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4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R众和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
2.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因公司股东人数众多,建议公司股东优先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3.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4.根据中国结算网络投票规则,在股权登记日前未完成确权登记手续的股东无法使用网络投票功能,需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请未确权的股东尽快进行确权登记,以免对行使表决权造成不便。
2022年6月30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裁定受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公司”或“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8月16日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担任众和股份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30日,莆田中院根据众和股份公司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众和股份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众和股份公司管理人担任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4日、2022年10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告编号:2023-014收到重整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关于法院裁定公司及三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暨债权申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
2023年3月30日,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向莆田中院提交《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经报请莆田中院,公司将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因公司股东人数众多,建议公司股东优先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三)会议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一楼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网址:inv.chinaclear.cn)。
(五)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份的合
法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前述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法股东包括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以及尚未完成股份确权、登记手续,但能提供相应证据材料证明其股东身份的合法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还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072 | R众和1 | 2023年4月14日 |
2.公司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二)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
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网上业务平台-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营业厅及微信营业厅用户手册”。
(四)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根据中国结算网络投票规则,在股权登记日前未完成确权登记手续的股东无法使用网络投票功能,需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请未确权的股东尽快进行确权登记,以免对行使表决权造成不便。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现场参会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出资人组会议。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如有)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出资人组会议。
(二)会议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凭以上有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当天进行现场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
至14:00。
(四)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一楼会议室
(五)联系电话:18047699989(张先生)、18850558690(田律师)。
五、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相关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即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存在因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未获表决通过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请各位股东审慎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田律师
联系电话:18047699989、18850558690
电子邮件:zhczrtoupiao@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
邮政编码:351100
(二)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公告编号:2023-014附件1:
授权委托书(样本)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本人/本单位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 | 审议事项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 |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 | 同意□ 反对□ 弃权□ |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表决意见,并在所选表决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填写其他符号均视为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上述内容或参照以上格式自制或其他合法书面形式,均有效
附件2: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票
股东姓名/名称 | |
股东证件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持股数量(股) |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 |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说明:
1.股东对上述议案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表决意见,并在所选表决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填写其他符号均视为无效,按“弃权”处理。
(以下无正文)
表决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