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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6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2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00,000.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87,500.00万元。

修订前内容: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方案项目、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修订后内容: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方案项目、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中的其他事项未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表述、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等内容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等内容调整,为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等内容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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