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监
事会 5 名监事均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
意予以披露。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上年同期数的专项说明
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收到的人民币 24,601,173.17
元补偿款中,5,183,103.74 元应确认在 2011 年,公司据此追溯调整 2011 年第一季度
合并利润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真实
反映。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