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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4月4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王敏先生、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江玮先生,独立董事阮军先生、朱星文先生及王寿群女士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控人为江西康铭盛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盛”)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江西康铭盛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高高能佳”)以各自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第三顺位抵押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同意为江西康铭盛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敏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为缓解春节前后生产旺季流动资金压力,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敏先生及其关联方新增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

鉴于公司目前订单充足,资金需求量大,上述额度已无法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仆实业”)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 4.3%。

本次借款资金出借方车仆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系兄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敏回避表决。

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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