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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关于《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3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3-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截至2023年3月31日收盘的最新市盈率为147.90倍,滚动市盈率为123.42倍,市净率为5.69倍(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静态市盈率为62.29倍,滚动市盈率71.34倍,市净率4.90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正常,公司的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涉及的相关业务在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7.51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0%,占公司整体营收规模比重非常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涉及的相关业务在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86.88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9.05%,占公司整体营收规模比重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3、公司与华为相关合作的业务在2022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19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内容进行认真核查,现对相关问题作出回

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2023年3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称,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等。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业务是否为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是否实现销售收入及规模情况、是否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若相关业务为公司已有业务,请说明该业务与你公司其他业务是否存在本质区别,本次经营范围变更是否合理、必要。回复:

(一)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业务是否为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是否实现销售收入及规模情况、是否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1、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规范中“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类别中包括的“智能安全预警与控制应用软件技术;智能决策控制应用软件技术”等覆盖公司部分产品。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内容,涉及的主要产品是: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矿井火灾监测与预警系统、智能通风分析系统、智能抽采分析系统、图图约车系统、智能辅助运输管理系统等智能安全预警与控制应用软件,主要应用在煤矿及非煤矿山,为客户提供安全监测监控预警及生产管理等智能化服务。

公司“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相关产品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7.51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0%,占公司整体营收规模比重非常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规范中“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类别中包括的“工业软件即服务(SaaS)、工业数据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技术”等覆盖公司部分产品。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内容,涉及的主要产品是:小安易联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综合自动化平台、智能矿山综合管控平台等,主要应用在煤矿及非煤矿山,提供工业4.0场景全栈技术支撑能力,在物联网和互联网之间建立了桥梁,彻底解决了硬件设备与业务应用之间的数据感知、采集、融合、分析、应用难题,实现了产品、客户、供应商与设备、生产线、工厂信息之间的

互联互通,并可在此基础上构建智慧矿山业务各类上层应用模块。

公司“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相关产品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86.88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9.05%,占公司整体营收规模比重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3、风险提示

从公司“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相关产品营收情况并结合公司近两年营收数据,相关业务量占整体营收规模比重非常小,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业务未来亦存在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等风险,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若相关业务为公司已有业务,请说明该业务与你公司其他业务是否存在本质区别,本次经营范围变更是否合理、必要。

相关业务涵盖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矿井火灾监测与预警系统、智能通风分析系统、智能抽采分析系统、图图约车系统、智能辅助运输管理系统等智能安全预警与控制应用软件和小安易联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综合自动化平台、智能矿山综合管控平台等均为公司已有业务。但是,随着煤矿智能化的深度推进,市场要求采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智能决策、减人少人,为构建“绿色矿山、智能矿山”提供信息基础技术保障,更是基于原有的产品技术及原有物联网的数据进行拓展应用,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公司为矿山客户提供安全服务,公司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安标取证。另外,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相关产品取证时需要公司在经营范围里明确,因此,公司结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市场的需求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增加经营范围“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等业务范围,是市场发展的需求,同时结合现有业务根据监管新规进行的调整,故本次经营范围变更是合理的、必要的。

问题二:2023年2月2日,你公司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与华为在智慧矿山领域进行开放式的全面合作,已形成成熟的解决方

案”。请补充披露你公司与华为进行业务合作的具体形式、是否已签署合作协议、是否为排他性协议、涉及的主要产品、已形成解决方案的具体内容、相关业务营收规模等,并结合在手订单及预计新增订单情况说明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回复:

(一)公司与华为进行业务合作的具体形式、涉及的主要产品、已形成解决方案的具体内容、相关业务营收规模等。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在智能化矿山领域开展的合作情况如下:

1、市场服务

公司深耕煤矿安全生产领域20年,积累了成熟的行业技术、解决方案以及项目实施能力,并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基于此,华为与公司在安徽皖北煤电集团、淮北矿业集团、河南神火集团、山西晋能控股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等国有大中型煤矿集团下属部分矿山共同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项目。主要合作模式为:双方技术专家、营销人员针对具体客户的智能化矿山项目共同开展调研、协同设计解决方案,经过招投标过程,如果中标,由双方各自发挥各自技术优势协同落地实施。目前,现已形成的智能化矿山联合解决方案有“矿山精确定位+wifi6无线通信系统”、“基于矿山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综合管控平台”等。

2022年度已落地项目为“五沟煤矿智能化矿山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一期)”、“新平鲁西矿业自走铁矿人员精确定位及无线通信系统建设”,项目金额合计1,792.47万元,上述项目在2022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基于华为产品的应用开发

(1)公司基于华为的智能化通讯产品和智能化终端产品,根据煤矿客户在煤矿安全生产智能化产品的需求,融合自身相关技术开发符合煤矿安全标准的新产品并申报矿用产品认证,华为提供产品及技术融合支持。

目前,融合后的矿用ORE光交换机、wifi6 AP、F5G光通信系列产品、智能手机等产品已取得安标证书并已经进入市场销售,实现了共赢的愿景。上述产品在2022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基于华为盘古大模型,将已有的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和AI应用模块以华为的模型与算力为支撑对现有产品进行训练和优化,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更多的行业应用。目前基于华为盘古大模型应用开发的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订单和收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是否已签署合作协议、是否为排他性协议。

目前公司与华为业务合作未签订明确协议,在技术合作过程中公司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无排他性协议。

(三)结合在手订单及预计新增订单情况说明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与华为合作的相关业务在手订单金额为1,792.47万元,相关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近两年的营收情况,上述在手订单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9%,相关业务量占公司总体规模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目前公司与华为业务合作未签订明确协议,在技术合作过程中公司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暂无排他性协议,未来相关业务合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市场开拓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智能化矿山建设高度依赖于行业先进技术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关技术的应用深度、广度不断拓展,新技术不断涌现,若未来公司技术创新受阻或不能符合市场需求,均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在此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三: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大股东近三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回复: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发出核实函,并经其本人回函确认:

马焰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大股东近三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大股东发出核实函,并经其本人回函确认,上述人员近三个月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金小汉、刘航、郑海江以及公司副总裁胡世强先生近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金小汉集中竞价交易2023-01-1212.9368,0000.0361%
刘航集中竞价交易2023-01-1214.0350,0000.0266%
郑海江集中竞价交易2023-01-1213.7852,0000.0276%
胡世强集中竞价交易2023-01-1214.0210,7000.0057%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近三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大股东发出核实函,并经其本人回函确认:上述人员目前均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6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四: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公司暂无其他说明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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