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16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1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2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3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3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240,01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33,027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5月起不是本公司关联方,以上相关数据为2023年1-4月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湖南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亦庄水务有限公司。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1)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市场需求低迷,公司业务调整,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2)公司2022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3)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客户需求减少,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4)公司2022年度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5)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6)公司2022年度与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7)公司2022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冠捷集团内部业务调整,部分交易调整至冠捷其他子公司名下,未通过本公司的关联方进行。
(8)公司2022年度与蔚来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9)公司2022年度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客户需求减少,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10)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11)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调整采购需求,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12)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实际交易未达成。
(13)公司2022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销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实际交易未达成。
(14)公司2022年度与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因实际交易主体发生变更,实际交易未达成。
(15)公司2022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及市场需求影响调整采购需求,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16)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7)公司2022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8)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19)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20)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21)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22)公司2022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23)公司2022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24)公司2022年度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25)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存款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利息收入实际未达成。
(26)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支出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贷款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利息支出实际未达成。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独立董事核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系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是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行为,上述差异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注册资本:313,921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277亿元、净资产2,477亿元、营业收入1,552亿元、利润总额34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继琮
注册资本:2,173.91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856,67万元、净资产33,8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9,597万元,净利润2,223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姚项军
注册资本:64,276.0615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23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纸制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2023年4月底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45,306万元、净资产116,0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1,337万元,净利润1,956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蒋玉明
注册资本:56,079.18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8-2号楼(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经营范围:环境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技术中介服务;企业管理;投资;投资管理;销售水处理设备、仪器仪表;代收居民水电费服务;设备安装、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2023年4月底消除,除此之外
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62,511万元、净资产82,4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150万元,净利润4,775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资本:4,378,241.8502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民生银行大厦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2年09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13,392,100万元、净资产61,119,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859,600
万元,净利润3,403,700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蔡国智
注册资本:150,460.1368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相关产品、配套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2023年4月底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127,227.47万元、净资产922,265.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2,900.93万元,净利润172,883.20万元。此数据已经审计。
4、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
的业务具有独立性,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以2022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3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与安排。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2023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
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