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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泰健康: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227,896.61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5,353,269.37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852,822,242.00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95,658,446.10元(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及持股计划约定“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若本持股计划某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归属期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全部权益(含持有标的股票期间享有的公司分红)不得向持有人归属,由管理委员会将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得全部权益归公司所有”,预计未来不可归属至激励计划及持股计划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057,055.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63,574,120.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973,433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348,479股及拟回购注销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以135,624,95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812,477.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29%。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48,4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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