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以《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以来,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公
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6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认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资格以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时,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行使法律和股东赋予的权利,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事会对本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2)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全年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整体竞争能力不断增强,经营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此报告没有异议。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2年,公司未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对象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4、对外投资状况
(1)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
为向产业链的上游延伸,进一步延长公司的产业链条,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与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金银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齐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淄博九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在广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为适应行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需要,经过公司充分调研论证,认为:贵港市资源丰富,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并具有得天独厚的行业区位优势,在此投资,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优化产品结构,利用日益增长的市场优势,扩大公司规模,满足市场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1、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督公司依法运作,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5、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核查。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