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收到各项政府补助2,216.33万元,具体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科研项目补贴 | 162.5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 | 产业扶持补贴 | 1,370.69 | 与收益相关 |
3 | 人才奖励补贴 | 500.00 | 与收益相关 |
4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05.14 | 与收益相关 |
5 | 其他 | 78.01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216.33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告中与收益相关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53.83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55.0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07.50万元。上述政府补助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7.24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公司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