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784万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结算汇率折算),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存在逾期担保。
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
就上述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FINANCIERE AFG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汤云为、储一昀、钟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