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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5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3.98元,募集资金总额86,082.8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860.36万元,及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中介机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07.9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14.54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7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8,592.18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金 额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5,614.54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8,978.26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9,500.00
加: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455.9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58,592.1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57390047711051180,230,320.10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57390047711061620,535,010.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1386132,522,783.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796501808021969821,043,525.0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358500100109199999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358500100121178888244,785,548.89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890101220005829404,376,271.6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811080101210247621130,427,864.3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79650188000371344468.83
合 计383,921,792.83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8,392.1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0,433.16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存储余额27,959.02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3月20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714.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2,266.0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48.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139,000.00万元,未到期银行投资产品20,000.00万元,累计收益779.1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理财产品名称类型金额起止日期年化收益率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2022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22672保本浮动收益20,000.002022.12.28-2023.3.291.50%-3.50%
合计20,000.00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4%,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见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恒威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浙江恒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4日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5,614.5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78.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78.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29,635.2029,635.202,680.482,680.489.042024年04月30日
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67.703,867.70124.37124.373.222023年10月31日
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3,840.063,840.0647.2347.231.232024年02月29日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6,126.186,126.18102.1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3,342.9643,342.968,978.268,978.2620.71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500.009,500.0029.44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9,500.009,500.0029.44
合计433,42.96433,42.9618,478.2618,478.2624.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60,828,93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145,417.04元,其中,超募资金为322,715,817.0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计使用超募资金9,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4%。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3月20日为基准日,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714.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2,266.0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97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超过12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需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2022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139,000.00 万元,未到期银行投资产品20,000.00万元,累计收益779.1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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