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制度名称: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 制度名称: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后续“办法”、“本办法”均替换为“细则、本细则”) |
2 |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网络投票平台等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
3 |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 第四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
4 |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 |
5 |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
6 |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大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 |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大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 |
7 | 第七条 如发生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股东大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 整条删除。 |
8 | 第八条 公司现场股东大会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 整条删除。 |
9 | 第十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公司投票代码:360037;投票简称:南电投票。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买卖方向为买入; (二)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提案序号。如1.00元代表提案1,2.00 | 第九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公司投票代码:360037;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
10 | 第十一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 第十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
11 | 第十五条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 |
12 |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可以通过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 整条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