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4号”文《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8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2%,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4,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2022年12月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成为新疆伊犁地区首家A股上市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2,065.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51.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9.5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39,039.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20,448.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04%。
二、2022年度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并召集股东大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科学行使决策权力,发挥董事会决策核心的作用,保证了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同意公司2018、2019、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财务审计情况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1-9月关联交易公允性予以确认的议案》
2、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同意公司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制定<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6)《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6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4、2022年9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2020、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关联交易公允性予以确认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同意公司2019、2020、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财务审计情况的议案》
(5)《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制定<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5、2022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开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严格认真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全面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合规运营及相关重大事项提出积极建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关注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2023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开展各项工作,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为保障,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以持续稳定增长的业绩回报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