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曹麒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曹麒麟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10 | 10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4 |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的独立意见 |
2022-1-2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 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
次会议 | ||
2022-4-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2021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高管年度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 |
2022-6-3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2-8-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对 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2-8-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2-9-2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2-12-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对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舆情及公司经营动态。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通过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深入、详实了解公司的经营等情况;监督、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准确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关注公司、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谨慎、勤勉、尽职的原则,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发展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曹麒麟
2023年4月7日
独立董事:逯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逯东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7 | 7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4 |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2-1-2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 对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
次会议 | ||
2022-4-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2021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高管年度薪酬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 |
2022-6-3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了同意意见 |
2022-8-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对 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 |
2022-8-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舆情及公司经营动态。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的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通过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深入、详实了解公司的经营等情况;监督、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准确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关注公司、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逯东2023年4月7日
独立董事:唐英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唐英凯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7 | 7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4 |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的独立意见 |
2022-1-2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 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
次会议 | ||
2022-4-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2021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高管年度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 |
2022-6-3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2-8-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对 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2-8-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舆情及公司经营动态。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通过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深入、详实了解公司的经营等情况;监督、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准确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关注公司、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唐英凯
2023年4月7日
独立董事:汤继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汤继强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的独立意见 |
2022-9-2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2-12-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 对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
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舆情及公司经营动态。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的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通过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深入、详实了解公司的经营等情况;监督、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准确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关注公司、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谨慎、勤勉、尽职的原则,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发展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汤继强
2023年4月7日
独立董事:廖中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廖中新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的独立意见 |
2022-9-2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2-12-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对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舆情及公司经营动态。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的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通过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深入、详实了解公司的经营等情况;监督、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准确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关注公司、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谨慎、勤勉、尽职的原则,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发展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廖中新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