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拟确定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 林华 | 董事长 |
2 | 陈晓宇 | 副总经理 |
3 | 田建东 | 副总经理 |
4 | 张利 | 中层管理人员 |
5 | 严红亮 | 中层管理人员 |
6 | 龙正杰 | 中层管理人员 |
7 | 徐祺琪 | 中层管理人员 |
8 | 欧阳葵 | 中层管理人员 |
9 | 梁勇 | 中层管理人员 |
10 | 康向阳 | 中层管理人员 |
11 | 史国建 | 中层管理人员 |
12 | 张园园 | 中层管理人员 |
13 | 姜晟 | 中层管理人员 |
14 | 黄臻 | 中层管理人员 |
15 | 陆建峰 | 中层管理人员 |
16 | 沈春明 | 中层管理人员 |
17 | 张志武 | 中层管理人员 |
18 | 张乃正 | 中层管理人员 |
19 | 王毅斌 | 中层管理人员 |
20 | 周维森 | 中层管理人员 |
21 | 张天宇 | 核心骨干人员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