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3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峰新材”)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齐峰”)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子公司淄博欧木拟相互提供担保,在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广西齐峰提供担保,在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 是否关联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例 | 担保 | ||||||
齐峰新材 | 淄博欧木 | 100% | 25.26% | 53381.80 | 150000 | 15.04% | 是 |
淄博欧木 | 齐峰新材 | 全资子公司 | 3.88% | 13018.61 | 100000 | 3.67% | 是 |
齐峰新材 | 广西齐峰 | 100% | 13.09% | 4234.39 | 50000 | 1.19% | 是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5日公司住所:临淄朱台镇朱台路22号法定代表人:李学峰注册资本:肆亿玖仟肆佰陆拾捌万伍仟捌佰壹拾玖元整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材料、食品用包装材料、电器用纸、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33,920,528.86元,负债总额45,920,966.4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
资产3,087,999,562.45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2,583,631.01元,利润总额124,632,256.32元,净利润119,167,091.02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24,802,708.90元,负债总额125,278,044.1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99,524,664.7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62,331,348.62元,利润总额64,266,901.91元,净利润60,993,684.23元。
(3)信用情况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0年2月12日
公司住所:临淄区朱台镇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纸张、电力、热力、非织造新材料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淄博欧木资产总额4,402,163,337.02
元,负债总额1,386,842,863.2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元,净资产3,015,320,473.80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26,097,671.30元,利润总额110,858,197.99元,净利润113,257,071.08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淄博欧木资产总额3,938,136,028.55元,负债总额994,652,421.1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2,943,483,607.45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128,938,426.66元,利润总额-42,397,789.87元,净利润-21,836,866.35元。
(3)信用情况
淄博欧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7月5日
公司住所:贵港市粤桂循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不适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西齐峰资产总额97,532,404.68元,负债总额12,764,557.9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84,767,846.74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309,020.61元,净利润-232,153.26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齐峰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贷款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效、有序发展,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董事长李学峰先生在2023年度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批准办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2、同意以上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
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84.5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634.8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19.91%。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