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确保公司原材料采购渠道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与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恒申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王妍苏建波薛泰强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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