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50,645,121.41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833,018,076.2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83,663,197.7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392,607.1元,计提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4,392,607.1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984,435.09元,未分配利润为2,961,862,418.5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2年 | 0 | 150,645,121.41 | 0 | 0 | 0 | 0 | 0 |
2021年 | 0 | 231,219,614.04 | 0 | 150,114,821.21 | 64.92% | 150,114,821.21 | 64.92% |
2020年 | 70,724,913.7 | 208,968,138.59 | 34.40% | 140,745,463.05 | 67.35% | 211,470,376.75 | 101.7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含其他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183.60% |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要求,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行业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目前经营实际,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