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
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年(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津贴为人民币0.5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公告编号:2023-02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强化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
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按个人所得
税标准代扣代缴。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