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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数控: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5
证券代码:603185证券简称:上机数控公告编号:2023-035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1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对公司核心骨干进行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工作绩效的全面评估,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时,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告栏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原预留授予对象李经洋、张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7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21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及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原3名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3,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8.08元/股;

2、原68名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其合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90,400股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4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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