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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金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本人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2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2022年度召开股东大会3次,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2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相关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1、独立董事对于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相关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1、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相关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保持及时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董事、股东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公司治理结构:本人与公司保持沟通,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献计献策,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学习和培训方面: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证券法规的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

四、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制度的要求,召集及或出席相关会议,具体如下:

2022年4月22日,出席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战略执行情况的议案》。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王金良

2023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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