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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4日发出补充议案及延期召开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3年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

状况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提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办理融资或抵押担保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等事宜。公司子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需向关联方光泰激光支付的费用额度已计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并经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费用符合市场水平。如需向其他关联方支付费用或涉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发展状况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上述申请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长远发展。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提供担保,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3-02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4)。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拟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25)。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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