864.95 | 100.00 | 88,931,352.7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61.29 |
广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4,549,279.08 | 5.58 |
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 2,248,252.94 | 2.76 |
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1,785,300.35 | 2.19 |
杉埃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1,565,132.64 | 1.92 |
合计 | 60,147,965.01 | 73.74 |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056,379.32 | 1,575,757.50 |
合计 | 5,056,379.32 | 1,575,757.50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855,717.31 |
1年以内小计 | 4,855,717.31 |
1至2年 | 423,003.26 |
2至3年 | 89,635.65 |
3年以上 | 2,067,749.49 |
合计 | 7,436,105.7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313,680.31 | 2,687,249.63 |
其他 | 1,122,425.40 | 1,015,521.74 |
合计 | 7,436,105.71 | 3,702,771.3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4,523.04 | 12,928.97 | 2,039,561.86 | 2,127,013.87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1,150.16 | 21,150.16 | ||
--转入第三阶段 | -8,963.57 | 8,963.57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9,412.99 | 17,184.77 | 46,114.76 | 252,712.52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42,785.87 | 42,300.33 | 2,094,640.19 | 2,379,726.3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富邦物产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000,000.00 | 1年以内 | 53.79 | 200,000.00 |
烟台市福山区非税收入 | 押金保证金 | 954,091.00 | 3年以上 | 12.83 | 954,091.00 |
广德宣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50,000.00 | 3年以上 | 7.40 | 550,000.00 |
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302,000.00 | 3年以上 | 4.06 | 302,000.00 |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300,000.00 | 1-2年 | 4.03 | 30,000.00 |
合计 | / | 6,106,091.00 | / | 82.11 | 2,036,091.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9、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6,401,966.26 | 256,401,966.26 | 203,759,874.45 | 203,759,874.45 |
在产品 | 99,730,244.78 | 3,380,647.81 | 96,349,596.97 | 62,358,028.25 | 3,097,335.01 | 59,260,693.24 |
库存商品 | 189,266,249.10 | 3,497,447.73 | 185,768,801.37 | 189,269,681.17 | 3,355,904.22 | 185,913,776.95 |
发出商品 | 12,036,959.79 | 110,288.74 | 11,926,671.05 | 13,173,191.13 | 13,173,191.13 | |
低值易耗品 | 42,793,181.06 | 13,098,859.42 | 29,694,321.64 | 39,491,809.09 | 12,686,554.96 | 26,805,254.13 |
周转材料 | 11,982,221.11 | 11,982,221.11 | 9,674,312.95 | 9,674,312.95 | ||
委托加工物资 | 2,196,070.89 | 2,196,070.89 | 434,873.93 | 434,873.93 | ||
在途物资 | 16,870,566.11 | 16,870,566.11 | ||||
合计 | 614,406,892.99 | 20,087,243.70 | 594,319,649.29 | 535,032,337.08 | 19,139,794.19 | 515,892,542.8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3,097,335.01 | 2,724,933.09 | 2,441,620.29 | 3,380,647.81 | ||
库存商品 | 3,355,904.22 | 1,687,369.12 | 1,545,825.61 | 3,497,447.73 | ||
发出商品 | 110,288.74 | 110,288.74 | ||||
低值易耗品 | 12,686,554.96 | 3,120,333.13 | 2,708,028.67 | 13,098,859.42 | ||
合计 | 19,139,794.19 | 7,642,924.08 | 6,695,474.57 | 20,087,243.7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70,669.54 | |
合计 | 270,669.54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3,044,011.56 | 22,509,219.3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8,593,841.71 | 2,869,732.12 |
抵债资产[注] | 3,577,882.59 | 3,587,670.73 |
合计 | 45,215,735.86 | 28,966,622.15 |
[注]因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偿还拆借款,2019年5月经法院裁定以其质押的木地板抵偿部分债务。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651,158.76 | 32,557.94 | 618,600.82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39,714.83 | 39,714.83 | |||||
合计 | 611,443.93 | 32,557.94 | 578,885.99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660,160.50 | 14,729,172.80 | 75,389,333.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155,226.64 | 637,219.80 | 37,792,446.44 | |
(1)外购 | 637,219.80 | 637,219.80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7,155,226.64 | 37,155,226.6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72,244.70 | 219,712.25 | 2,991,956.95 |
(1)转入固定资产 | 2,772,244.70 | 2,772,244.70 | ||
(2)转入无形资产 | 219,712.25 | 219,712.25 | ||
4.期末余额 | 95,043,142.44 | 15,146,680.35 | 110,189,822.7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299,586.41 | 1,102,121.21 | 9,401,707.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90,894.49 | 302,986.80 | 3,493,881.29 | |
(1)计提或摊销 | 3,190,894.49 | 302,986.80 | 3,493,881.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2,737.20 | 12,084.17 | 304,821.37 | |
(1)转入固定资产 | 292,737.20 | 292,737.20 | ||
(2)转入无形资产 | 12,084.17 | 12,084.17 | ||
4.期末余额 | 11,197,743.70 | 1,393,023.84 | 12,590,767.5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845,398.74 | 13,753,656.51 | 97,599,055.2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360,574.09 | 13,627,051.59 | 65,987,625.6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13,143,528.76 | 912,757,200.17 |
合计 | 1,013,143,528.76 | 912,757,200.17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4,802,611.16 | 21,456,245.56 | 1,206,173,658.92 | 16,008,411.44 | 1,528,440,927.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227,153.61 | 7,436,872.77 | 208,718,040.35 | 4,119,983.61 | 283,502,050.34 |
(1)购置 | 3,757,112.91 | 60,913,541.75 | 4,119,983.61 | 68,790,638.2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454,908.91 | 3,679,759.86 | 147,804,498.60 | 211,939,167.37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772,244.70 | 2,772,244.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155,226.64 | 3,904,459.62 | 275,144.12 | 41,334,830.38 |
(1)处置或报废 | 3,904,459.62 | 275,144.12 | 4,179,603.74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7,155,226.64 | 37,155,226.64 | |||
4.期末余额 | 310,874,538.13 | 28,893,118.33 | 1,410,987,239.65 | 19,853,250.93 | 1,770,608,147.0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719,197.62 | 13,972,986.87 | 523,734,638.73 | 10,256,903.69 | 615,683,726.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68,721.39 | 2,812,547.88 | 124,749,689.67 | 2,623,695.67 | 144,454,654.61 |
(1)计提 | 13,975,984.19 | 2,812,547.88 | 124,749,689.67 | 2,623,695.67 | 144,161,917.41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92,737.20 | 292,737.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35,145.44 | 238,617.80 | 2,673,763.24 | ||
(1)处置或报废 | 2,435,145.44 | 238,617.80 | 2,673,763.24 | ||
4.期末余额 | 81,987,919.01 | 16,785,534.75 | 646,049,182.96 | 12,641,981.56 | 757,464,618.2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8,886,619.12 | 12,107,583.58 | 764,938,056.69 | 7,211,269.37 | 1,013,143,528.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7,083,413.54 | 7,483,258.69 | 682,439,020.19 | 5,751,507.75 | 912,757,200.1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山东烟台厂房 | 10,782,404.77 | 因子公司山东零部件厂房为整体规划的连体建筑,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厂房为整体规划的一部分,尚未全部建设完毕,暂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
小计 | 10,782,404.77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3,144,116.66 | 218,694,188.15 |
合计 | 173,144,116.66 | 218,694,188.15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3,678,815.17 | 3,678,815.17 | 16,137,966.18 | 16,137,966.18 |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31,074,826.75 | 31,074,826.75 | 78,058,618.66 | 78,058,618.66 | ||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23,660,181.54 | 23,660,181.54 | 19,266,118.81 | 19,266,118.81 | ||
零星建筑工程 | 3,785,057.39 | 3,785,057.39 | 30,811,031.67 | 30,811,031.67 | ||
在安装设备 | 55,776,933.35 | 55,776,933.35 | 74,420,452.83 | 74,420,452.83 | ||
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项目 | 55,168,302.46 | 55,168,302.46 | ||||
合计 | 173,144,116.66 | 173,144,116.66 | 218,694,188.15 | 218,694,188.15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518,815,300 | 16,137,966.18 | 18,239,387.96 | 30,698,538.97 | 3,678,815.17 | 74.51 | 在建 | 自筹和募集资金 |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459,427,100 | 78,058,618.66 | 1,899,370.47 | 48,883,162.38 | 31,074,826.75 | 92.39 | 在建 | 自筹和募集资金 | ||||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19,266,118.81 | 21,369,487.92 | 16,975,425.19 | 23,660,181.54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零星建筑工程 | 30,811,031.67 | 20,746,335.24 | 47,772,309.52 | 3,785,057.39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在安装设备 | 74,420,452.83 | 48,966,211.83 | 67,609,731.31 | 55,776,933.35 | 在安装 | 自筹资金 | ||||||
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项目 | 55,168,302.46 | 55,168,302.46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978,242,400 | 218,694,188.15 | 166,389,095.88 | 211,939,167.37 | 173,144,116.66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83,676.49 | 4,083,676.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083,676.49 | 4,083,676.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06,105.15 | 1,106,105.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06,105.16 | 1,106,105.16 |
(1)计提 | 1,106,105.16 | 1,106,105.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12,210.31 | 2,212,210.3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71,466.18 | 1,871,466.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77,571.34 | 2,977,571.34 |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114,531.51 | 3,724,484.70 | 60,839,016.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240,586.43 | 354,350.81 | 24,594,937.24 | ||
(1)购置 | 24,020,874.18 | 354,350.81 | 24,375,224.99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19,712.25 | 219,712.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1,355,117.94 | 4,078,835.51 | 85,433,953.4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149,387.11 | 1,212,557.76 | 9,361,944.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2,850.96 | 691,439.76 | 2,034,290.72 | ||
(1)计提 | 1,330,766.79 | 691,439.76 | 2,022,206.55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2,084.17 | 12,084.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492,238.07 | 1,903,997.52 | 11,396,235.5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862,879.87 | 2,174,837.99 | 74,037,717.8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965,144.40 | 2,511,926.94 | 51,477,071.3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安徽零部件土地 | 7,792,780.53 | 已于2023年1月4日办妥 |
小计 | 7,792,780.53 |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50,427,361.51 | 59,138,868.81 | 30,305,139.91 | 79,261,090.41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417,080.76 | 202,412.55 | 214,668.21 | ||
合计 | 50,844,442.27 | 59,138,868.81 | 30,507,552.46 | 79,475,758.62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1,369,834.75 | 10,770,519.85 | 60,527,396.85 | 10,809,275.55 |
预计负债 | 986,055.35 | 147,908.30 | 1,951,659.36 | 292,748.90 |
预提费用 | 9,637,256.20 | 1,445,588.43 | 9,817,963.78 | 1,472,694.5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834,314.87 | 1,787,748.81 | 12,285,840.78 | 2,248,933.64 |
可弥补亏损 | 71,793,857.14 | 10,769,078.58 | 36,131,716.97 | 5,419,757.55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728.34 | 409.25 | ||
递延收益 | 2,985,831.58 | 447,874.74 | 3,098,982.11 | 464,847.32 |
租赁负债 | 1,193,969.12 | 179,095.37 | 2,042,190.26 | 306,328.53 |
合计 | 159,803,847.35 | 25,548,223.33 | 125,855,750.11 | 21,014,586.0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3,418,191.79 | 5,012,728.77 | 25,794,356.98 | 3,869,153.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076,557.48 | 519,139.37 | 12,200,363.29 | 2,413,989.34 |
使用权资产 | 1,140,777.97 | 171,116.70 | 1,996,361.41 | 299,454.21 |
合计 | 36,635,527.24 | 5,702,984.84 | 39,991,081.68 | 6,582,597.0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02,984.84 | 19,845,238.49 | 6,582,597.09 | 14,431,988.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702,984.84 | 6,582,597.0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79,726.39 | 2,127,013.87 |
可抵扣亏损 | 46,240,990.09 | 36,687,545.83 |
合计 | 48,620,716.48 | 38,814,559.7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83,177.22 | ||
2023年 | 4,539,108.34 | 4,539,108.34 | |
2024年 | 12,747,167.52 | 12,747,167.52 | |
2025年 | 12,621,469.66 | 12,621,469.66 | |
2026年 | 6,596,623.09 | 6,596,623.09 | |
2027年 | 9,736,621.48 | ||
合计 | 46,240,990.09 | 36,687,545.83 | /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模具款 | 1,196,991.15 | 1,196,991.15 | 2,523,435.61 | 2,523,435.61 | ||
预付设备款 | 18,247,179.64 | 18,247,179.64 | 26,560,498.45 | 26,560,498.45 | ||
合计 | 19,444,170.79 | 19,444,170.79 | 29,083,934.06 | 29,083,934.06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85,051,180.55 | 50,000,000.0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0,070,583.33 | 50,053,625.00 |
抵押借款 | 55,557,658.34 | 53,057,490.28 |
保证借款 | 586,223,066.43 | 326,323,588.89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0 | |
质押及保证 | 44,000,000.00 | |
合计 | 846,902,488.65 | 523,434,704.17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28.34 | 2,728.34 |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2,728.34 | 2,728.34 | ||
合计 | 2,728.34 | 2,728.34 |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9,360,000.00 | 29,900,000.00 |
合计 | 29,360,000.00 | 29,9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36,212,244.93 | 102,015,900.87 |
工程及设备款 | 46,950,434.43 | 37,727,581.22 |
其他 | 6,190,354.25 | 18,370,222.22 |
合计 | 189,353,033.61 | 158,113,704.3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4,447,882.36 | 1,133,492.46 |
合计 | 44,447,882.36 | 1,133,492.4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3,640,254.57 | 202,293,334.01 | 201,749,457.87 | 44,184,130.7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07,518.11 | 15,004,135.39 | 8,209,340.90 | 7,502,312.60 |
三、辞退福利 | 380,000.00 | 380,000.00 | ||
合计 | 44,347,772.68 | 217,677,469.40 | 210,338,798.77 | 51,686,443.3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2,883,633.23 | 174,441,057.53 | 177,951,741.36 | 39,372,949.40 |
二、职工福利费 | 6,847.50 | 14,229,809.08 | 14,213,888.58 | 22,768.00 |
三、社会保险费 | 483,716.96 | 8,806,503.38 | 5,910,190.79 | 3,380,029.5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50,719.60 | 8,034,397.19 | 5,534,445.56 | 2,950,671.23 |
工伤保险费 | 32,997.36 | 772,106.19 | 375,745.23 | 429,358.32 |
四、住房公积金 | 200,229.00 | 4,487,899.60 | 3,386,134.60 | 1,301,99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5,827.88 | 328,064.42 | 287,502.54 | 106,389.76 |
合计 | 43,640,254.57 | 202,293,334.01 | 201,749,457.87 | 44,184,130.7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86,078.10 | 14,542,727.23 | 7,951,705.98 | 7,277,099.35 |
2、失业保险费 | 21,440.01 | 461,408.16 | 257,634.92 | 225,213.25 |
合计 | 707,518.11 | 15,004,135.39 | 8,209,340.90 | 7,502,312.60 |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5,563,619.70 | 54,231,487.27 |
企业所得税 | 3,343,963.34 | 26,484,490.01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51,230.09 | 364,740.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4,626.35 | 554,880.00 |
房产税 | 1,071,103.85 | 745,418.51 |
土地使用税 | 432,238.99 | 401,017.61 |
教育费附加 | 243,306.59 | 476,923.14 |
地方教育附加 | 162,204.43 | 317,948.76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240,394.80 | 203,450.87 |
印花税 | 458,109.16 | 597,246.72 |
环保税 | 45,160.90 | 49,519.29 |
合计 | 32,385,958.20 | 84,427,122.68 |
41、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235,810.86 | 529,290.36 |
合计 | 2,235,810.86 | 529,290.36 |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0,079.97 | 100,079.97 |
应付暂收款 | 2,135,730.89 | 429,210.39 |
合计 | 2,235,810.86 | 529,290.3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65,432.28 | 1,112,833.93 |
合计 | 1,165,432.28 | 1,112,833.93 |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5,771,843.63 | 31,014.23 |
合计 | 5,771,843.63 | 31,014.2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厂房租赁 | 739,993.30 | 1,905,425.55 |
合计 | 739,993.30 | 1,905,425.55 |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1,951,659.36 | 986,055.35 | 主要系按收入比例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
合计 | 1,951,659.36 | 986,055.35 | / |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3,378,310.76 | 23,984,400.00 | 11,126,185.43 | 76,236,525.33 | 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年限分摊 |
合计 | 63,378,310.76 | 23,984,400.00 | 11,126,185.43 | 76,236,525.33 | / |
永茂泰 2022年年度报告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绿色制造工程项目 | 13,257,510.63 | 1,724,979.06 | 11,532,531.57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扶持资金 | 10,307,652.19 | 288,647.61 | 10,019,004.58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与智能化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8,469,306.93 | 9,100,000.00 | 1,805,051.69 | 15,764,255.24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8,372,083.55 | 1,482,500.00 | 1,242,820.36 | 8,611,763.19 | 与资产相关 | ||
通用NGC发动机部件协同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6,382,284.77 | 1,236,552.33 | 5,145,732.44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发动机、涡轮增压系统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155,563.81 | 1,446,697.81 | 2,708,866.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00万件汽车发动机用精密部件及其机加工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 3,212,848.29 | 672,372.24 | 2,540,476.05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节能汽车缸体铸件研发及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2,520,000.00 | 840,000.00 | 1,6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万件汽车发动机用精密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 1,600,000.00 | 200,000.03 | 1,399,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轻量化用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及流变压铸工艺开发应用项目 | 1,425,000.00 | 75,000.00 | 1,3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精密压铸工序节能装备应用及伺服节能系统改造项目 | 1,177,663.47 | 158,786.09 | 1,018,877.38 | 与资产相关 | |||
发动机关键部件新产品研发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565,217.38 | 104,347.83 | 460,869.55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7万吨汽车用铝合金技术改造项目 | 478,669.50 | 164,115.25 | 314,554.25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设备投入补助 | 471,852.00 | 157,284.00 | 314,568.00 | 与资产相关 | |||
精密汽车零部件喷涂机器人运用项目 | 427,835.62 | 84,164.40 | 343,671.22 | 与资产相关 | |||
高精度汽车零部件压铸机器人技术改造项目 | 325,321.56 | 79,670.63 | 245,650.93 | 与资产相关 | |||
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资金 | 98,333.33 | 20,000.00 | 78,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购置仪器补助 | 72,500.00 | 15,000.00 | 5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 58,667.73 | 13,283.26 | 45,384.47 | 与资产相关 | |||
机器人补助 | 920,000.00 | 111,515.16 | 808,484.84 | 与资产相关 | |||
清洁生产专项资金 | 881,900.00 | 41,995.24 | 839,904.76 | 与资产相关 | |||
熔化铸锭系统节能减排技改项目 | 1,000,000.00 | 243,902.44 | 756,097.56 | 与资产相关 | |||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 6,200,000.00 | 6,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63,378,310.76 | 23,984,400.00 | 11,126,185.43 | 76,236,525.33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8,000,000.00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253,80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22年6月7日总股本188,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65,800,000.00元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65,8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65,800,000.00股,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5,800,000.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66,189,077.33 | 65,800,000.00 | 900,389,077.3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75,600.00 | 2,175,600.00 | ||
合计 | 968,364,677.33 | 65,800,000.00 | 902,564,677.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股本溢价减少65,800,000.00元,系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53、股本之说明。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862,197.99 | 13,469,384.16 | 8,389,104.45 | 20,942,477.70 |
合计 | 15,862,197.99 | 13,469,384.16 | 8,389,104.45 | 20,942,477.70 |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266,632.67 | 413,206.09 | 31,679,838.76 | |
合计 | 31,266,632.67 | 413,206.09 | 31,679,838.7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3,206.09元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04,218,402.68 | 617,545,158.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4,194,192.69 | 227,324,418.0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3,206.09 | 12,451,173.8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3,840,000.00 | 28,2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4,159,389.28 | 804,218,402.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57,642,658.19 | 3,157,316,060.90 | 3,241,663,486.46 | 2,831,406,620.92 |
其他业务 | 76,318,158.01 | 38,299,369.84 | 48,010,174.65 | 28,448,783.73 |
合计 | 3,533,960,816.20 | 3,195,615,430.74 | 3,289,673,661.11 | 2,859,855,404.6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12,412.67 | 2,237,178.91 |
教育费附加 | 1,716,651.24 | 2,709,154.25 |
地方教育附加 | 1,144,434.19 | 1,806,102.84 |
印花税 | 1,566,381.53 | 1,415,778.62 |
房产税 | 3,475,191.67 | 3,037,774.73 |
土地使用税 | 1,647,579.52 | 1,747,216.36 |
车船税 | 7,886.61 | 3,869.60 |
环保税 | 177,390.15 | 252,742.12 |
合计 | 11,947,927.58 | 13,209,817.43 |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400,577.34 | 6,330,440.36 |
质量保证费 | 6,091,045.79 | 5,508,723.88 |
市场推广费 | 2,157,825.52 | |
折旧及摊销 | 452,900.12 | 420,602.19 |
其他 | 229,507.49 | 429,337.77 |
合计 | 12,174,030.74 | 14,846,929.72 |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020,296.39 | 63,572,171.23 |
中介咨询费 | 8,115,366.66 | 8,152,030.24 |
折旧及摊销 | 12,058,951.42 | 9,820,713.57 |
差旅及交通费 | 3,109,411.18 | 4,183,128.85 |
办公费 | 2,825,743.67 | 2,941,318.69 |
业务招待费 | 1,673,341.51 | 2,662,583.99 |
修理费 | 240,571.88 | 5,696,922.19 |
水电费 | 689,758.20 | 641,235.99 |
排污及环保费 | 1,208,658.69 | 732,124.81 |
其他 | 2,975,324.59 | 4,997,038.04 |
合计 | 89,917,424.19 | 103,399,267.60 |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28,882,989.39 | 17,398,802.64 |
职工薪酬 | 35,862,875.10 | 26,534,191.32 |
折旧及摊销 | 6,953,108.56 | 4,742,789.08 |
其他费用 | 2,205,232.97 | 248,566.54 |
合计 | 73,904,206.02 | 48,924,349.58 |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363,236.07 | 20,281,510.63 |
利息收入 | -769,940.57 | -1,597,547.87 |
银行手续费 | 935,521.68 | 248,991.57 |
汇兑损益 | -2,972,859.61 | 977,541.64 |
合计 | 22,555,957.57 | 19,910,495.97 |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1] | 11,126,185.43 | 10,057,227.8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2] | 35,767,377.01 | 30,583,427.20 |
合计 | 46,893,562.44 | 40,640,655.00 |
其他说明:
[注1]: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51、递延收益之说明。[注2]:含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20,678.70元,上期金额为66,648.60元。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809,759.14 | 51,794,287.44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2,558,358.88 | -16,748,743.02 |
合计 | -62,368,118.02 | 35,045,544.42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3,829.14 | 12,200,363.29 |
其中:远期结售汇合约 | 2,073,829.14 | 2,383,314.80 |
期货合约 | 9,817,048.49 | |
合计 | 2,073,829.14 | 12,200,363.29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70,710.98 | -13,715,366.1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87.32 | -152,754.55 |
合计 | -3,076,998.30 | -13,868,120.68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642,924.08 | -10,195,482.74 |
合计 | -7,642,924.08 | -10,195,482.74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53,868.57 | -99,421.23 |
合计 | -153,868.57 | -99,421.23 |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款项 | 8,291.05 | ||
其他 | 52,130.40 | 30,349.74 | 52,130.40 |
合计 | 52,130.40 | 38,640.79 | 52,130.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7,974.36 | 207,254.92 | 7,974.36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2,088,341.49 | 1,477,511.67 | |
对外捐赠 | 452,000.00 | 100,000.00 | 452,000.00 |
其他 | 12,943.43 | 74,450.75 | 12,943.43 |
合计 | 2,561,259.28 | 1,859,217.34 | 472,917.79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281,249.92 | 69,697,968.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413,249.52 | -5,592,028.53 |
合计 | 6,868,000.40 | 64,105,939.6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1,062,193.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265,548.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46,360.9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1,679.6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53,198.1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84,382.2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9,723.35 |
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影响 | -129,245.03 |
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 -2,025,384.9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043,416.47 |
所得税费用 | 6,868,000.40 |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9,431,098.31 | 45,197,927.20 |
收到票据保证金 | 12,258,317.74 |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1,274,500.00 | 163,879.97 |
利息收入 | 769,940.57 | 1,597,547.87 |
房屋租赁收入 | 18,592,076.04 | 15,448,511.77 |
收到往来款 | 1,967,540.93 | 689,997.54 |
其他 | 372,809.44 | 38,640.79 |
合计 | 82,407,965.29 | 75,394,822.8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及交通费 | 3,109,411.18 | 4,183,128.85 |
业务招待费 | 1,673,341.51 | 2,662,583.99 |
办公费 | 2,825,743.67 | 2,941,318.69 |
修理费 | 240,571.88 | 5,696,922.19 |
中介咨询费 | 8,115,366.66 | 8,152,030.24 |
研发费用 | 31,088,222.36 | 17,647,369.18 |
支付保函证保证金 | 3,150,000.00 |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4,683,000.00 | 832,837.57 |
支付往来款 | 585,854.77 | 1,358,361.63 |
其他 | 12,760,833.38 | 7,677,536.66 |
合计 | 68,232,345.41 | 51,152,089.00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期货保证金及平仓盈亏 | 173,500,966.01 | 143,472,294.69 |
合计 | 173,500,966.01 | 143,472,294.69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期货保证金 | 187,849,304.65 | 120,008,352.01 |
远期结售汇 | 3,784,087.08 | |
合计 | 191,633,391.73 | 120,008,352.01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借款保证金 | 8,800,000.00 | |
合计 | 8,8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借款保证金 | 50,000,000.00 | 8,800,000.00 |
支付使用权资产相关租赁款 | 1,281,519.59 | 1,235,256.76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133,816,184.30 | |
支付股票发行费 | 25,849,085.75 |
合计 | 51,281,519.59 | 169,700,526.81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4,194,192.69 | 227,324,418.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642,924.08 | 10,195,482.74 |
信用减值损失 | 3,076,998.30 | 13,868,120.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7,352,811.90 | 127,639,836.8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06,105.16 | 1,106,105.15 |
无形资产摊销 | 2,325,193.35 | 1,988,778.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507,552.46 | 32,121,573.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3,868.57 | 99,421.2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74.36 | 207,254.9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73,829.14 | -12,200,363.2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390,376.46 | 21,259,052.2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809,759.14 | -51,794,287.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13,249.52 | -5,207,701.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4,326.79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6,070,030.48 | -231,970,481.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9,219,157.05 | -363,312,079.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183,244.89 | 66,308,326.30 |
其他 | 5,080,279.71 | 2,809,523.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55,014.88 | -159,941,346.1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6,483,795.98 | 94,719,130.5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4,719,130.56 | 43,634,631.1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64,665.42 | 51,084,499.3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6,483,795.98 | 94,719,130.56 |
其中:库存现金 | 16.39 | 1,895.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6,380,758.74 | 74,714,909.4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3,020.85 | 20,002,325.5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483,795.98 | 94,719,130.5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163,415,709.06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6,483,795.98元,差异56,931,913.08元系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保函保证金3,150,000.00元、远期结售汇保证金3,781,913.08元和借款质押保证金50,000,000.00元。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6,931,913.08 | 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远期结售汇及借款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80,828,361.73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107,742,772.53 | 借款及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无形资产 | 30,252,824.89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75,755,872.23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9,295,408.80 |
其中:美元 | 692,708.48 | 6.9646 | 4,824,437.48 |
欧元 | 602,321.31 | 7.4229 | 4,470,970.85 |
日元 | 9.00 | 0.0524 | 0.47 |
应收账款 | - | - | 63,997,880.02 |
其中:美元 | 6,431,942.93 | 6.9646 | 44,795,909.73 |
欧元 | 2,586,855.58 | 7.4229 | 19,201,970.28 |
短期借款 | 74,677,508.11 | ||
其中:欧元 | 10,060,422.22 | 7.4229 | 74,677,508.11 |
应付账款 | - | - | 3,674,890.29 |
其中:美元 | 84,454.41 | 6.9646 | 588,191.19 |
欧元 | 415,834.66 | 7.4229 | 3,086,699.10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废旧物资税收支持资金 | 17,769,175.00 | 其他收益 | 17,769,175.00 |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 | 7,246,800.00 | 其他收益 | 7,246,800.00 |
龙头企业财政扶持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0 |
制造强省建设资金 | 1,800,0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0.00 |
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 950,000.00 | 其他收益 | 950,000.00 |
三重一创补贴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实地型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495,800.00 | 其他收益 | 495,8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20,678.70 | 其他收益 | 320,678.70 |
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 | 237,109.00 | 其他收益 | 237,109.00 |
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政策资金 | 230,300.00 | 其他收益 | 230,300.00 |
落实援企稳岗补贴 | 223,968.00 | 其他收益 | 223,968.00 |
“揭榜挂帅”项目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复工增产扶持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工业扶持发展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复工复产促发展 | 136,125.00 | 其他收益 | 136,125.00 |
就业补贴 | 80,500.00 | 其他收益 | 80,500.00 |
纳税百强奖励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 74,462.90 | 其他收益 | 74,462.90 |
稳岗就业补贴 | 69,688.00 | 其他收益 | 69,688.00 |
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 50,540.40 | 其他收益 | 50,540.40 |
其他零星补助 | 52,230.01 | 其他收益 | 52,230.01 |
小 计 | 35,767,377.01 | 35,767,377.0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2年10月10日 | 尚未出资 | 100.00%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88.00 | 12.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
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47.03%(2021年12月31日:55.2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借款为固定利率借款,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2,076,557.4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2,076,557.4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265,156,996.27 | 265,156,996.27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76,557.48 | 265,156,996.27 | 267,233,553.7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28.34 | 2,728.3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728.34 | 2,728.34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728.34 | 2,728.3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依据 |
应收款项融资 | 265,156,996.27 | 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与工银e信,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 | 其他 |
其他说明
[注]周秋玲为徐宏之妻,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直接持有本公司10,972.8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和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均为43.23%,徐娅芝、徐文磊分别通过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本公司774.225万股、54.675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27%,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32%。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58.64 | 761.9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周秋玲 | 150,000.00 | 7,500.00 | ||
小 计 | 150,000.00 | 7,500.00 |
其他说明: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50,000.00元为公司食堂备用金。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898,2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2022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不送红股。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53,8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98,200.00元(含税);合计拟转增76,14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29,940,000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上述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铝合金锭业务、铝合金液业务、铝合金加工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部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铝合金锭 | 铝合金液 | 铝合金加工 | 汽车零部件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50,789.48 | 98,392.71 | 2,951.05 | 93,631.02 | 5,930.06 | 351,694.32 | |
主营业务成本 | 139,928.44 | 91,506.56 | 2,419.60 | 81,877.00 | 3,386.72 | 319,118.32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3,513,803.56 |
1年以内小计 | 203,513,803.56 |
合计 | 203,513,803.5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3,513,803.56 | 100.00 | 10,175,690.18 | 5.00 | 193,338,113.38 | 212,444,658.50 | 100.00 | 10,989,056.54 | 5.17 | 201,455,601.9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3,513,803.56 | 100.00 | 10,175,690.18 | 5.00 | 193,338,113.38 | 212,444,658.50 | 100.00 | 10,989,056.54 | 5.17 | 201,455,601.96 |
合计 | 203,513,803.56 | / | 10,175,690.18 | / | 193,338,113.38 | 212,444,658.50 | / | 10,989,056.54 | / | 201,455,601.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3,513,803.56 | 10,175,690.18 | 5.00 |
合计 | 203,513,803.56 | 10,175,690.1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89,056.54 | -427,236.24 | 386,130.12 | 10,175,690.18 | ||
合计 | 10,989,056.54 | -427,236.24 | 386,130.12 | 10,175,690.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69,914,121.68 | 34.35 | 3,495,706.08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68,147,848.40 | 33.49 | 3,407,392.42 |
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 27,231,576.02 | 13.38 | 1,361,578.80 |
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 16,290,366.22 | 8.00 | 814,518.31 |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 7,048,631.24 | 3.46 | 352,431.56 |
合计 | 188,632,543.56 | 92.68 | 9,431,627.1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73,109,045.89 | 719,861,086.44 |
合计 | 673,109,045.89 | 719,861,086.44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673,317,445.89 |
1年以内小计 | 673,317,445.89 |
合计 | 673,317,445.8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018,000.00 | 500,000.00 |
拆借款 | 669,149,445.89 | 719,384,514.64 |
其他 | 150,000.00 | 1,654.53 |
合计 | 673,317,445.89 | 719,886,169.1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5,082.73 | 25,082.7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3,317.27 | 183,317.2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08,400.00 | 208,40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347,735,849.49 | 1年以内 | 51.65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238,695,748.43 | 1年以内 | 35.45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82,717,847.97 | 1年以内 | 12.29 | |
富邦物产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000,000.00 | 1年以内 | 0.59 | 200,000.00 |
周秋玲 | 应收暂付款 | 150,000.00 | 1年以内 | 0.02 | 7,500.00 |
合计 | / | 673,299,445.89 | / | 100.00 | 207,5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
合计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93,000,000.00 | 393,000,000.00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36,000,000.00 | 336,000,000.00 |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41,850,000.00 | 41,850,000.00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7,475,834.47 | 7,475,834.47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798,325,834.47 | 20,000,000.00 | 818,325,834.4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04,145,286.40 | 1,405,551,955.58 | 1,554,708,039.52 | 1,381,647,655.56 |
其他业务 | 133,840,709.53 | 134,566,295.12 | 136,237,368.79 | 138,136,401.93 |
合计 | 1,637,985,995.93 | 1,540,118,250.70 | 1,690,945,408.31 | 1,519,784,057.49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891,083.26 | 39,978,101.92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3,343,517.80 | -4,506,855.41 |
合计 | -40,234,601.06 | 35,471,246.51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1,842.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985,383.7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735,93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2,813.0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20,678.7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17,823.4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613,299.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2 | 0.37 | 0.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9 | 0.37 | 0.3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