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3]25568号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吉大正元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吉大正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吉大正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吉大正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吉大正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3]25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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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二○二三年四月二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闫磊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王金峰 | |
常浩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公司”或“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1号)核准,公司2020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100,000.00股,发行价为11.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277,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7,113,207.54元,余额为人民币471,163,792.46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2,875.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180,916.7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170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 0126011000009432 | 活期存款 | 119,612,965.23 |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 35910188000874141 | 活期存款 | 25,326,856.53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 0126011000012941 | 活期存款 | 10,638,909.61 |
合计 | 155,578,731.37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5月23日购买7天通知存款20,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2.0%-2.1%,于2022年12月22日解除,对超出基本留存余额50.00万元的协定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1.61%-1.9%单独计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5月24日购买7天通知存款5,0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1.79%-1.89%,于2022年12月22日解除,对超出基本留存余额50.00万元的协定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1.51%-1.61%单独计息。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45,756,125.00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1.81%,该部分金额未使用完毕源于规划的项目仍在建设中,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在后续的项目建设期内按计划继续用于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本公司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本公司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0年12月20日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日
附件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827.7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242.48 | |||||||||
募集资金净额:45,818.09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之前使用7,095.84 2021年使用10,126.02 2022年使用14,020.6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 | 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 | 17,088.79 | 17,088.79 | 11,156.25 | 17,088.79 | 17,088.79 | 11,156.25 | 5,932.54 | 2024年12月 |
其中:资本性支出 | 9,467.86 | 9,347.86 | 4,415.71 | 9,467.86 | 9,347.86 | 4,415.71 | 4,932.15 | |||
非资本性支出 | 7,620.93 | 7,740.93 | 6,740.54 | 7,620.93 | 7,740.93 | 6,740.54 | 1,000.39 | |||
募集资金总额:50,827.7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242.48 | |||||||||
募集资金净额:45,818.09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之前使用7,095.84 2021年使用10,126.02 2022年使用14,020.6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2 | 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 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 21,847.77 | 21,847.77 | 16,080.63 | 21,847.77 | 21,847.77 | 16,080.63 | 5,767.14 | 2024年12月 |
其中:资本性支出 | 13,406.07 | 10,862.80 | 5,306.40 | 13,406.07 | 10,862.80 | 5,306.40 | 5,556.40 | |||
非资本性支出 | 8,441.70 | 10,984.97 | 10,774.23 | 8,441.70 | 10,984.97 | 10,774.23 | 210.74 | |||
3 | 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6,881.53 | 6,881.53 | 4,005.60 | 6,881.53 | 6,881.53 | 4,005.60 | 2,875.93 | 2024年12月 |
其中:资本性支出 | 4,809.80 | 1,613.00 | 243.96 | 4,809.80 | 1,613.00 | 243.96 | 1,369.04 | |||
非资本性支出 | 2,071.73 | 5,268.53 | 3,761.64 | 2,071.73 | 5,268.53 | 3,761.64 | 1,506.89 | |||
合计 | 45,818.09 | 45,818.09 | 31,242.48 | 45,818.09 | 45,818.09 | 31,242.48 | 14,575.6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