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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6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成立时间:2013年1月18日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营业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相关审计经验丰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2年底,中审亚太共有合伙人64位;注册会计师人数:

419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可以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3.业务规模中审亚太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7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6486.4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行政监管措施机关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行政监管措施机关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30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深圳监管局2020-7-16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9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监管局2021-11-16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24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监管局2021-12-3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2021年12月27日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2年1月20日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四川监管局2022年3月7日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黑龙江监管局2022年8月22日
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号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号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序号职位姓名职业资格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1质控负责人李远梅注册会计师
2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负责人江娟注册会计师
4项目经理张劲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远梅,于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0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联系方式 13590336455。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娟,注册会计师, 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曾参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联系方式:13424179289。

2.上述相关人员可保持审计独立性,且无失信记录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亚太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意见:中审亚太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六)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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