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3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R众和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年6月30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裁定受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8月16日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担任众和股份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2022年9月30日,莆田中院根据众和股份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众和股份、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众和股份管理人担任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已向莆田中院提交《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莆田中院决定采取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议题
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提交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三、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视频会议方式通过“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召开,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会:
(一)手机移动端
债权人可通过手机,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名称“莆田破产案件辅助系统”,进入该系统小程序参会。
(二)电脑端
债权人可通过电脑,登录“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t.courtpcw.com/)进行参会(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微软系统自带的Microsoft edge浏览器)。
四、表决事项的说明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采取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债权人既进行书面投票又进行网络投票,两者表决意见不一致的,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书面投票
债权人选择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的,应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并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后的表决票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18850558590@163.com,并通过当面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表决票原件。债权人选择书面投票的,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当天无须再另行网络投票。
(二)网络投票
债权人选择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当天(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登录“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签到,在会议开始后即可进行投票表决,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投票后不可再更改。
五、关于网络参会事项
债权人使用“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参会及表
决流程详见附件《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线上参会及网络投票操作指引》。建议债权人在会议召开前一天访问“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确认是否可登录并查看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使用该系统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0591-88053333、15060037039。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律师、田律师联系电话:18850558590、18850558690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欣业东路199号(原莆田市瑛美服饰有限公司)厂房一楼办公室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