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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2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27.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009.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5,818.0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0]417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508,277,000.0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362,520,875.00
其中: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0,096,083.26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8,908.6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9,831,515.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55,578,731.37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3月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8,528.7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528.77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242.48万元。其中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20.6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5,557.87万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70.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5,557.8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601100000943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91018800087414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012601100001294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万元)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012601100000943211,961.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359101880008741412,532.69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01260110000129411,063.89
合计15,557.87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31,242.4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附表一: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827.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20.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242.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17,088.7917,088.794,257.8111,156.2565.28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21,847.7721,847.776,019.6316,080.6373.60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

体系建设项目

3.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881.536,881.533,743.184,005.6058.21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5,818.0945,818.0914,020.6231,242.4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5,818.0945,818.0914,020.6231,242.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购置北京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和“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变更为“新首钢商务区——中海658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3月8日,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已先期投入40,550,972.30元,新一代应用安全支平合设项目已先期入 44,355,764.38元,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380,943.42元,合计已先期投入85,287,680.10元。截至2021年 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5月23日购买7天通知存款20,0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35%-1.89%,于2022年12月22日解除,对超出基本留存余额50.00万元的协定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1.35%-1.61%单独计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5月23日购买7天通知存款5,0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89%,于2022年12月22日解除,对超出基本留存余额50.00万元的协定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1.61%单独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年1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5,578,731.3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0,827.70万元,系未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18.09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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