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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泰健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的相关内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根据公司《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为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或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依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004,820,679.61元,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2,020,516,424.11元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下降0.78%;依据考核条件中净利润的计算公式,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132,254,202.87元,以2020年度净利润154,604,149.29元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下降14.46%(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其他后续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费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5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回购价格为17.07元/股(含税),回购金额共计17,070,000元(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00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39,973,899股变更为138,973,89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14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8,973,89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

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光路169弄虹桥时代广场6号楼荣泰大厦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7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8:00-12:00;12: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张波

5、联系电话:021-59833669

6、邮件地址:Public@rotai.com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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