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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盛轴承”)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开拍卖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就上述事项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开拍卖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考虑到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处置该笔资产,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对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进行公开拍卖,本处置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开拍卖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陈树大(签字)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程 颖(签字)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马正良(签字)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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