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0日和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同意全资子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地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及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南山地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南山地产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南山地产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南山地产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南山地产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