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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2023年第18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8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1.研发费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778.46万元、1,267.69万元、1,493.12万元,2022年研发人员薪酬比2021年增加341.54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研发人员不同年度薪酬对比、研发人员认定依据和具体认定情况,说明研发人员2022

年薪酬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是否真实、准确;(2)结合研发投入、核心技术来源、核心技术竞争优劣势,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财务不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现金发放奖金、个人卡收支、应收票据找零、转贷的情形;通过高速公路过路费报销取得资金,用于支付运输费210.15万元、发放员工薪酬639.96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通过高速公路过路费报销取得资金的具体操作过程、整改前后的会计处理、涉及资金的具体去向,是否存在其他虚构交易的情形;(2)结合相关人员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3)结合整改规范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经营业绩变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预计2023年1-3月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

17.51%、14.12%。

请发行人:结合终端产品需求变化、2023年一季度业绩下滑、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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