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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概况

2022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4次,实际参加4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经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信息,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参与董事会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年度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2次,实际出席2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事项经认真研究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议召开时间届次会议议案意见类型
2022年6月24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2022年8月29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2年10月27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年11月25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故对前述会议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未提出异议。

三、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履职情况

1、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2022年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履职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就年度审计中所关注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关注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在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本人与公司财务部、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3)在规范内部控制方面,本人要求审计部对公司进行现场审计,督促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实施。

(4)报告期内,本人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2、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结合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3、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四、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之外,本人与其他董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同时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八、 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制度和法人治理体系,公司运作规范。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负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好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路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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