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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股份”或“公司”,曾用名为“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统一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

日《关于核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44,312,06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082,582.7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36,453.3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46,129.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

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211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元,截至2022年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93,954,671.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12月27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人民币元)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03005015773293,954,671.19

注:公司2022年末募集资金余额较募集资金净额增加180.85万元,主要系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尚未履行置换程序和募集资金账户结息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22年

月完成,募集资金于2022年

日到账。截至2022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除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36,453.34元外,尚未使用。

截至2022年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石化,并以向全资孙公司统一石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保

持不变,同时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泰证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通过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明细账、台账以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2月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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