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2023年1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选举万洪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万洪波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万洪波: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自2001年2月以来历任公司资讯部工程师、主任职务。现任公司监事兼任资讯部经理、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