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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三年四月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ltd.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30,769,230股

2、发行价格:26.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8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784,279,550.68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0,769,23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价格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2023年4月11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4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3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5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5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6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9

三、审计机构 ...... 29

四、验资机构 ...... 29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1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3

释 义

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宁波方正/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再融资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Fangzheng Automobile Mould Co.,Ltd.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6日
上市日期2021年6月2日
注册资本(发行前)106,4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方永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758875089J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
邮编315609
电话86-574-59958379
传真86-574-65570088
邮箱zqb@fzmould.com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模具、检具、塑料制品、五金件制造、加工;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咨询、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6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2年7月1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批准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其相关事宜。

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预案和授权,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年11月24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2月13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年2月20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92家,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6家,其他投资者34家,以及截至2023年2月1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除上述92家投资者外,2023年2月20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本次申购

报价前(2023年3月17日9:00)新增59家意向认购投资者,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何慧清
5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上海隽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上海常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深圳千寻飞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宁海意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浙商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湘韶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4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太仓市私募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6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7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2李天虹
23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张建飞
25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序号投资者名称
26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8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9夏同山
3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黄业行
37湖南楚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吴琪君
39卢立科
40王幼俤
41陆威
42上海泽恒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杭州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王立式
45杭州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6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鼎泰四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8北京卓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吴明凤
50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2朱宇超
53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序号投资者名称
54朱秀芳
55赵静
56许军
57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宁波日青木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14日(T-3日)至本次申购报价前(2023年3月17日9:00)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前述151家投资者发送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3月17日(T日)上午9:00至12:00,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19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中18名认购对象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除3名认购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15名认购对象均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18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24.13元/股-28.80元/股。认购对象吴琪君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但未按要求提供全套申购材料,因其申购材料不齐备,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申购保证金是否为有效申购
1黄业行25.094,000.00

序号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申购保证金是否为有效申购
2卢立科26.683,500.00
3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3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693,500.00
4许军27.003,500.00
26.503,500.00
26.003,500.00
5王幼俤26.003,500.00
24.133,500.00
6宁波日青木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青木化有限公司铭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703,500.00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808,000.00无需缴纳
26.6910,000.00
24.7910,000.00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634,040.00无需缴纳
27.619,100.00
26.6517,700.00
9赵静27.503,500.00
27.003,500.00
26.703,500.00
1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893,580.00
11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28.003,500.00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797,220.00无需缴纳
25.5914,550.00
24.4915,450.00
13朱宇超26.684,000.00
25.044,000.00
24.134,000.00
1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338,000.00

序号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申购保证金是否为有效申购
15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835,100.00
16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004,000.00
17吴琪君25.023,500.00
18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兆利丰龙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5010,500.00
19朱秀芳26.583,500.00
25.583,500.00
24.133,500.00

(3)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00元/股,申购价格在26.00元/股以上的12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其有效申购全部获得配售。王幼俤、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价均为26.00元/股,对应的有效申购金额分别为3,500万元、4,000万元,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并在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范围内进行配售,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获得配售,获配股数为576,929股,获配金额为15,000,154.00元,王幼俤未能获得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0,769,2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80.0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006,807,692176,999,992.006
2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兆利丰龙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04,038,461104,999,986.006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003,846,15399,999,978.006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03,076,92379,999,998.00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002,776,92372,199,998.006

序号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6朱宇超26.001,538,46139,999,986.006
7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01,376,92335,799,998.006
8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26.001,346,15334,999,978.006
9赵静26.001,346,15334,999,978.006
10许军26.001,346,15334,999,978.006
11卢立科26.001,346,15334,999,978.006
12朱秀芳26.001,346,15334,999,978.006
13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00576,92915,000,154.006

合计

合计30,769,230799,999,980.00-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配发行对象均在《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的投资者范围内。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0,769,230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3月15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24.13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24.13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0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7.75%。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8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15,720,429.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4,279,550.68元。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构成如下:

单位:元

发行费用类别金额(不含增值税)
承销、保荐费用12,999,999.80
审计、验资相关费用1,320,754.72
法律服务费943,396.23
募投可行性研究咨询费用169,811.32
发行材料制作费用61,320.75
股份登记费用29,027.58
印花税196,118.92
合 计15,720,429.32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发行人和安信证券于2023年3月20日向13名发行对象发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2023年3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0356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3月22日14时30分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宁波方正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柒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799,999,980.00)。其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30,769,23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股,认购资金金额799,999,980.00元。

2023年3月23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3年3月2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0358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3月23日止,宁波方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769,2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80.00元,扣减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13,779,999.79元后的资金人民币786,219,980.21元已汇入宁波方正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总额15,720,429.32元后,宁波方正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279,550.6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0,769,23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53,510,320.68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宁波方正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30,769,230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3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一)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11-06-21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兆利丰龙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艳伟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2层206A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272040K
成立日期:2015-04-2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成立日期:1998-04-09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
成立日期:2015-02-12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日期:2006-06-08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朱宇超

姓名:朱宇超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7821998********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

(7)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颜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97,882.2971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76619268
成立日期:2010-12-31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笑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333号30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7T0A5J
成立日期:2016-04-26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赵静

姓名:赵静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202191977********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

(10)许军

姓名:许军
性别:

国籍: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26011971********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11)卢立科

姓名:卢立科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302241978********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12)朱秀芳

姓名:朱秀芳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7251951********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区

(13)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翔)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下车路10号215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7CD2541A
成立日期:2021-11-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申购报价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中朱宇超、赵静、许军、卢立科、朱秀芳为自然人投资者,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有限合伙企业,前述投资者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主体,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兆利丰龙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兆利丰龙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远见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65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和“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65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18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18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5、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宁波方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中风险等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宁波方正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2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兆利丰龙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6朱宇超普通投资者C5
7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8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9赵静专业投资者II
10许军普通投资者C4
11卢立科普通投资者C5
12朱秀芳普通投资者C4
13杭州欢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6、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再融资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再融资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再融资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再融资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再融资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2382),其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证券代码:30099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包括高管锁定股)71,400,00067.11102,169,23074.4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35,000,00032.8935,000,00025.52
三、股份总数106,400,000100.00137,169,23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2月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股)
1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24,150,00022.7024,150,000
2方永杰21,367,50020.0821,367,500
3王亚萍17,482,50016.4317,482,500
4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00,0007.898,400,000
5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隆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40,0004.74-
6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360,0003.16-
7上海广鹏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78,1440.92-
8林志强927,8010.87-
9陈登峰511,6390.48-
10洪舜永504,6010.47-
合计82,722,18577.7571,400,00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股)
1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24,150,00017.6124,150,000
2方永杰21,367,50015.5821,367,500
3王亚萍17,482,50012.7517,482,500
4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00,0006.128,400,000
5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隆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40,0003.67-
6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兆利丰龙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038,4612.944,038,461
7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346,5002.44-
8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76,9232.243,076,923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76,9222.243,076,922
10朱宇超1,538,4611.121,538,461
合计91,517,26766.7183,130,76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1年度、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发行前发行后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年度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0.08440.27210.06550.1891

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5.18765.19249.74159.7453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相关数据;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总计1,355,883,456.891,190,999,778.001,110,382,134.991,014,199,194.58
负债合计785,941,170.62638,639,807.76694,478,942.26646,023,506.39
股东权益569,942,286.27552,359,970.24415,903,192.73368,175,688.19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551,955,933.91552,475,366.67415,903,192.73368,175,688.19

注:2019年-2021年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总收入487,631,135.92701,706,142.80644,713,035.06620,440,099.96
营业利润8,557,592.1028,132,217.1154,195,015.0560,438,455.94
利润总额8,799,761.3428,784,807.0955,340,421.1862,375,457.26
净利润7,821,433.1525,817,818.4647,191,602.2852,522,592.8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77,875.3625,933,214.8947,191,602.2852,522,592.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33,341.8714,471,909.7637,814,250.2344,988,231.34

注:2019年-2021年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44,004.94-1,559,045.4071,332,466.0037,618,330.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215,273.40-23,454,625.89-35,978,576.26-122,421,885.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035,763.0097,467,126.58-32,219,055.4875,118,578.8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78,565.39-6,097,309.40-2,262,839.97-954,062.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344,949.9566,356,145.89871,994.29-10,639,038.2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991,244.1193,336,194.0626,980,048.1726,108,053.88

(四)主要财务指标

1、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16.2219.1027.8130.77
净利率(%)1.603.687.328.47
总资产收益率(%)(年化)0.822.244.445.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2.165.3012.0415.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270.59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270.59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150.47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150.470.56

2、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57.9753.6262.5463.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9.5754.8360.2661.84
流动比率(倍)1.381.341.050.92
速动比率(倍)0.610.600.440.31

3、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年

化)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年化)3.264.154.986.31
存货周转率(次/年)(年化)1.221.441.291.24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年化)0.510.610.610.6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1,419.92万元、111,038.21万元、119,099.98万元和135,588.35万元,公司资产总额逐年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积累的资产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4,602.35万元、69,447.89、63,863.98万元和78,594.12万元,公司负债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2、1.05、1.34和1.38,速动比率分别为0.31、0.44、0.60和0.61。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及偿债能力逐年提升。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2,044.01万元、64,471.30万元、70,170.61万元和48,763.11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252.26万元、4,719.16万元、2,593.32万元和897.79万元。2019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受下游行业不景气影响,整车厂将降价压力传导给上游供应商,发行人为维持扩大境外市场的份额、提高关键项目的市场影响力,压缩了向部分重要客户、重要项目报价的利润空间。同时,发行人二期生产基地建成投产导致折旧摊销等成本增加。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黄炎勋保荐代表人:陈哲、魏健联系电话:010-57839229传真:010-8332115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负责人:张利国经办律师:朱锐、何盛桐联系电话:021-23122000传真:021-231221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负责人:邱靖之经办注册会计师:党小安、沈华珊、王兴华、黄晓曲联系电话:021-51028018传真:021-5840270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负责人:邱靖之经办注册会计师:党小安、黄晓曲

联系电话:021-51028018传真:021-58402702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方正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已指派陈哲、魏健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宁波方正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同意作为宁波方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一)发行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

电话:0574-59958379

传真:0574-6557008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12层

电话:010-57839229

传真:010-83321155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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