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4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8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92,316,909.1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21,683,090.83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21,683,090.83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2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8-4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111,400.00减:已支付发行费用9,231.69募集资金净额102,168.31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40,000.00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0.06加: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应付发行费
945.84
加:尚未置换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89.6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3,703.7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合作区支行、兴业银行伊犁分行等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
伊宁合作区支行
3006023929100196889 19,999.98
银行名称 | 账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
分行营业部
30100101040021193 19,122.6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515010100100199623 5,581.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
克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108294184368 19,000.00
募集资金余额合
计 |
63,703.71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8.3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川宁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102,168.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
)/ |
(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
否20,000.00 20,000.00注1
2023年
否
偿还银行借款
否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00.00否
合 计 -60,000.00 60,000.00 40,000.00 40,000.0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42,168.31万元,暂未用于募投项目,详见
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注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年
12 |
月
日:(
1 |
)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尚未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3 |
)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康生物)注资,锐康生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
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
(
)超募资金的用途详见
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注1:锐康生物系募投项目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锐康生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192.76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10日出具《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4号),因公司对锐康生物未完成增资,锐康生物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注2: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建设“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超募资金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剩余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以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银行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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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忠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