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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以邮件、短信、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英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10133.34万股为基数,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5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预计506667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额度(最高余额)人民币4.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

人士具体实施,该授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此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建设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对募集资金中的项目进行变更。

公司拟新建“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并将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对募集资金中的项目进行变更。

公司拟新建“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并将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沈志林先生、沈肖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沈志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沈肖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公司监事的薪酬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该标准分配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情况。本议案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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