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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4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赵晓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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