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3-007),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拟将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并依据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具体措施,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6.5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18个交易日(上市不满30日)交易均价为
5.99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基于此区间,同时根据稳定股价方案确定回购价格不超过6.50元/股)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总数的3%,且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票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综上,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7,252,779.17元,不超过14,505,558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115,812股-2,231,6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9%-1.57%,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3年3月31日,根据回购方案里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已回购资金总额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比例为97.74%。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经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式回购公司股份2,25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根据回购方案里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01.19%,最高成交价为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177,259.8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97.74%。《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