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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3-01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远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合计为143,043.51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92,131,394股减少至1,892,096,394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拟签署设备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基于政策引领、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等要素考虑,在攀枝花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新材料项目,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川发龙蟒”)开展了“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磷酸铁(先期5万吨/年)污水处理装置系统项目”公开比选,经评审,确认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为最终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8,388.00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攀枝花川发龙蟒与清新环境签署《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8,388.00万元。清新环境的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控制的企业,四川发展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材料集团”)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清新环境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项目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傅若雪女士在先进材料集团任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10亿元额度的资产池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加强对所持有金融资产的统一管理、统筹使用,降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合计7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已审批的额度82.11亿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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