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陈尔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3年3月31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4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监事(陈尔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书,自2023年3月31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陈尔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陈尔励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之规定,尽快补选股东监事。陈尔励女士在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陈尔励女士的《辞职报告书》。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3日