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核意见
本次延期系结合本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所作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