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魔芋”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一致魔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公司于 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1.38元/股,发行股数为1,3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3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14.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948.57万元。截至 2023年2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10-1号)《验资报告》。
2023年3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全部行使,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02.50万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304.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60.95万元。截至 2023 年3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1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投资总额 | 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 | 10,104.89 | 10,104.89 | 1,075.98 |
2 | 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 | 4,480.49 | 4,480.49 | 205.39 |
合计 | 14,585.38 | 14,585.38 | 1,281.37 |
截至 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 | 42250133840100001661 | 15,313.19 |
合计 | 15,313.19 |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存在差额,主要原因:本次发行费用以及子公司前期投入尚未完成置换;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其中母公司不超过7,000万元,子公司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 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产销规模扩大,营运资金投入增加,对流动资金需求随之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3年4 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事项。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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