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件及《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结合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2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总体上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情况,对风险防范和控制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的优化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监事:王欣 欧阳志雄 曾英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