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3-02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本公司2022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37,446,222.8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7,348,871.48元。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次公司拟提取利润40,734,887.15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7,016,134.29元;
(二)拟按2022年末总股本2,499,074,661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元(含税),共计1,124,583,597.45元。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52,432,536.84元。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