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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6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资料的阅读,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竞达 曹跃云 孙蓟沙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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