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 | 三六零 |
股票代码: | 601360 |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胡欢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 |
股份变动性质: | 持股数量增加 |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欢) |
三六零、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胡欢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鸿祎先生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446,585,200股股份分割至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欢女士名下。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胡欢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1101081971********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是,新加坡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欢女士因与周鸿祎先生婚姻关系解除进行财产分割,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三六零股份446,585,200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的6.25%(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6.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欢女士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6个月没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后续有相关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欢女士持有三六零446,585,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5%(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6.3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股本比例 (%) | |
胡欢 | 0 | 0 | 446,585,200 | 6.2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司法冻结或者质押、其他任何限制的情形。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披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欢
签署日期:2023年4月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20号生产楼A栋2层360室 |
股票简称 | 三六零 | 股票代码 | 60136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胡欢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其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赠与 □ | ||
其他 ?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 446,585,200 持股比例: 6.2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 时间:以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手续时间为准 方式:非交易过户 |
式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欢)》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欢
签署日期: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